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身陷囹圄
黄三姑终于裁了,刚过了几天安生日子就进了班房。
一天,一辆警车停在门前。几位刑警向她出示了拘留证,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带回协助调查。
黄三姑没有挣扎,她知道该来的还是要来的。在社会环境乱的时候,她做的那些事很多人在做。现在法治一天比一天完善,这些事被明文列入法律条款属于严打之列。
她基本竹筒倒豆子,把自己以往的事全盘供出。
关于拐卖妇女的事,她有许多理由搪塞。
当时许多大龄男青年没有娶亲,她是在海大魁的指引下到外地领媳妇。领来的人是三人同面,一个愿来,一个愿要,没有逼迫行为。
后来许多人都正式登记结婚,法律上也认可了。
她还举了许多例子,说明自己是在做好事。
她只是中间人,即使在其中说了一些假话,充其量是手段上有哄骗问题,却没有动用不法手段逼迫。
她没有祸害妇女,包括海大魁这个色狼也从来没有对领来的妇女干坏事。因为大多数领来的妇女都嫁给了本地人,若有不轨容易被找后帐。
她与海大魁是情人关系,也不允许他做坏事。
她图的是财,虽然这种赚钱方式不合法,却属于跑腿费的性质。
“说说你拐卖儿童的事吧!”审查警官问。
“误入歧途了!开始真的没有想干这种缺德的事。”黄三姑后悔的说。
“怎么误入歧途的?一件件详细的交待。”警官厉声问。
“我的情况你们一定都清楚。年轻的时候不检点,结婚后留不住孩子。怀了几个孩子都没有站住,结果被丈夫抛弃了。”黄三姑说到这儿,眼里闪动着泪花。
“拐卖孩子的事是临时起意,开始并不想卖,想偷个孩子自己养着,结果没有偷成。”黄三姑抬头看了看面前的三位警官,欲言尤止。
“没有偷成?那你卖的孩子都是那儿来的?”警官显然没有听出黄三姑的话。
“偷成了!那是在郑市火车站,一个妇女带着个不满一岁的男孩在等车,那孩子长的真可爱!”黄三姑的眼前浮现出当年婴儿的样子,心里一阵热。
“继续说下去!”
“在那位妇女托我看孩子上厕所的时候,我一时想到自己一辈子不能做母亲了,就把孩子偷偷带走了。原来想带回来自己养着,老来好有个依靠。”
“孩子呢?”
“被我卖给一个叫‘婶娘’的。这个人我也不知道姓啥名谁,你们可以到南方找‘虾仔’,他应该知道。”
“虾仔是谁?具体点!”
“我还保留着虾仔的名片,是手写的。在我家抽厨本子里夹着。”
“是这个吗?”警官举起从黄三姑家搜查出的本子和小纸片。
“就是这个。我找过他几次,有几个孩子是通过他脱手的。”
“几个?一个一个的说详细!”
“我总共拐卖过九个孩子,本子上都有记录,包括价钱。其中有六个是通过虾仔转手的,有两个是随手卖掉的。这些孩子只有两个是在医院偷的,其它都是随机拐骗出来的。我本子上记得地名,具体是谁家的不清楚。我亲手卖的一个在中心,一个在福州市,卖给谁没有记录。因为人家也不告诉真名实姓和家庭住址。经过虾仔经手的去处我也不知道,估计他能知道。”
“你不老实!按我们掌握的不止这些!”
“真的就这些,到这种时候说多说少都一样的罪。”
“我警告你黄风兰,拘审你之前,我们已经掌握了你的犯罪事实。现在是看你的认罪态度,同时希望通过你为这些被你拐卖的妇女儿童找到家。既是你立功的表现,也为那些因你失去家人的人找到亲人。按你所说,自己并没有良心昧灭,也想有个完整的家。换位想想,你因不能生育疼苦一生,别人呢?因为你的犯罪而长期陷入思想亲人之中。如果你真的还有良心,就把所做过的事详细交待,还他们一个公道,给他们亲人团聚创造条件。你的行为不仅祸害到它人,祸害到社会,也祸害到你的亲人。”
“祸害到我的亲人?”黄风兰楞了一下。
“说吧!别有挠幸心理。”
“我想起来了,漏了一件。那年我到外省远房侄女村,介绍成一门亲事。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个小男孩,顺手带到南方交给了虾仔。这件事因为是顺带办的,老早就忘记了。”
“你非要挤牙膏吗?不老实交待是要加刑的!”
“真的再没有了,能记得的就是这些。”
“我们给你时间考虑,想起那件再说。你讲曾经在医院偷过孩子,都在那所医院,什么时间?如何处理的?”
“一次是在郑市中心医院,一次在中心妇产医院。这两个地方我常去,有时闲逛就不自觉的进去看看。我干过护士,身边总带着护士服,到医院没有人会注意。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都是在93年左右因为偷婴儿难照料,都在当地处理掉了,卖给谁也不记得。”
“我们需要你尽可能地提供详细一些的线索,这对寻找被拐卖的儿童很重要。今天就审到这里,回去后再梳理一下。一是把你经手的犯罪事实都坦白,二是把能够想到的细节搞清,三是把谁参预过的事实交待出来。押下去!”预审警官最后说。
黄风兰押下去以后,审查的法官们在一起分析了一下。大家觉得黄风兰态度还算老实,交待的问题比较彻底。终究这一行的情况都清楚,买卖都是在私底下进行,而且买卖双方都不知道底细。有些方面还有待于南方警方审查“虾仔”来形成证据链。
黄风兰交待的所有拐卖孩子都发生在外地,难道本地就没有?一位警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个情况有特殊性,通常情况下这些人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没有本地的也在情理之中。”一位警官这样解释。
“你们注意到没有,审问开始涉及到拐卖孩子时,黄风兰开始偷孩子自己养说没有偷成。这件事有蹊跷,起意这件事应该是在咱本市。终究那个时候黄风兰还没有开始拐卖妇女和儿童。”做笔录的警官注意到这件事。
“有道理,即使是犯罪未遂或者中止犯罪,也应当搞清来龙去脉。这对研究黄风兰的犯罪过程有一定的意义。”一位警官说。
三天后,黄风兰又被提审。
这一次,黄风兰不仅配合提问,而且把几次拐卖妇女和儿童的过程写在了纸上,审讯比较顺利。
“说说你在本市偷儿童的事!”一位警官突然提出了这个问题。
“没有!我没有在本市偷过!”黄三姑几乎是喊了出来。
“你心虚什么?老实的交待!”警官站起身,拍了一下桌子。
“我坦白,我交待!这是我一辈子的心病,我造孽啊!”黄风兰终于垮了。
“说吧!隐瞒只能加重你的罪恶!”警官坐了下来。
“这件事我记的最清楚。那是在1988年10月10日,是我流产的第四天早时晨。我那孩子如果活着,现在该成年了。这是我结婚后没有保住的第三个孩子,我多想能顺利生产。他是我的希望,也是生活的唯一指望。老天不长眼,老天不公平啊!都八个多月了,还是没有保住,不得不剖腹拿出来了。都成型了,是个男婴。知道我多疼苦吗?死的心都有了。我哭妈妈也哭,担心婆家埋怨,害怕出院。”黄风兰是哭着说这些话的。
“给!”一位女警官递过来纸巾。
“伤口还没有全好,我就一个人跑到婴儿房,看那些刚出生的婴儿。我羡慕!我妒忌!我不甘心!我悔恨!我想偷个婴儿当成是自己生的,给婆家一个交待,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黄三姑痛苦的说。
“讲你偷孩子的过程!”警官提醒她。
大概是凌晨三点多,我叫妈妈在外面等着,一个人进了婴儿室,抱出个男婴。这孩子长的真好看,出生估计有十天左右。我没有去想这么大的孩子为什么还在婴儿房,更没有害怕,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就这样送了出去交给妈妈。”黄风兰沉浸在回忆中。
“婴儿房没有值班护士吗?”警官问。
“那个点正是容易瞌睡的时候,有位护士爬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动静很轻,她没有发现。”黄三姑说。
“继续!”警官说。
“天不遂人愿,没有想到当我出院见到孩子的时候,孩子正在发烧。我凭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以为只是不慎被风吹着凉了。就到药店买回了治疗的东西,给他擦身子,喂他药吃。折腾了一天一夜,这孩子仍不见好转。当时我也想过送回去,跪求人家原谅。又怕被抓,终究偷孩子是犯罪。我怕这孩子继续严重下去会有生命危险,又不敢到医院疹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好抱着孩子来到街上,找了个人把孩子卖掉了。”黄风兰虽然情绪激动,有些方面是清醒的。她不敢说是遗弃在垃圾堆,如果孩子后来死了,她就是谋杀者。
“卖给谁了?卖了多少钱?”警官问。
“买孩子的人我不认识,看样子是个环卫工人。他正在扫大街,给了500元钱,就把孩子抱走了。”黄风兰说。
“500元钱就卖了?”一位警官问。
“那时候不顾得讲价钱,把孩子脱手后我就跑开了。人家要是发现孩子有病,肯定不会要。我当时只想找个人能把孩子送到医院疹治,要钱只是个借口。”
“知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警官问。
“不知道。当时妇产医院生孩子的很多,我进去后就动手术,跟谁也不认识。”
“后来呢?有没有听说这孩子怎样了?”警官问。
“不知道。我当天早晨就和妈妈坐车回乡下了,很长时间再没敢到城里。”黄风兰说。
“你说的都是实情?”警官问。
“是实情,这个时候我那还敢说谎。”黄风兰回答。
“这件事我们会作详细调查的。虽然过去快二十年了,妇产医院会有记录。等情况核实清楚再找你。”警官说。
“请你们一定要找到那个孩子!”黄三姑最后说。
因为怕这个孩子真的死了,那样她的罪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