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氏集团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助理夏夏推门进来,禀告说:“方董,事情都已经办妥了,陆天宇跟徐南风已经回到南城大学任教了,楚部长亲自请回来的,陆天宇正式任命南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南风也成为了文学院中文系的讲师。”
“是吗?”
“是的!”夏夏肯定地回答道,她走进方子卿不明白的问道:“只是方董您为什么要这么帮他们呢?如果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就更加难分开他们了。”
方子卿没好气地说:“谁告诉你,我要分开他们?”
夏夏知道讨不到好,故此,也不敢多说了,她这个位置来之不易,是她用命搏而来的,她可不敢轻易地让自己在方子卿这里失了宠。
距离上一次在安阳的街头相遇,已经整整三年了,次年,南风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乔天赐。
方子卿瞧着他们为人父母的喜悦,瞧着南风脸上欣慰的笑容,他莫名地也感到了幸福。
徐南风终于笑了,那是一种很开心地笑容,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她的笑容了。
这一年多来,无论他怎么为难他们,他们都坚强地活下去了,并没有因为生活的柴米油盐而发生什么矛盾?相反更加恩爱了。
也是,他们生生死死这么多年,再不是这些人生的小问题能够分开的了?
他们看开了,他们豁达了,他们跳出了这个尘世,故此,他们快乐。
春天,他们一起在院子里种花种草;夏天,他们在院子里那颗树下乘凉;秋天,徐南风能够自己爬到树上去摘枣吃;冬天,他们能够拥炉品读书籍。
他想,这就是幸福吧。
此时的徐南风像极了从前的母亲,她们都一样地品味着生活,从来不会计较财富名利,不管生活给他们怎样的考验,他们都能够从容面对,生死相依,荣辱与共。
特别是有了天赐之后,他们夫妻就更加恩爱了,他看见那个孩子,就好像看见当年的自己,当年方家虽然贫穷,却是他们最快乐的时期,他还怎么去分开他们?
他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力量去分开他们了?他能做的的确只能等着莫一路死,他曾经受过两次重伤,身体肯定不如自己好了吧?但是,他毕竟还年轻的。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他的寿命就好像是他的有期徒刑。
他也想过从这个“无解题”里跳出来,但是,他没有办法忘记徐南风。
徐南风不爱他,他便想要得到他的爱,徐南风爱他,他便更是舍不得徐南风了。
他得到了他曾经想要得到的一切,把整个陆氏就夺了过来,杜青萝与陆正也都死了,可是,他并不高兴。
他想,如果当年没有明馨的事情,那他跟徐南风的结局又会是怎样呢?
他回到了方家,整个家空荡荡的,再华丽的装修,再贵重的家具,再多的财富,也填不满这房子里的空虚。
他不是没想到给这个房子找个女主人,但是,他找不到,女人多半喜欢朝他的身边凑过来,但是,他对她们没得半点兴趣,即便有,也是床上的兴趣。
他感觉到了孤独、寂寞。
没有人能够给他解除这样的孤独与寂寞,他每年都会去美国看方子怡跟沈修容,还有他的外甥女沈方莹,可是他们一家人一次也没有回来过。
子怡再不是过去璀璨的影视明星了,她变成了一个母亲,也变得寡言娴静,整日里只知道与她的孩子在一起,沈修容在美国一家律师所工作,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和谐。
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小方莹健康快乐的长大,好像所有的人都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都有着美好的未来。
只有他是没有未来的,有的只是看不完的公文,陆氏集团这么一座大山压在他的身上,让他丝毫不敢松懈。
他是至高无上的方子卿,是十四岁就到公司任职,小小年纪就将BBC做上市的方子卿,他不允许自己失败,故此,必须不停地努力,不停地做出成绩来。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打发这无聊空虚的时光与岁月,这世界上这么多的人,但是,他的世界却只有他自己。
曾经,他的知己乔华,在他跟莫一路的合作下,开枪自杀了。
他的假想敌,在那场车祸里躺枪死亡了。
后来的陆天琦,也被自己亲手用枪给打死了。
害得妈妈早产而死的杜青萝也被他的珍珠给毒死了。
即便是他最想要打败的人陆正也弥留之际抓着他的手请求他的原谅。
他最爱的妹妹,远在美国,是他亲自把她送走的,因为只有把她这个牵挂送走了,他才能够放手一搏。
他爱的女人徐南风,终究还是跟着别人双宿双栖,比翼双飞了。
他发现自己想要找个人说话都是难的,没有人愿意听他倾诉,或者,没有人能够听懂他的倾诉。
好像所有的人都开始快乐起来,可是他却一天比一天的忧愁。
夜晚,他躺在那冰凉的床上,睡不着,却也醒不了,闭上眼睛总是能够看见明馨抱着七七跳楼的场景,耳朵总是能够听见孩子的哭声。
现在南风跟莫一路有孩子了,妹妹跟沈修容也有孩子了,就连陆天琦也有了儿子沈嘉颖,可是,他方子卿却一直都没有孩子?
他去检查过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他那么多的女人,没有一个人怀孕的。
可能是那些女人只是想要他的钱,根本就不想为他生孩子,也可能是他命中注定无子,也可能是他害怕有孩子,他还能够做一个父亲吗?
他不知道。
他不认为自己有罪,但是,他需要救赎。
他感觉自己如同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落到地,永远都只能悬浮在空中,找不到任何的支点。
不管,他在商场是如何的辉煌,为陆氏挣了多少钱的,得到多少的人赞赏,都无法填满他的空虚。
陆氏集团董事长的位置,是一个权势的代名词,政商两界都对他敬畏有加,但是未必不是一把沉重的枷锁,永远地束缚着他。
又是一年冬去春来,南城大学的樱花开得好漂亮。
方子卿将车开了进了校园,绕着这个自己就读过的大学,陌生又熟悉,他对这座校园并不是太了解,他在这里就读的时间并不长。
那么小的年纪就开始接触公司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怎么可能还有机会去享受这象牙塔的单纯呢?
何况,这些年过去了,南城大学变化也很大,比如这名为“南之乔”的高楼,从前就是没有的。
“天赐……”樱花树下,小男孩迈着小步子嘻嘻哈哈地跑着,徐南风在他身后跟着,没好气地说:“天赐,你给我站走,妈妈要生气了哦,真的要生气了哦,戴上,快戴上……。”
徐南风好不容易才抓住了儿子,把手里的铃铛给儿子戴在脖子上,儿子稚嫩地声音说:“不要,不要,爸爸说,这个是小狗戴的。”
“你听他胡说,戴上这个,妈妈听见铃铛声就能够找到你了……”。
但是趁着她不注意,儿子又跑开了,他跑到了一个小坡,有点刹不脚了,小身体蹦蹦哒哒地跑了下去,撞到了一双长腿上,天赐抹了抹额头仰着脑袋瞧着眼前的“庞然大物”,礼貌地说:“对不起……”。
方子卿蹬在他的面前瞧着他那可爱的模样说:“没关系。”
他抬手摸了摸脑袋,徐南风急急忙忙地跟了过来,喊道:“乔天赐,你找打是不是?你妈我的脾气一点也不好,你不要惹毛我,惹毛我,你跟你爸爸都没有好日子过……”。
她手中的铃铛珊珊作响,真的很悦耳很动听,徐南风一下子就停住了脚,瞧着方子卿在摸儿子的脑袋,就好像看见方子卿掐住了儿子的喉咙一样吓了一大跳。
“天赐……”她一把冲过把儿子抱了起来,如同母鸡护着老鹰要抓的小鸡一样。
“好久不见?”方子卿问道。
徐南风说:“不见也罢。”
“是啊,不见也罢!最近过得好吗?”
“我们夫妻承蒙方董您的照顾,过得非常好。”
方子卿想要说什么,但是,千言万语,此时在喉咙眼里,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怀中的小人儿兴高采烈地喊道:“爸爸……”。
方子卿回头看去,莫一路朝这边走了过来,哦,不,他是天宇,至少,他的外貌还是天宇,他又想起了若干年那个喊他“哥”的男人?
正因为如此,在监狱里,他才会手下留情。
“哥,你不懂……”。
他终究懂得什么是“喜欢”了?人一旦喜欢,就会执着。
但是,如果是爱,就会懂得放手了。
两人只是相视笑了笑,方子卿喊道:“天宇,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挺好的。”
“特意来找我们吗?”
自从那年冬天街头一别,他们转眼都三年不见了,但是,他的消费很容易知道,他把陆氏做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大了,陆氏集团依旧是陆氏集团,他从未将它更改成方氏集团。
“不是,我来看看这里的樱花……”。
莫一路说:“那您慢慢看,我们先走了……”。
莫一路从徐南风的手中接过儿子,抱在怀中,徐南风强行地将铃铛挂在了儿子的脖子上,虽然儿子还是有点嫌弃地说:“妈妈,别人家的小孩也会带这个吗?”
“别人家的小孩是别人家的小孩,谁让你是我家的小孩?”
“可是,这个铃铛好弱智。”
徐南风骂道:“臭小子,你骂谁弱智啊?”
莫一路笑笑说:“天赐,妈妈的智商不是很高,我们做男人的将就她一下下。”
他抱着儿子,徐南风挽着他的手臂,一家人走在樱花树下,瞧着他们的背影,感觉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曾经,也是在这片樱花树下,方子卿第一次遇见了徐南风,她也是拿着铃铛追赶着她爱的、在意的人,渴望给他挂上那个铃铛。
铃铛声渐行渐远,方子卿的思绪一下子飘到了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人朝他说:“如果没有眼拙的话,BBC的董事长方子卿先生就是阁下了……。”
南风,愿你能够一直如此幸福,如果有来生,你一定要做我的方太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