第二天一大早,墨卿又是早早的起了床,虽然是冬天,但此时内力深厚的墨卿并不惧怕寒冷,穿着淡薄的衣服,在院中练习功法,武功一般,抵挡不住清晨的寒气的红韵则穿着厚厚的冬装,在厨房和院中来回跑动。这几年下来,红韵对习武的兴趣不大,反倒是喜欢在厨房里做各种好吃的,更是硬生生的将墨卿的嘴养叼了,这不,大老远闻到食物的香味,墨卿就再也等不住了,大声的喊着:“我的好红韵,又给我做吃的,红韵最好了。”说罢,人已经在眨眼之间到达红韵的跟前,更是拿起一块还冒着热气的红豆糕就往嘴里塞,看得一边的红韵直喊:“我的姑奶奶啊,你倒是慢点吃啊,没人跟你抢啊。”
而这一幕,全部被一直在远处的墨越看到。他看到一个明媚如春光的少女在寒风中习武,她看到少女完全不顾形象的大口吃东西,他看到少女笑靥如花,眉心的朱砂痣仿佛就像一朵世间最美丽的花,让整个脸庞更加生动。他看到的每一幕,都在他的心底镌刻,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明明是寒风吹来,却如一阵温柔的春风,吹起了墨越心底的那一池春水,让他坚硬如铁的心逐渐变得柔软。风动,情伊始。墨越摊开自己的右手手心,在手心的正中央,正是一颗深色的朱砂痣。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从第一眼见到那个瘦弱,衣衫褴褛的小女孩开始,他的心就莫名的悸动了,没有任何理由的因为墨卿而悸动,他总觉得墨卿跟自己是一样的人,这一世,生来就注定不平凡,这一世,生来就多磨难。因此,一向孤僻的他给了墨卿更多的关注,十年,他见证了墨卿的成长,也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墨卿就是自己掌心的那颗朱砂痣,这一世,自己会和她有着数不尽的牵绊。
在这十年之间,墨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衣衫华贵,集魅惑与风情与一身的孤僻男生,十年的时间,将他打磨的更为弥足珍贵。他的容颜依旧如雪山之巅的皑皑白雪一样圣洁不可侵犯,他的眼睛却变得更加深邃,让人不敢去直视,害怕被卷入眼神的旋窝,从远处看去,隐隐之中,自是带有他的一份王者之气,让人一看见他就莫名地想要跪地臣服。他依旧喜欢一身白衣,在山庄中来来往往,虽然他不太说话,但山庄中的每一个人对他都十分好,都十分关心他。
十年过去了,墨卿和墨越两人在与世隔绝的山庄足足待了十年。十年很短,短到山庄之中的一切依旧,十年很长,长到墨卿和墨越已经从当初的小娃儿到变成如今风姿绰约的人物,长到外面的世界早已物是人非。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十年过去了,是时候让墨卿和墨越重新回到这个动荡的江湖,是适合让他们在风浪中闯荡,毕竟他们都是这个朝代的继承人,他们的生活,注定不会一直平静下去,在隐逸山庄待了十年,十年磨一剑,是时候到了亮剑的时刻,是时候出去接手这片风起云涌,群雄逐鹿的天下。
这一切,白老庄主都未曾对他们说起,因为不需要他说,时机到了,他们自然会来离开山庄。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早上他来到书房,便看到了放在书桌上的两份信件,分别是墨卿和墨越的。他没有拆开信件阅读,而是踱步来到床边自言自语:“世间又要开始不太平了,娃儿们都已经出了山庄,一个新的时代马上就要来临了,就让我们等待时间,让时间告诉我们一切。”说完后,更是喊上了精神矍铄的张伯在书房下上了棋。
北风起,战鼓擂。这个平静了多年的三国大陆上,随着他们的入世,马上就会再次迎来不平静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