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一百零六(1 / 1)

一百零六换亲(二)

“好不可怜哩!”听了温招娣的这一番诉说,王母娘娘倒是只说了这么一句。

是啊,好不可怜哩!

这姑娘家也才十几岁,一个十六岁,另个十八岁,正是花骨朵儿一般的年纪,正是该好好享受人生的年纪,正是合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年纪……可是,这同人不同命啊,温招娣与那家的十八岁小妹一样,只是自己兄弟的奴隶,她们不是人,是牲口,若是自己兄弟要钱了,则可以用来换钱,若是自己兄弟要媳妇了,就要用来换媳妇。

且不说那家四十几岁的半大老头子是怎么得了个十八岁的妹子的,只说温招娣,她跟她的兄弟们就是完完全全不在一个世界里。

她才十六岁,小时候读书晚了些,努力了些,学校的老师也担心她,怕她家里不给她上学,就叫她多回家照顾弟弟干农活,却偏偏给她处了个主意——上山砍柴带着书,进山放羊带着书,下地里干活带着书,烧火做饭带着书……她为了读书,做了那么多那么多,少吃多干活,在学校里,六年的小学她三年就读完,然后去初中,还没怎么样呢……她哥哥就因为妒忌她的成绩好,一镐头砸在她的头上,把她给打傻了。

她爹见她傻了更是不给她继续上学,她还能怎样?

本以为只是不给上学,她可以出门打工的。

这温招娣跟旁的女娃子是不同的,她以前不傻的时候倒是知道,不到十六周岁去打工,外面人也不敢要,到时候有人收留的话,大都会压低价钱,多让干活还吃不饱饭的,挺难熬。她那时候就打算是等她满了十六岁,就出去打工赚钱,除了寄给家里还能攒些钱,到时候……她最想的,还是上学。

可谁知道,她这傻了傻了,不能读书了就该去打工了吧,没两天她爹透了口风给她,要去隔壁村嫁人——嫁的就是那个四十九岁的半大老头子,但她那时候还不大清楚是谁,只是听说了要嫁人便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想要出门还哥哥关了起来。

半夜的时候,她能听到她父母屋里的吵闹声,似乎是她哥哥在跟她爹妈闹……想到以后的日子,她不由得想要大哭一场,可谁知道,她爹正式通知她过两天就嫁过去——这嫁的人,她也知道了,是个老得能当她爹的!

于是,这大半夜的,她就喝了农药。

然后……人迷迷糊糊的,到了这里。

到了这里,她这几年的痴傻,终于治好了。

然后,她就更加心塞了。

十岁上学,十三岁上初中,十三岁之后的三年她就是傻子……温招娣摸了摸胳膊,那耸起来的鸡皮疙瘩就像是她的心,毛愣愣的。

她也总算明白为什么她那个好哥哥会跟她父母闹了……

是啊,谁会对自己亲生闺女这么狠呢?她的长相……跟家里的所有人真的是明显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啊!

她,温招娣,根本不姓温!

她是他们拐来的,从外面,从山外面的大城市里拐来的!

只不过温招娣她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谁家的孩子,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她的真正年纪真正生日,她自己的真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只是知道,自己不该是温家的孩子。

这还是她痴傻的时候听到了她哥跟她爹妈吵嘴的那些话,当时她不懂,现在仔细一想,她是懂了……懂了,还不如不懂。

原来她会被抱过来,就是因为她爹妈就她大哥一个儿子,寻思着抱个童养媳回家……本来觉得挺好的,她长得又好,人也白嫩,应该很合适做童养媳的吧,谁知道她那个大哥太不争气,又觉得自己妹妹什么都比他强,恨她恨得要死,就把她给打傻了,这下子……怎么还能让他们兄妹结婚呢?

于是,她爹妈就想着拿她去换亲。

要说养了她之后,她那个养母又生了两个女孩儿,年纪都小,养着也浪费,也就都给了人,换了钱,而她则叫招娣……是打算再多生两个男孩子的缘故。

这就是温招娣身上发生的事儿了。

至于那隔壁村子的老光棍的妹妹,十有八|九也是买来的,要不然就是偷来的,总归不会是他亲爹妈生出来的。

要说这在外面,兄弟姐妹差个二十几岁也是正常,但是在这山里,女人例假都是二九来七九走的,赶上生活困苦点儿,也有生养不好的,哪儿能差上二十五六岁啊。

更不用说生出来了之后还只靠着米汤来养,又不是外面的那些妖妖娆娆的美女,怕喂了孩子就没了胸,这山里干农活的女人,大半的胸都是这边下地干活,背后背个吃奶的娃,这胸都能从肩膀上甩过去喂奶的,说是不给孩子吃奶,也是太过矫情了些。

所以温招娣是笃定对方的妹妹也绝不是他们家的种。

只可惜,温招娣叹了口气:“我是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不知道那家的姐姐怎么办才好呢……”

王母娘娘倒是亲切,拍了拍她的手,说道:“那位姑娘倒是他们家的孩子,只是不是亲生的,是他们家的叔叔养不起了,抱养过去的。与你还不一样。”

虽然看起来不大一样,但是本质上却没有差别。

温招娣哭得死去活来,觉得自己这一死,也算是件好事了……只是可恨自己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在哪里,找不到自己的根在哪里……更是无法救一救跟她一样的姐妹们……而那落后的村子,那些人,那些祖祖辈辈就这么过来的人……她恨不得他们不曾存在。

若是没有那些人,没有那些祸害人的人……该多好!

“你的梦想会视线的。”哲哲看了看温招娣,转身倒了一杯咖啡给她。

第一次喝咖啡,温招娣就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兴奋了,她就像是个小陀螺根本停不下来。

一会儿说要做题,一会儿说要读书,一会儿去擦玻璃,一会儿去拖地。

尼尔看着她,不由得摇了摇头。

这真是个活泼的小姑娘……只是她太可怜了……而这样的小姑娘,可怜两个字怎么能用在她身上?

不过,作为工作室里最符合人类特点的人,尼尔还是接过了“心理医生”的位置,为她做了几天的心理疏导,并且告诉她,这里不是地府也不是天堂,这里,是实现梦想的地方。

梦想实现的地方说得有点儿假。

可是这里真的比温招娣没喝农药的时候呆的地方强百倍,就算是地府,她也是愿意留下来的。

每天,她汲取知识,看法治在线,读各种各样的书……她努力地充实着自己,就为了有一天,有一天真的实现她的梦想。

尽管,希望渺茫。

过了一个月,这里的人终于告诉了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她又有什么样的权利来要求得到什么,这个时候,温招娣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事实上,她当年没觉得自己不是温家人也是挺难傻的。

毕竟,长得差太多。

温家的人,长得普通,再加上多年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穷,这些折磨得一个个都是面色难看身材短小面容黝黑……而她,就算是吃不饱穿不暖,饿得一脸菜色,可也还是长得白白净净,双眼暴皮儿,小嘴挺鼻,四肢修长……总归,就像是仙女儿落到了这鸡窝里,完全不是一个水准的。

小时候也听着外人夸奖,说她长得好啊,说温家大小子有福气啊……那时候她傻呵呵的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起来,真是浑身鸡皮疙瘩。

温招娣咬了咬牙,决定要做她要做的事情,那就需要选个人跟她回去。

巴基这个人要是上了战场绝对没的说,但是她此时有些怕他冲动。

尼尔的话……要是商战绝对没的说,但是他跟那些不要脸的人呛呛,总归不会占到便宜,倒还是折辱了他。

所以,只有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最合适了。

温招娣把几个人看得很清楚——唯有万磁王,他是既不会惹火烧身,也不会让对他有恶意的人占到半分便宜……与其他人比起来,倒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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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天后,温招娣终于回到了原本的世界,而跟她一起走的,就是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

温招娣先是注册了一个小公司,做钢铁贸易的,还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温蒂”。

万磁王是她公司的特别助理,秘书,总经理……反正很多的头衔——毕竟,公司只有两个人,只能暂时这样了。

而哲哲也跟着过来,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皮特-潘”。

“既然有温蒂,怎么能没有皮特潘呢?”哲哲笑着跟在温招娣身边,“这样不是更有可信度?”

温招娣点了点头,也是相信了他的说法。

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位很厉害的公司总裁”跟“她的弟弟”,而这与“温招娣”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关系的——但是,她却与温招娣容貌一般无二。

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在温招娣死去七七四十九天的时候,一个外面的女人进山来度假了,带着她的弟弟,身边还跟着个特别助理,还有司机……而她的脸,竟然跟村头老温家刚死的小丫头长得一模一样!

这一下子,整个五女村都沸腾了。

人们天天议论这个事儿。

村长接到上面命令,说一个大老板要来村子里度假,给了好多钱,要他招待——他一听,原本是非常欢迎的,可是见到了人之后,他对这事就是拒绝的。

但拒绝也没用,上面有命令。

“老温啊,你得想一想我!”县长直接就给村长打电话,“你要知道,这位温蒂女士是个大公司的老板,她要是愿意在我们县里投资,我是不会忘了你们五女村的!行了行了,没什么好说的,我挂了啊!”

“县长!”温老村长还要继续说,可是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他不知道,对方挂了电话,还骂他得了便宜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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