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好个妙人(1 / 1)

<>“愚哉世人!明明妖也而以为美。迷哉愚人!明明忠也而以为妄。然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天道好还,但愚而迷者不悟耳。哀哉!写得好,写得好,这可是警世恒言啊!”

简宁这段引用了蒲松龄的话,当初看书这段是记得最清楚的,故而印象深刻。

不得不说,这段话真得是写得太好了。蒲松龄虽是旧时代的文人,思维受到时代的限制,可书中每个故事都在透露着他对封建糟粕的讽刺与反抗,这个精神非常可贵,这也是聊斋为何能大放光彩的原因。

没人生来就低贱,没人生来就该被压迫,公平,乃是每一个人心底最朴素美好的愿望。

所以在写画皮,甚至是婴宁,简宁都将这种不公平,这种欺辱发挥到了极致,这是她对蒲松龄的致敬,为了公平而鸣!

胡彦书拍着腿,连连赞叹,“这故事写得太好了!这陈氏当真是贤惠,大丈夫行走于世,能得此贤妻,不枉此生。”

可惜世间男儿总被美色迷惑,有了贤妻,还要美妾,这世上的王生又何止一个?那是千千万呐!

简宁在心里嘀咕着,脸上却不动声色地道:“哥哥觉得好,我心里也多了些底气了,这样下面一个故事也敢写了。”

胡彦书诧异,“妹妹这又有想法了?”

简宁笑了笑道:“儿时颇喜听乡人说奇闻八卦,山野鬼狐之事,这画皮便是由此而来。至于下一个故事亦是脱胎于此,故而我想给我写的这些书起个名。”

她顿了顿道:“便叫山野志异吧。”

胡彦书身子震了震,“山野志异?你已有不少构思了?”

“嗯,都是儿时听来的故事,算是取巧吧。”

胡彦书差点就吐血了。别的书生,哪怕就是个秀才,写个话本那也叫臭不可闻。可你倒好,一十七八岁的人儿,写起故事来就跟喝水似的,还口称取巧?你这还让别人怎么活啊!

按下心中的诧异,他沉默了一会儿,道:“妹妹若信得过哥哥,到时再拿手稿我来看。你放心,就冲你敢把你的小字告诉哥哥,哥哥也不会亏待你。”

观人察事于细节处,简宁能将自己的小字告诉他,也足见为人坦荡与真诚了。一般,这年头,姑娘家的名字除了父母兄弟几乎无人知道,就算是小字,那也得是关系极好的人才晓得。

简宁能在第一次合作时就告诉他她的小字,这个看起来在旁人身上很轻浮的举动在简宁身上却显真诚。

毕竟一个女人需要抛头露面时,家里能用的人应已是没了。看看边上那个只会痴笑的哥哥便知,她这是没法了。

胡彦书是实诚君子,但并不是傻瓜,十分通晓人情世故,且眼力不错,仅画皮开篇那一万字便能看出一人功底如何,不然如何能答应那样的条件?

现在全文看下来,只觉眼前似打开一个新世界,彼时话本,多为富家千金与穷小子私奔的套路,而画皮却是剑走偏锋,不但创新出人妖纠葛之事,更是峰回路转,说出一番震撼人心的警示之言。

这样的书不敢说大火,起码也是小火。若是他连这点眼光都没,那也可以趁早关门回家歇着去了。

“都是哥哥先以诚待人,云舒以后就望哥哥多多提携了。”

有才华还谦虚,这可真是个好姑娘!

胡彦书对简宁的好感又多了一层,不由笑着道:“等会我便安排人去刻印模子,妹妹若还有什么困难,不妨直言。”

简宁歪着脑袋想了想,道:“难事倒的确还有一张……”

“何事?妹妹尽管道来,你叫我声哥哥,这哥哥总不能白当了。”

简宁忍不住笑了起来,只觉眼前的人性格爽朗又不拘小节,交往起来颇为愉快,好似眼前人乃是二十一世纪的男子般,毫无障碍。

“其实也不是太难的事。就是想找些鹅毛,要鹅翅膀上的,最好是老鹅。”

“你要这东西做什么?”

“我曾听游方道人说过,异国之人书写所用乃是鹅毛,书写颇为便利,我想试试看,是否能将书写速度再提高一点。”

“哦?你说得是西来的番邦蛮夷?”

简宁颇为诧异,“哥哥也知道他们书写工具与我们有所不同?”

“倒听游学归来的同窗说起过。嗳,妹妹,不可学那蛮夷,我中华书法何等优美,既是我大明子民,怎可效那蛮夷风化?有失体统,有失体统也!”

简宁见胡彦书说这话时,脸上充满了大国子民的骄傲,是真正的骄傲而非傲慢。再联想起百多年后的历史与自己来的时代,不由叹息:莫看他人是土著,就民族自信上,还真不如明人啊!

见简宁不接话,反是轻轻叹息,胡彦书不由好奇,“妹妹为何叹息?”

简宁轻轻摇头,道:“没什么,就是家贫,想多写点话本,也好置办起给哥哥讨媳妇的本钱。”

胡彦书愣了愣,看了看简二哥那傻笑的模样便是恍然。脸上露出苦笑,道:“妹妹说得是,倒是我迂腐了。你且稍等,我与后街那开盐水鹅馆的老板相熟,我让人去给你取一些来。”

“如此就多谢哥哥了。”

这年头讨老婆不容易,想给一个傻儿讨老婆就难了,也真为难这小娘子了啊!

胡彦书一面吩咐人去取鹅毛,一面道:“妹妹也切莫太着急了,你那书必能大卖的,到时给你哥哥买房媳妇就是了。能到你们家当媳妇,其实给人为奴为婢的好,到底还是正经人家。”

“不,不。”

简二哥急了,把简宁关照他的话忘脑后去了,“不要买媳妇,要买米,三娘,我不要媳妇,我怕饿。”

胡彦书一阵心酸,一个痴儿对饥饿的体验如此深刻,可见他们之前处境是多艰难了。

他又仔细看了看简宁,然后脸就有些发烫了。

他父母早逝,这年头无父无母那可不是美名声,往往意味着晦气,故而与其家境相匹配的娘子却是不愿嫁来。他本家的叔叔们倒是给相看了一些,可奈何他虽父母早逝,可心气颇高,哪里看得上那些粗鄙的乡野丫头?

这简姑娘看着也有十七八了,看她这样,应与自己一样,说亲也是困难吧?毕竟姑娘家无父无母还拖着个痴傻哥哥,想嫁人那可不是一般难啊……

一转眼,各种念头在心间飘了个遍,俊秀白净的脸不由就红了。有些心虚地侧头,有些结巴地道:“不,不找媳妇,怎,怎传宗接代?不,不孝有三,无,无后为大……”

说到传宗接代四字时,更觉脸上烫得厉害,眼睛不自觉地偷瞄了简宁一眼,见她望过来,慌得忙转了过去,只觉平日的郎朗口才,满腹的锦绣文章到了这一刻都化作了烂泥,什么用场都派不上了。

“胡大哥,你很热么?”

简宁有些奇怪,这人怎么忽然冒了这么多汗?这百文斋内有大水缸,不远处便有河流,比起自家那可是阴凉多了。

“哦,是,是有些热。”

“哦,哥哥可以买些硝石自己来制冰,容冰融化了,再放太阳底下晒晒,那硝石可反复利用。”

“嗯?”

心里正慌成一团乱麻的胡彦书转过头来,有些诧异地道:“妹妹还懂制冰之法?”

简宁愣了愣,不由道:“这个法子不是宋末时期就有了么?我见我大明多有冰饮店,哥哥不知么?”

胡彦书苦笑,“那是人传家吃饭的工具,哪里能让外人晓得?咦?妹妹你是怎么晓得的?难道妹妹祖上有人懂制冰?那可是不传之秘法啊!”

“呃……”

这下轮到简宁结巴了,只得含糊其辞道:“其实也是听我父亲提过,父亲博览群书,也,也许是从哪里看来的吧。”

“哦,原是如此。”

胡彦书点头,“如此说来,令尊也是读书人了?”

“嗯,父亲是生员(秀才),我认字画画都父亲教的。”

“哎呀!”

胡彦书连连拱手,“失敬,失敬,原来妹妹是相公爷的千金。”

“哥哥就莫要拿我打趣了,哥哥自己不也是秀才公么?”

二人一阵笑,而那边鹅毛也拿过来了。简宁收下鹅毛,冲胡彦书行了一礼道:“哥哥还有事,妹妹就不打扰了。过几日新稿子写好了再来拜会。”

胡彦书很想说“不打扰”,可这样的话哪能说得出口?见简宁要离去,一急之下便喊道:“妹妹,我如何找你?!”

话一出口便是闹了个大红脸,见简宁回身诧异地望着自己,便连连道:“这模子排版也无需几日功夫,书印好了,总得告诉你一声。”

简宁想了想,便道:“哥哥恕罪,乡里人多视我不详,若哥哥派人前去怕多有闲言碎语。日后,待条件好些,总是要想法来这城里住的。如今无甚能力,便是辛苦些,五日后我再来吧。”

“这……那,那好吧……”

见佳人离去,胡彦书感到一阵失落。也不知刚刚这一眼是看出什么了,竟觉自己等了二十年,好似就该等她来一般,这身世都如此坎坷,命运又如此相仿,难道这就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缘分?

胡彦书的眼睛变得明亮了起来,心里涌现一阵欣快,他甚至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山歌小调。书铺里的伙计见着稀奇,不由便问道:“少爷,您怎么这么高兴?”

竹木折扇在伙计头上轻轻落下,男子欣悦的声音回响着,“你这小儿哪里懂这人间的欢喜事?呵呵,好个妙人,好个妙人!”

说罢便是出了门,留下一脸莫名的伙计,安排刻印之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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