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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豺狼虎豹(1 / 1)

武松的刀很快,快得甚至在刀刃上看不到一丝血迹。可他还是撕下了一块袖袍,将刀刃擦拭了好几遍,才还刀入鞘。

袖袍是那托叶身上扯下的。他对自己生命的突然消逝毫无准备,直到断气还睁着双目,一脸的惊鄂。

其实,如这般的表情,他应该很熟悉。多少死在他刀下的百姓皆是如此,带着不甘、惊愕和未来得及的怨恨猝然而去。

只不过,他从未注意,也从未在意罢了。

不知从何时起,那托叶,还有无数和他一样的金兵就对杀人之事习以为常了。

在他们眼里,宋民的性命和牛羊猪狗并无不同,甚至在军粮短缺时,这些人就是牛羊。

而且,和宋军的士卒相比,他们在面对这些百姓时,几乎不会遇到扺抗。对于初上战场的金兵而言,这更是练手的绝佳机会。

在金人看来,学习杀人,重要的其实不是技法,而是要习惯血腥和残忍。这亦是成为一名合格士兵的必由之路。

金人也从未觉得有何不对,因为当年契丹人也是如此对待他们的族人的。

所谓杀人如麻,于他们而言也并非贬义。因为杀人越多,也意味着军功越高。

即使屠杀百姓不计军功,但斩杀百姓本身就是一种犒赏--所掠之物皆归己所有,这是金军素来的传统。

武松望着死不瞑目的那托叶,脸上出奇的平静。

但见响云箭起,便斩杀此贼,这是武松早就打定的主意。原因很简单:烧了石砲,又斩了金人主将,金军必然军心不稳,至少二月之内再无力攻山。

至于金军是否会为此而报复,武松也想得很清楚,杀不杀此人,金军也迟早会来。

武松此举也多少出乎亥言的意料。他之前还在琢磨着,待金兵退去,该如何处置这名金将?

若是放他回去,无异于放虎归山。可若杀了他,却又有失信之嫌。

如今也好,一了百了。亥言突然觉得,武松干净利落地结果了他,也是最好的结果。

“你就不怕金人说你背信弃义吗?”亥言走到武松身边,问了一句。

“和金人有何信义可讲。”武松平静地道,“若是讲信义,这些鞑子又会悍然南犯,夺我疆土,屠我百姓。再说了,今日放了他,说不定他明日就杀回来了。”

“说的也是。”亥言点了点头,“只是这金人怕是没想到你会出此一招。”

“知他必不仁在后,我为何不能不义在先?”武松道,“对付此等狼子野心之辈,唯有先下手为强。”

“嘿嘿,武都头,我觉得你学坏了。”亥言压低了声音道。

“是吗?”武松瞅了亥言一眼,“那还不是跟你学的。”

“我?这又从何说起。”

“不是吗?那赵杦奸诈无比,你不是也以诈对诈吗。”武松道。

“赵杦?”亥言一愣。

“故而,与奸人斗,就要比之更奸,与恶人斗,就要比之更恶。”武松接道,“若与豺狼相斗,又岂能以人视之?”

“武都头,你是杀人又诛心啊!”亥言不禁脱口而出。

“兽心又岂能称之为心。”武松道,“何况,我就是要让那帮鞑子明白,犯我疆土者,必有此报。”

武松这一席话,听得亥言不免有些错愕。

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武松和六和寺的那个武松,究竟哪个才是武松?

或者说,眼前的武松才是原本的武松?又或者说,眼前的武松才是这乱世之中该有的武松?

亥言一时之间也想不明白。

不过,亥言想不明白的事,柳如烟却并未多想。

她其实一直还在担心武松会放了那金将,以免落下失信之名。可她早已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江湖道义,是对有道义人而言,鞑子残暴无道,又何必讲什么道义?

当年,柳如烟从燕云之地返回终南山豹林谷时,她就与恩师无涯子有过一段关于“为何习武”之论。

无涯子曾言,习武的目的并非是杀人,而是以可杀之能,止欲杀之心,示之以强却不用强,才是至高的习武之道,也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之本意。

不过,柳如烟却以为,于武中求道,须以教化为先,奉礼者方可及道。而茹毛饮血、杀人如麻者,教化未开,唯见生死,才会令其生畏惧之心。

能止住其杀心的,绝不是点到为止,手下留情,而是除恶务尽,斩尽杀绝。

闻听柳如烟此言,无涯子当时也颇有些吃惊。而柳如烟之言,也并非凭空臆想,而是来源于她在燕云之地数月中所见所闻。

金人的残暴,不会因为求饶和示弱而有丝毫收敛,反倒是在雷霆手段面前,他们会知难而退,畏威而避。

正如柳如烟纵横燕云之地数月,令金人谈之色变,也令金人就此“安分守己”了不少。光天化日之下,几个金兵就敢劫掠村镇之事一度绝迹。

此谓,豺狼之性,只能示以虎豹之威。

所以,当看到武松斩杀了那托叶,柳如烟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暗暗叫好。

话说,眼见武松力退金兵,又斩了那托叶,孟宪是喜出望外,连忙命人放下吊桥,将武松等人迎回山寨。

接着,他不顾自己还在不停地咳嗽,吩咐手下,在大殿中备下酒菜,要好好地犒劳武松等人。

孟宪并非不知道此举会激怒金人,但他更明白,只要他一日不降,金兵早晚会有攻山的那一天,武松此举则为自己争取了时间。

而且能得武松这般人物相助,一旦与金人接战,自然又多了几分胜算。

待武松等人随孟宪重新回到大殿时,在方才的那间厅堂内,酒菜已经摆好,虚席以待。

众人纷纷落座之后,亥言先扫了一眼桌上的酒菜。

只见桌上碗碟很大,菜却只有二三样:一只如盆大般的碗中盛的是羊肉,一碗腌制的鹿肉,一碟水果,还有一碗乳白色的米粥。碗碟边则还放了一把七八寸长的短刀。

看着那碗中如拳头般大小的羊肉,亥言寻思着,这刀应该是用来削肉的了。

接着,亥言又对着那碗米粥端详了半天,不确定究意是何物。

他见柳如烟正好坐在邻桌,便探过身去,低声问道:“娘子,可知这乳白色的米粥是何物?”

柳如烟笑了笑,回道:“此食叫乳粥,亦叫酪粥,是以牛羊之奶加米煮制而成。不过......”柳如烟又将声音压低了些,“此物味酸,且有腥膻之味,不喜者怕是难以下咽。”

“哦?莫非此物是鞑子的食物?”亥言也把声音压到最低。

柳如烟没回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亥言记得,众人在山寨客房住了五日,每日酒食皆是有人送来,而且菜样颇多,鸡鸭鱼兔,山珍野味,煎烤烹酿,几乎日日不重样。可今日这山寨大当家的设宴,为何却如此单调了?

莫非......亥言心里一直存在的那个疑问,如今又从这桌菜上得到了佐证:这孟宪很可能是个胡人。

“诸位好汉,在下今日有幸得遇诸位,实乃三生有幸,在此略备薄酒,一来,以敬地主之谊,二来,则是答谢相助之恩。”亥言正琢磨着,孟宪已举起了酒碗道。

众人皆举杯相敬,一饮而尽。

肉,确是好吃。尤其是武松,本就习惯于这种大块吃肉的日子,索性弃刀不用,撕扯着大块羊肉,好不痛快。

但那乳粥,也确是有股腥膻之味。除了柳如烟以小口呷食,细品慢咽间颇为享受之外,其余众人皆是一尝之下,难掩皱眉之色。

“哈哈哈。”孟宪也发现众人的脸色有异,“忘了告诉诸位了,此乃乳粥,是以羊奶煮制而成,乃是专为招待贵客之用。初食者多有不惯,但多食几回,便可知其美味无穷。”

听孟宪如此一说,武松也不客气,直接道:“大当家的,我是个粗人,有话就直说了,这羊肉,还有这鹿肉当真是美味,可这乳粥......确实味有不惯,此物怕不是中原之食吧。”

“武兄弟说的没错,此物乃是北地之食。”孟宪道,“只因我祖上与鲜卑人颇有些渊源,故而有了同好此食之习。武兄弟若是吃不惯,不必勉强,吃那羊肉便是。”

“嗯,南北习俗却是大有不同,这日常饮食自然也是各有所好。”武松道,“不过,这喜好羊肉之美,倒是南北皆同。”

“武兄弟所言极是,正如你我虽萍水相逢,又有些误会在先,但共诛金贼之心却是一样。”孟宪道,“可见是志同道合。”

说起杀金兵,武松自然也是认同的。一时间,二人推杯换盏,相谈甚欢。

谈到兴处,孟宪又提起结拜之事,武松也欣然答应。于是,二人约定,等次日再摆下香案,正式结拜。

不过,二人所谈之中,武松对赵榛的身份依然只字未提,而孟宪对自己与鲜卑人的渊源亦是点到即止。

这顿饭吃完,亥言决定要和武松好好谈了谈了。

见亥言关上了房门,武松已经猜到他有话要说了。

“你是不是想说我和孟大当家结拜之事?”武松率先道。

“此事暂且放在一边。”亥言摇了摇头,“我只问你一件事。”

“何事?”

“倘若那孟宪是胡人,你当如何?”亥言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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