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了,我还是挺乐意去上课,不过遇到讲课特别烂的老师,例如那个地中海发型(秃顶)的老师,我都会自觉走人,然后泡图书馆,我宁愿花上一下午的时间在图书馆晒太阳。因为实在没有地方可去了,大学虽然很大,但我们的活动范围却很小,也就造成很多人三点一线的生活模式。
说心里话我还是蛮讨厌图书馆这个地方的,尤其是那阵子,来上自习的靓女越来越少,搞得我都没办法专心看书了。我也加入了他们游戏的行列,如果说大学宿舍有一个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你可以听见每一个宿舍都传来英雄联盟战斗的声音,从早到晚,无休止的的战斗,这样的战斗一直持续到九月底。
我重新走在校园的行道上,感受着南昌的秋天,天空晴朗,风也很轻,也许是心情不错,才感觉到南昌也有这样秋高气爽的季节。秋高气爽,印象中这个词好像是北方独有的,我默念了一遍,一个想法在我心里生出了翅膀。
是时候去北方看一看秋天了。
后来的故事也由此开始。
书桌上的台历已经快要翻完九月,二小姐还未给我电话,我双手托着下巴,两眼无神的发呆,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小仲马的《茶花女》。我收回了心神,最终做好了决定,我拿着电话熟练地拨出号码,同样是未命名的联系人,只不过这一次是打给老朋友。
“我准备来天津了。”电话里我很郑重的告诉了她。
“真的吗?”天小姐有点惊讶。
“当然,我从不开玩笑。”我记得这是先前就答应过她的话。
“那你什么时候来。”她问我。
“时间方面主要看你得闲,我没问题。”我回道。
“最近都是有空的,十一月份才会忙。”她在电话里很开心。
“那就ok了,后天国庆节我过去。”我直接告诉了她。
“好的,晚上聊细节,我现在在做事。”她回道。
“好的拜拜。”我挂断了电话。
天小姐是我一个老朋友,如果没有她的话,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
天小姐自然是我习惯性对她的称呼,我和她认识在两年前的一个深夜,时间我都记得很清楚,2012年6月15日。
那天晚上,我做事有到很晚,放下东西怎么也睡不着,就在天涯论坛上看起了帖子。作为网络上最有知名度的网站,几乎每一个网友都听过天涯的名字。有很多网友感叹说:天涯的水太深入,一不小心就被淹死。的确,天涯藏着许多的高人,有很多其他网站的精英和名人都曾在天涯驻足过,并且留下了文字,只是我们有很多人没注意到罢了。可以说,天涯是一个小型社会,君子与小人共处一室,绅士与流氓兼有。换句话来说,天涯就是一个江湖,在这个江湖里,很多人留连忘返,这又吸引了更多的网友前来。
我就是在这个江湖中,几十万条帖子中看到了天小姐的文章,准确的说是一首诗,一首侬本多情的诗,我前前后后读了三遍,感觉特别好,然后就在下面评论了她。我并没有上心这个的评论,却半分钟之后,我得到了她的回复。
这样的深夜,我们有了第一次对话,尽管有些生涩,但都挡不住日后她成为我好朋友的脚步,我的好朋友不是很多,但这个朋友却有点特殊。
因为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过去的两年里,我和天小姐一直没能正式见面,我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相片上那个笑容甜美的女孩子。我越发的想去见她,2014年初,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她,她听了之后很高兴。后来很多日子里,我们每次聊天都有讨论见面的事情,她问我会是什么季节去看她,我告诉她大概不会是冬天,我最讨厌冷天了。她却说,冬天才是属于北方的季节。
然而,我更属意北方的秋天,那片金黄和凉爽,我时常想,北方的秋天究竟是什么滋味呢。
我拿出笔在台历上圈起了十月一号,并用字母i做了标注(important),倒不是我会忘掉什么,只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记录事情,早已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每一样的台历上都圈圈画画的记着一些东西,我喜欢生活中有一本台历,一本本叠起来便是人生。
去天津的日子就定在了两天后,我开始计划起行程,十月的南昌依旧是短袖加短裤,天津已经秋风萧瑟了,天小姐特地提醒我有带衣服。对于天津,我很好奇,又没有人可以回答我,我只好用百度努力的打听着。百度地图告诉我:南昌到天津直线距1357.88千米,火车要14个小时,汽车要18个小时。
对于这个未曾谋面的地方,我显得很期待,但南昌居然没有直飞天津的飞机,我先前打定主意去的时候肯定不坐火车,14个小时到天津就没力气玩了。没有直飞,我盘算着该如何是好。
假如我先去北京,然后……我想到这里,觉得我真是太机智了,马上查询了去北京的飞机。盯着屏幕,我忍不住咒骂道:“这么贵,国庆节往北京的飞机都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