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玄眉头微微一皱。
抬起腿甩了甩,没甩开。
宋书书趁机身体一蹲,从他手臂下钻出来,一边跑、一边不忘叫欢哥快跑。
欢哥会跑吗?
在这种王见王的情况下,谁先慌,谁就输了。
欢哥救下小弟,准备给这个欺负小弟的人一点点教训,铁齿铜牙稍微那么一用劲,本该成为欢哥食物的腿突然崩出一个看不见的屏障,gp-2差点儿把欢哥的牙门给崩掉。
欢哥呸了一口,睥睨地瞪了傅玄一眼,转身回到承乾宫。
傅玄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真的是,脑子抽了才让书书养这么个玩意儿!
在宋书书看来,则是欢哥好、欢哥秒、欢哥欢哥呱呱叫。
就冲着欢哥挺身救主的仗义,
宋书书最近到哪儿都带着他。
“哟,小宋大人,您这养的是个什么呢?”外出的宋书书正好碰上进宫的丞相,“这只小狗长得有些古怪啊。”
“丞相大人,这不是小狗,是蜜獾。”
“哦是吗。”丞相大人老花眼,还得凑近瞧瞧,“这小东西长得真别致。”
说完想上手摸一摸。
宋书书连忙将丞相大人的手挡开,“您别上手,它很凶的。前几日将皇上的御靴都咬破了。”
“哦。”丞相大人一边点头一边后退,“这小兽如此凶悍啊。老臣还有些要事向皇上禀告,对了,我们正在商讨战胜之后的建设,小宋大人您要来吗?”
“呃……不去。”
宋书书拒绝得干净利落。
最近面对傅玄,她躲都来不及。
不过也没能走掉。
这边李德仁匆匆赶来,“贵…大人!幸好您还没走,皇上召你入宫商政。”
哦豁。
宋书书顿时心情就不怎么美丽了。
“大人,这小兽就让奴才帮您抱着吧。”李德仁说道,刚伸手欢哥便开始龇牙咧嘴。
“不用,我抱着过去就行。”
欢哥在哪里,她就在哪里。
看到宋书书抱这玩意儿上朝,傅玄顿时有些梗塞。
随后将全身心都放在朝堂之上。
今日讨论的主要是为了人口一事,换句话说,是国内人口不够了。
经过六国之战,余国的土地不断增多,粮食的产量不断加大,但是对比起来人口,却是少了。
主要自然还是因为战争。
战争当时,死亡人数并不多。
但是战争之后,受到感染病死的,各地发生瘟疫去世的等等,至少几十万人。
病害是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修路、修铁轨、运输等等用人急缺,显得人不够了。
等余国的人自己生自己长,至少要十几年才能达到他们现在需要的人。
社会前期的发展,少不了人的推动。
在地球时期,欧洲以英国为首,他们通过贩卖黑奴来达成这一目的,获取大量廉价劳动力,如今余国同样遇到这种问题,大臣们不得不思考应该怎样做。
没有黑奴的社会,如何获得足够的劳力?
所有大臣,大家不约而同想到的就是扩张。
将他国的百姓抢来,这是最快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