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
一个军品服装专卖店就开放式的摆在俱乐部的角落里,包括作训服、战术马甲、野战靴、战术背包,甚至精细到皮带、头盔、贝雷帽、宾尼帽、防割手套、护膝护腕,可以说,真正的战场上需要的一切,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这些服装美式迷彩、德式迷彩,还有我军的丛林迷彩都很齐全,甚至还有二战时德国党卫军、苏联红军甚至八路军的军装,显然那是为二战cospaly准备的。
重点是,这些服装的标价贵得吓人,而质地也相当不赖。
如果说光是服装还不足以让我兴奋的话,更让我兴奋的还有一系列的野外生存装备。
真枪实弹什么的,按照我国的法律那是不可能摆出来销售的,但是我可以肯定,除了这些野营装备,我们一定还能找到类似于走私的外军匕首,组合的十字弩这样的藏起来偷偷卖的装备。而我也不多的参与过几次类似的游戏,所以我知道急救器械药品也不会少。
但是我马上又叹了口气,说:“可惜了,我不能将这里整个搬走。”
林鹿有些无语的看着我,说:“大叔你想说这是你内心坚强的表现吗?”
为了以防万一,我重新检查了一遍这个俱乐部,除了最外面的展厅外,这个俱乐部还有两间库房和两间办公室,一件会客室。我的鼻子告诉我,这里面真的没有丧尸了。
我也终于找到了我迫切想要的衣服,我为自己挑的是一套德式的荒漠斑点迷彩,几天下来,我一身衣服已经发臭滑腻,现在从里到外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那种感觉比起夏天吃雪糕神马的比喻强到不知道哪去。虽然我不太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挂着一块德国国旗,不过这些细节也就无所谓了。我甚至没有回避林鹿就开始由内到外的换衣服,倒是她生怕长针眼远远的躲开了,我发现在这个小妖精虽然时不时会来一声尖叫,可这时候她却没有,这说明她还是很有分寸的。
穿戴好以后,我把枪、子弹在身上到处都有的兜里装好,还找到了一个多功能背包,把徐医生的笔记本装了进去,其他的很多户外用品能带的就带,而最让我满意的,是一把约40公分长的野外求生多功能刀,这个名称是我自己加的,因为我不知道它真正的名称该叫什么。反正,拿在手里感觉并不是很沉,却相当的锋利,用来杀人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从它摆放的角落来看,也许只向一些VIP客户出售。有了这玩意,像刚才那样面对单个丧尸的时候,我就不用浪费子弹了。
把这些东西都弄妥当了,我觉得自己走起路来要吃力了一些,但是,也让我增加了不少信心和勇气。而在我收拾打扮的时候,林鹿也并没有闲着,她同样给自己换上了一身既合体,又很实用的德式斑点荒漠迷彩,对我来说,最大的遗憾是,她把自己遮得太严实了。
林鹿似乎对此很得意,并且还示威似的挺了挺胸。
我笑了一下,说:“别挺了,再挺也不是C啊。”这时候我的心情是不错的,虽然世界都变成这个样子了,可是哭丧着脸,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对不对?
“会用吗?”我拿起一把在隐藏的货柜里找到M9军刺递给林鹿,问了一句。
林鹿将刀从刀鞘里拔了出来,握在手里比划了两下,很诚实的说:“不会,不过带在身上感觉很酷的样子。”
我要求她把军刺装进刀鞘里,刀尖朝上挂在肩上,告诉她这样方便在需要的时候把刀拔出来。自己也是将1把军刺挂在了肩上,那把40公分的长刀则绑在大腿上,这时候我真恨不得有个空间戒指什么的,把这整个店都装进去才满意。我还找到一个箱子,里面是AK74的枪刺,同样是不可多得的好刀,不过资源重复,也只能放弃了。我很想找到一把弓弩,然而并没有。
不过除了找到了服装和武器这两大收获以外,我在这个俱乐部里还找到了不少非常有用的装备。
Zippo防火打火机、打火机油。
军用指南针。
鱼钩鱼线。
锯条。
双人帐篷、防潮垫、睡袋。
强光手电。
口哨。
针线包。
水壶。
尼龙绳。
我没有觉得我是人品爆发了,相反,我觉得我还差很多东西……而且现在的很多东西我都带不走。为了减轻负重,我不得不放弃了野营用的气化炉,过去出于方便和环保的考虑,提倡野营时使用气化炉,但现在顾不上考虑这些东西了,否则的话带上气化炉就还要带上燃料,重量就会增加很多。有强光手电,露营灯也放弃了。
不过再怎么精简,我和林鹿的背包还是塞得鼓鼓囊囊的,这主要是除了必需品以外,我们还多装了几套纯棉的内衣裤,因为谁都不能指望从这离开之后还能回来,更不能指望以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气得到这样的补充。而不管我们背得怎样吃力,我们都没有嫌东西多,反而是觉得自己能拿走的太少了。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贪心,不能贪心,可我们在这个军品店里耽搁的时间还是超出了预算的时间。当我们背着包走出店门的时候,我吓得差点缩了回去——整条街都已经挤满了丧尸,最近的距离我们已经不过几十米了。
这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开车还能不能冲出去,退回店里关上门躲起来似乎更安全一些,但是林鹿却先一步拉开了车门跑上了车,还一个劲的朝我喊快上车,生怕丧尸还听不到动静似的。她不会开车,如果这时候我退回店里去,她就死定了,没办法,我一咬牙,也只能上了车。街上的丧尸虽然多,但它们毕竟还不是什么钢筋铁骨,连汽车都撞不开。
上了车,我恨恨的朝林鹿瞪了一眼,如果这一次我们死了,我想说那只是她害死的。但这时候管不了那么多,我发动了汽车,一踩油门,就往街道上的丧尸撞了过去。我不敢走来时的路,那边丧尸太多,只能从相反的一条小巷子冲出去,天知道那条路通向哪里,城北这边我并不是很熟,但我肯定我们出不了城。
这条路越走越窄,路两边的房屋越看越破旧,路边还摆放着很多杂物,宽大的凯迪拉克XT5不时的蹭到未知的东西,估计漆都被刮掉了一层,没有买划痕险的话有的修……我突然一笑,这种时候我还能想到这些,也算是精神强大的标志吧?
再往前走,就出了小巷,周围还是一些低矮破旧的房屋,而前面有一条和公路交汇而过的铁路,我灵机一动,打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铁路上去。我的想法是,沿着铁路开下去,也许就能开出城市了,现在的城市进出口都是高速公路,但是我对这边不熟,不知道怎么绕到高速路口去,就算知道,我也不敢去,那边现在估计丧尸都成海了。而沿着这条铁路,就算不能直接开出了城市,沿途应该也有缺口到别的路上去。
我觉得这样的判断是不会错的,但是,在铁路上颠簸了几公里,周围却都有破旧的围墙围着,最后,却开到了一个废弃的车站。除了几排并列的铁轨,和两三个火车头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的杂草,里面似乎还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吐出了一声“泄特”!然后就开始在小站这里掉头。完成这个动作以后,我突然发现这个小站很安静,因为看上去荒废很久了,既没有人,似乎也没有丧尸。于是,我心里一动,把车停了下来。对林鹿说:“走,我们下去看看,可以的话,在这里休息一下。天眼看着就要黑了,我们得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过夜。”
林鹿没有反对,这姑娘似乎都不会忧愁的样子,反而觉得这里的空气很不错。是不错,这几天闻够了尸臭味,我都嗅觉都快麻木了,也是到了这里,我才闻到了一股泥土的味道。
我们拿好了枪,把车门锁好,沿着铁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两三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火车头,接着又检查了旁边的小站,可以确定,这里真的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小站没有候车室,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栋三间并立的房屋,应该是以前铁路工人的休息室。这里的门窗都已经朽坏,连屋子里都长出了杂草。
我来了兴致,用用刚找到的户外求生刀把屋里的杂草一一的铲除,将一间屋子清理了出来。当然,如果在平时,这地方连坐下去都很困难,但现在不同,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万幸了。
林鹿看着我忙活着,一直没有帮手,直到我从另外一间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锈的铁锅的时候,她才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她问:“大叔,你想用这口铁锅煮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笑了笑,说:“我看到后面有条小溪,至少,我们可以烧一锅开水来喝。你捡几块砖头来,搭一个灶台。小心点,不要离我太远。”
林鹿点点头,很有些欣欣然的样子。
我就端着那口铁锅到了月台后面的小溪边,洗是洗不干净的,只能用石头将锅子里面的锈块磨掉。我也没打算磨出闪亮的锅底来,大块的锈块磨掉了,换了几次水,看起来水还清澈,就行了。
这时,我听到林鹿惊叫了一声,赶紧一回头,发现林鹿就站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发现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灭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这里种过庄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宽阔的荒地,里面长了很多杂草,而玉米也在杂草中顽强的生长着。
“我就差一只狗了。”我走过来说,“要不我就叫你萨姆吧?”
林鹿不解的问:“什么意思?”
我说:“萨姆是威尔史密斯在《我是传奇》里带着的那只狗的名字。”
“去死!”林鹿冲我踢了一脚。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激动,找到一口铁锅,还找到一片野玉米地,这也意味着,我们可以吃到熟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