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金甲、仪太子、昭太子、琨太子、虬太子等人,不由都神色大变。
尤其是琨太子。
他看得出来,依轩太子的精明,既然都已经在刚才,公然委婉向萧晗表明对萧琼枝的倾慕之意了,那么,肯定是早就特意查过,萧琼枝都有哪些倾慕者。
这次,轩太子其他人都不提,特意提到、海外伊兰帝国的大帝斯克。
说明这个斯克,在轩太子眼里,是追求萧琼枝时,最大的威胁。
也说明这个斯克,对萧琼枝是志在必得。
毕竟,人家可是不仅让伊兰帝国都开始学大萧语,他自己本人,也已经学了四年大萧语。
如果不是为了萧琼枝,人家怎么可能费这个劲?
而萧琼枝最欣赏的,不是像他这样的大萧诸侯国太子,也不是像轩太子、仪太子这样的邻国太子,却是海外伊兰帝国的大帝斯克,则说明,萧琼枝是真的有做世界霸主的打算。
因为,海外伊兰帝国于萧琼枝而言,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在那个地方,没有萧琼枝的一个亲人。
依萧琼枝的聪慧,如果没有要与斯克联姻、一起做世界霸主的打算,根本就不可能给斯克任何希望,更不要说给斯克求婚的机会了。
他有些惶恐地问萧琼枝:“枝儿,如果斯克在你齐笄时,向你求婚,你会答应他吗?”
“不知道,我要到明年三月才过生日,现在就考虑这个问题,太早了。”萧琼枝很平静地说。
不过内心里,她是有些震惊的。
当年,她回京不久,就被萧轩亮召进宫,经过一番深谈,被萧轩亮提拔为大萧国师,得到了主管大萧经济建设、军工建设、教育管理这三块的权力。
为了做好这三块,她前面三年,几乎每天都在殚精竭虑中度过。
比如培育杂交水稻这一块,为了培育出优质的杂交水稻种子,她在萧正真、陈灵凤面前,谎称要出国去海外长见识,直接留书不辞而别。
实际上,是亲自带着萧轩亮、拨给她的一批掌管农耕这一块的人,去了远离京城近八百里的南政郡乡下,将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培育优质杂交水稻种子中去。
她指点他们,从普通野生稻群落中,如何发现花粉败育型的雄性不育野生稻。
接着,用野生稻作为母本原始材料,通过杂交和连续择优回交,育成了不育系和保持系。
同时,还利用“野败“型不育系与国内品种,以及东兴、南祁、和派遣使者从更远的海外找来的国外品种测交,筛选出一批恢复系。
就这样,历时三年,终于实现了籼型杂交稻三系配套,培育出三种杂交稻。
萧琼枝把它们分别命名为优稻、软稻、香稻。
其中,优稻产量高,可亩产逾千斤,双季,且具有耐肥、抗倒、耐旱、适应性广和米质较好等特点。
软稻产量稍低,可亩产逾八百斤,双季,也具有耐肥、抗倒、耐旱、适应性广和米质较好等特点。
香稻产量最高,可亩产逾一千二百斤,但是是单季,不怎么耐肥、抗倒、耐旱、适应性较差,只适合在江南一带地方种植,但米质非常好。
三年后,萧琼枝功成回京,想休息一段时间,征得萧轩亮同意,去海外游历,开拓眼界。
当时,萧正真已经在她的提点下,带领工部的人,提高冶炼与铸造术,建造出了可以远涉重洋的大舰。
她带着萧轩亮给的两千人,耗时近一年,一口气游历了海外二十多个国家。
其中,是在伊兰帝国呆的时间最久,长达四个月。
主要是因为这个国家,比较接近她记忆里那个世界里的古罗马帝国,是整个西方国家中,最强大的存在。
它的疆域相当辽阔,横跨三块大陆,民营工业、军工都比较发达。
最最重要的是,它的新帝斯克,虽然年仅十八岁,但非常具有治国与开疆拓土的能力,而且还长相英俊,性情坚韧沉稳,心胸豁达,为人大方热情,行事张弛有度,远非一般少年才俊可比。
她当时,虽然只有十岁,还是从第一次见面,就深深被他给吸引了。
好在,双方有语言障碍。
尽管斯克对她非常好,但用的是近似她略懂的、另一个世界记忆里的拉丁语,根本不懂大萧语,而她也仅是略懂伊兰语,每回交流都需要有双方翻译在场,才行。
再加上,她才只有十岁,斯克即使是明明显得十分倾慕她,也还是实在不好意思,向她直白地流露出爱慕之情,只能先把她认做妹妹,然后,从实际行动上,对她千好万好,笼络她的心。
可以说,她在伊兰帝国的四个月中,整个伊兰帝国,所有美丽的地方,斯克都在她的微服私访建议下,带着她看了个够。
后来离开伊兰帝国了,斯克一直跟她保持联系,每天给她写一封信,向她讲述自己每天的所作所为,并倾诉对她的思念之情。
等她从海外回到太子府时,陈灵凤已经帮她整整收集了、一大筐斯克写的信!
她深受感动,抽空看完所有的信,提笔给斯克写了一封整整二十页纸的长信,里面都是讲述离开伊兰帝国后,游历其它国家的见闻和感受。
结果,斯克在下一封来信里,开始流露出要更加加强提高伊兰帝国实力,争取十年内把整个世界都征服下来,方便她想到哪里玩、自己就能以微服私访的理由,陪她到哪里玩的打算。
她更加感动,在回信时,就开玩笑跟斯克说,那她等斯克十年,要是斯克十年内,真的可以做到把整个世界都征服下来,到时,她就嫁给斯克,做斯克的王后。
没想到,斯克信以为真,再次来信时,就明确表示,一定会说到做到,此生非她不娶。
并且,斯克从此每次来信,都把她称为“我未来的王后”,哪怕她特意解释,之前说嫁给斯克,只是在开玩笑,斯克也再不肯纠正称呼。
她反正也是真的很喜欢斯克,于是,也就没有再刻意纠正斯克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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