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卧铺包厢一共四个人,王子彦上车的时候,只有他自己。
新上来的是三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子,看穿着打扮和谈吐应该都是大学生。她们身上有着一种特别的青春活力和书卷气,穿着也都是都市丽人范儿,其中一个穿着牛仔热裤的女孩儿还特别漂亮。
王子彦只是淡淡瞟了三人一眼,也没有故意上去搭讪,毕竟这个年代搭讪被打的概率远大于被接受的概率。
他径自坐回自己床铺,戴上随身听的耳机,又打开自己的书歪倒在床上就又开始看了起来。他正在看的书是《血色黄昏》,老鬼的一部书。据说这部书是老鬼根据自己八年草原生活的经历创作的,被称作“一部探索性的新新闻主义长篇小说”。
很快火车便再次开动了,王子彦趟在床上听着歌看书,而几个女孩则是叽叽喳喳聊着天。
几个女孩子的声音有些吵,王子彦戴着耳机也能清晰听到她们的说话声。
王子彦从几个女孩叽叽喳喳的谈话中得知,她们是南都大学文学系的大学同学,同班同寝,今年是大三,这次一起去魔都参加一个什么文学类的活动。
同时,他也知道了三个女孩的名字,文静一点穿着黑色休闲裤小毛衣的那个叫杜鹃,穿着牛仔裤长袖T恤的那个叫黎敏,剩下的那个穿牛仔裤和长袖衬衫的叫庄雪。
三个女孩叽叽喳喳闹腾了一阵,很快那个叫杜鹃的女孩子就发现了对面看书的王子彦不时的皱起眉头,意识到自己三人打扰到对面看书的人了。
于是她竖起手指放在嘴边,对两人嘘了一声,指了指王子彦,示意自己同伴安静下来。
两个同伴一看这样,也意识到自己干扰到别人了,都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调皮的笑了笑。然后三人便压低了声音,一起窝在床铺上叽叽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包厢里迅速安静了下来,王子彦很快就又沉浸到了老鬼在书中描述的世界中。
老鬼在书中用大胆泼辣的笔触,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半是天使半是魔鬼的主人公——林胡。
他偏执、多疑、暴戾、好斗,却又刚毅、倔强、不媚、不俗、嫉恶如仇向读者展现了当年内蒙古兵团战士的生活和心理状态。
狂风暴雨中,60多条棉被盖上了种子库房顶;熊熊烈火里,69个青春的生命瞬间化为黑炭;送战友上大学的路上,50多名女知青集体悲嚎。最可悲的是成千上万知识青年的狂热劳动,夜以继日的开垦,换来的却是美丽大草原被一片片沙化。
……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沉浸在书本世界里的王子彦忽然觉得有人碰了碰自己的脚,抬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叫庄雪的漂亮女孩子,她朝着王子彦伸出了一只手,手里还有一只苹果。
王子彦不解的看着她伸过来的莹白如玉的小手和小手上红彤彤的苹果,抬头看了看,是庄雪,那个最漂亮的女孩子。
他皱了皱眉头,疑惑的开口问道:“有事?”
庄雪面色微微有些泛红,眼神有些躲闪,不过却还是朝着那苹果努了努嘴,开口道:“呐,给你个苹果。”
王子彦刚要摇头拒绝,就听那个叫黎敏的女孩子开口道:“帅哥不要不好意思啊,我们小雪可是很想认识你呢。”
王子彦周岁16岁了,这个年龄说实话还很小,还属于孩子的范畴。不过他身高已经达到了180公分左右,体重也有70公斤。他一直都有在锻炼身体,身高窜的也就不慢,再加上肤色偏向健康的小麦色,整个人显得很阳光健康。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王子彦早上刚刚换上的黑色短袖T恤把他两块胸肌清晰的显现了出来,再加上人长得还算不错,也算的上是一个帅哥了。又因为最近理了一个圆寸,显得年纪稍大了些,有些像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而不是十六七岁的小男孩。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圆寸才是检验男人帅与不帅的标准!
再加上白色的运动短袜上也没有什么黑黑的污渍,于是一个干净英俊的帅哥就新鲜出炉了。
对面的庄雪和黎敏都是那种很活泼的女孩子,一直也是这两个在叽叽喳喳个不停,说话声音也都是比较清脆的那种,显得俏皮可爱。
那个叫杜鹃的女孩子则显得比较安静,瓜子脸白白净净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很棒,是一个能打80分的标准美女。说话的声音软软糯糯的,是一个典型的江南美女。
庄雪普通话虽然不错,可是在南都呆过十几年的王子彦明显能听出,她就是南都本地人,那一句不经意间冒出的“啊懂”让他倍儿亲切。
三个女孩子都比较苗条,蜷缩在床铺上也看不出身高,不过那个叫庄雪的女孩子更漂亮,一双架在床架上的腿很长很长,这一下子就加分了不少,估计能到90分。
黎敏则是那种比较娇小的女孩子,也能打到80分,五官很协调,但是皮肤略黑。
看着庄雪递到眼前的苹果,又看了看庄雪,王子彦沉吟了一下,笑着接过那个苹果。看看发现苹果没洗,便把苹果放在小桌上,翻身坐起来穿上鞋子后站起身对三人道:“你们要吃吗?我一起帮你们去洗了吧。”
庄雪看着站起来的王子彦,眼眸中光亮更胜,赶紧从脚底下拎出一袋子苹果,笑眯眯递到了他手中轻声细语道:“那就麻烦帅哥了哦。”
王子彦接过袋子,笑了笑没说话,转身出了包厢门便向卧铺车有洗漱池的一头走去。
刚出包厢门,就听到了后面传来那个叫黎敏的女孩子的调笑声和庄雪的嗔怪声,能够想象到里面那种小女儿笑闹的画面。
王子彦一脸的无奈,自己这是被搭讪了?貌似除了前世在酒吧夜场,现在是第一次?摇摇头苦笑着迈步来到洗漱间,放下袋子,从里面拿出一个苹果就开始清洗。庄雪这个袋子里的苹果卖相很不错,红红的色泽很是诱人,不是那种抹了激素的红,泛着阳光的色泽。
习惯性的用指甲扣了扣,没发现什么打蜡的痕迹。王子彦很纳闷,这个时代的苹果竟然没有打蜡,不是90年代初就有了么?
仔细把每个苹果都洗干净,然后把洗完的苹果放回袋子中,甩了甩手上的水迹,拎着有些湿的塑料袋走回了包厢。
王子彦把袋子放在小桌子上后坐了下来,打开脚底下的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包纸抽出几张纸巾把这些苹果挨个擦了一遍。见纸上没什么脏东西和水渍了,这才挨个递给对面三个女孩子每人一个,把剩下的放到了小桌子靠近三个女孩子的那一边。
这个举动看得庄雪几个女孩子眼睛发亮,她们从这细节能看出这个人很细心,应该也很会照顾人。
王子彦拿着一个苹果刚刚啃了一口,正要开口找个话题聊聊,就听对面那个黎敏在庄雪胳膊肘的攻势下娇笑着问道:“帅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黎敏,给你苹果这个是庄雪,那个容易害羞的叫杜鹃。”
看着眼巴巴望着自己的三个女孩,王子彦冲他们露出一嘴好看的白牙笑道:“王子彦,很高兴认识你们。”说着便伸出手,想跟三个女孩子握手。
这一下子就有些尴尬了,这是王子彦从前世带来的毛病。
生意场上见面的时候一般来说肯定要握握手的,而他又是公司高层,每日里跟领导握手跟下属握手跟外单位的人也要握手。出来单干以后,自己是老板,一般谈业务的时候他基本上都是职位最高的,所以一般都是他先伸手。
所以他的手就自然而然的伸了出去,就像是以前一样。
对面三个女孩子看着眼前这只好看的宽大的手掌,互相看了一眼,略微有些犹豫。
还是那个叫黎敏的女孩子看自己闺蜜有些不争气,干脆就伸手抓住了庄雪的手就塞进了他伸出来的手里,而庄雪也就红着脸顺水推舟的没有挣脱。
王子彦没有像这时候的男人那样完整的握住整个手掌,那样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而是捏住对方四指也没有像男人那样上下晃动,而是轻轻捏住停留了两秒随即便松开了手。
王子彦又跟其他两个女孩依次握了握手,收回手后再次拿起苹果啃了一口。
收回手的庄雪俏脸微红,对面这个叫王子彦的男孩手掌有些粗糙,但是很有力,给人温厚的感觉。虽然能感觉出王子彦营造出来的距离感,但也能感觉出对方表现出的礼节中的精细,至少比自己接触过的男孩男人们都要精细的多。
所以她对对面的王子彦更感兴趣了。
庄雪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平时也比较爱玩闹,一开始见王子彦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留意。
可是当那个帅气男孩开始看书的时候,她发现那个男孩子身上有了一种沉静的气息,留意的次数多了,再加上窗外洒进来的晨光,竟然给人一种目眩的感觉。
所以,庄雪决定试探一下看看能不能认识对方,而好姐妹黎敏则明显注意到庄雪的小心思,也就小小的配合了一下,两个人咬着耳朵定下了搭讪的法子。
庄雪看着王子彦道:“嗯,我就叫你王子吧,不介意吧?这个名字真好。”
王子彦耸耸肩,表示自己不介意。
庄雪又好奇问道:“哎,王子。你刚刚那个握手,有什么说法吗?感觉很不一样啊。”
王子彦笑了笑,看了看自己的手,然后才道:“嗯,那是一种商务礼节,从西方传过来的,男士与女士握手时不要握住全部手掌。只需轻轻握住女士手的大拇指除外的四指部分,时间控制在1-3秒之间,不要大幅上下晃动。”
庄雪显得很惊奇,学校里可不会教这些东西,眼睛里闪着一些小星星。
“商务礼节?王子你是干嘛的啊?”那个安静的杜鹃这时候也开口问道。
王子彦笑着回到道:“我是学生,高中生,今年高二。”
“你才上高二?你多大?”庄雪明显是有些惊诧,傻愣愣的问了出来!
“17了,虚岁。”王子彦看对面三个一脸惊奇的样子,耸耸肩无奈:“怎么?我很显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