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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花魁娘子(1 / 1)

磨蹭了一会,狗子终于还是带着王九妈去见瑶琴。

他对王九妈说卜大郎是瑶琴的亲爹,因为生意亏了,导致家道中落,实在过不下去了这才不得已卖掉女儿。

对此,王九妈倒也没有怀疑,毕竟她见多了。

这年头,因为生活所迫也或是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卖妻、卖妾、卖女儿的多的是,见惯不鲜。

想当年,她也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爹娘不得已之下只能卖孩子。

看似心狠,但也为生活所迫,总不能大人孩子活生生饿死吧?

卖了,孩子有活路,大人也能得几个钱维持生计。

其时,瑶琴因为一路奔波,再加上惊吓与担忧,身体有些染恙。

狗子便借着这个机会,假说让王九妈替她诊断一下,也免得落下病根。

瑶琴倒也没有多想,再说王九妈是个女人,更是没有戒心。

王九妈一边与瑶琴聊天,一边查体她的身体,心里越发的惊喜。

她阅人多矣,认定瑶琴只要稍加培养,一定可以成为当红花魁。

接下来,便与卜大郎与狗子二人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议定六百两银子。

卜大郎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毕竟他这辈子何曾拥有过这么大一笔数目的银子?

平日里,兜里都是一些小钱。

只可惜,卜大郎低估了狗子的野心。

狗子这一次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

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再还不上钱的话搞不好就会家破人亡。

这次凭白无故赚了三百两,其实是够还赌债的。只不过,还了赌债之后就剩不下几个钱了。

因此,狗子颇有些不甘心。

他想的是,假如能将另一半银子也弄到手,以后岂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当然,这只是他美好的想法。

一个赌徒是很难改掉恶习的,一旦还清了赌债,手中又有三百两银子,这家伙不定哪天又会陷进去。

卜大郎虽然游手好闲,但几乎不沾赌,因为他知道这玩意儿一旦上了瘾,那就是万劫不复。

拿到银子之后,卜大郎提出在临州府多玩几天,他要好好领略一下临州府的姑娘。

但是狗子却不同意。

因为他急着想赶回去还赌债,一天不还,便多一天的利息,利滚利是相当吓人的。

况且,就算是卜大郎款待他,那也是花他的银子。

这家伙已经打定主意黑吃黑了。

“大郎,咱们手里拿这么多银子,万一被人盯上了,麻烦可就大了,丢银子事小,丢命事大。

再说这建州府富人太多,挥金如土,咱们这点银子恐怕经不住折腾。

还不如回建州府去多找些姑娘陪着玩乐不好么?”

这么一说,卜大郎也觉得颇有道理,于是当天二人便开始返程。

半道上,二人住进了一间客栈。

待到天色快要亮的时候,狗子蹑手蹑脚翻身起床,先找到卜大郎的包裹,检查了一下银子,然后跑去拿起桌上的茶壶猛地砸向卜大郎的头。

狗子本以为自己计划的天衣无缝。

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可能是从来没有杀过人,手一颤,竟然砸歪了,没有砸中要害,倒是把卜大郎砸得大叫出声,猛地翻转身子。

无奈之下,狗子顾不上许多,又拎起壶砸过去。

求生的本能令得卜大郎拼命抵挡,一边大声呼救,狗子杀红了眼,跳上床去拼命地拎着铜壶一下接一下地砸,直砸得卜大郎头变成了西瓜这才慌慌将壶一扔,拎着包裹夺路而逃。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店中的客人。

说来也巧,店里正好有三个捕快押着一个要犯在此住宿,听到动静之后其中两个捕快拎着刀出门查看,发现狗子浑身是血,拎着包裹慌慌张张窜到院中。

于是乎,两个捕快追了上去,刀一晃,狗子便吓得瘫软在地。

人赃并获,他的下场可想而知,别说银子,命也得丢。

再说另一边,等到卜大郎与狗子离开之后,瑶琴与王九妈一番交流,方才知道自己竟然被骗了,顿哭得死去活来。

王九妈听瑶琴呜呜咽咽说了一下遭遇,也才知道她也被骗了,瑶琴根本不是卜大郎的女儿,是被拐出来卖的。

但是,她花了整整六百两银子,总不能打水漂吧?

于是也告知了瑶琴实情。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我花了六百两银子将你买下来,这是买卖契约,你自己看看……”

瑶琴下意识接过契约一看,果然如此,更是嚎啕大哭。

待她哭了一会,王九妈这才劝慰道:“要说起来,我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但我花了六百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

况且,你爹娘下落不明,也说不清是否遇难。

要不这样,你先在我这里安顿下来,我托人打听一下,如果你爹娘没事,那就让他们将你赎回去。

你要是不相信,也可以自己写一封信给你认识的人问问情况……”

瑶琴心想,这恐怕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思来想去,便给以前曾经教过她读书的严秀才写了一封信。

不过,这一次的经历也让瑶琴成熟了许多,信中她没讲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只是说与爹娘失散了,如今暂时寄住于临州府一户人家云云。

她想的是想确定爹娘是否平安回家,如回家的话她再讲明自己的处境,等爹娘来临州府替她赎身。

煎熬地等了近一个月,终于等到了回信。

信一展开,她便认出了先生的字迹,颇有些激动。可是一看内容,却差点昏晕过去。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家中竟然会遭此大难。

而这一次,祸是由她的舅舅引起的。

瑶琴的舅舅属于那种喜欢贪小便宜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被人利用,许以重利让他潜入客栈偷东西。

瑶琴的舅舅根本不知,他偷出来的竟然是朝廷关于边防的一份密件。

而利用他的人,则是潜伏多年的敌国细作。

也正是因为如此,瑶琴的舅舅被官府押入了大牢严刑拷打,还连累了一大家人。

包括瑶琴家也被官府给查封了,而且官府还在搜寻瑶琴一家子的下落,以确认他们一家子是否已经被细作收买。

信中,严秀才劝瑶琴说,他相信瑶琴一家子不可能与细作有任何关系。

但这种事一旦被抓到官府很难说的清楚,劝她暂时不要回家,等以后风头过了再说。

最后还让瑶琴看完信之后便烧掉,不能留下证据。

看完信之后,瑶琴流着泪把信烧了,之后病了一场,卧床躺了十余天。

期间,王九妈还算体贴,给她找郎中,煎药,熬粥,多少让瑶琴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待到身体康复之后,瑶琴主动找王九妈谈话,说:“九妈,我爹娘没找到,想来是凶多吉少了。

我也没地方可去,只能留下来。

但是九妈,你让做别的事可以,哪怕做杂活也行,但是……但是我……我绝不出卖身体。”

王九妈叹了一声:“随你吧,你要是才艺足够好,也可以卖艺不卖身。

以后,我便将你当女儿看待,该教你的我都会教你。

但有一点我也要提醒你,身处风尘中,什么人都可能会遇到,你要心理准备,也要学会如何巧妙地保护你自己。”

“多谢九妈。”

事已到此,瑶琴也认命了。

总之,只要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做什么都无所谓了。

之后,王九妈按惯例给瑶琴改了名,认瑶琴为义女,跟着她姓了王,单名一个美字,花名美娘。

之后又尽心尽力传授美娘各方面的经验,以及风尘中的规矩与礼仪。

还聘了人来教美娘吹弹歌舞。

美娘虽说擅长琴棋书画,但以前所学的都是一些比较雅致的东西,并不是所有客人都会欣赏。

所以,也得学一些适合风尘中的歌舞,以便取悦客人。

王九妈对美娘寄予厚望,不仅竭力传授自己多年的经验,而且还请了一些有名的乐师、舞姬前来教美娘。

一转眼,一年多过去,美娘年满十四岁,正式出道。

刚一出道,便以其出众的容貌与才艺,再加上王九妈的大力宣传,很快便出了名,吸引了不少风流才子,富家公子慕名而来一睹其芳容,欣赏其才艺。

诗词歌赋,难不倒美娘。

抚琴、沏茶、唱曲、跳舞,品酒……各种才艺也不输人下。

因此,出道短短半年,美娘便被人冠以“花魁娘子”的美称,喜得王九妈合不拢嘴。

这说明她的眼力不错,所花费的银子与精力也没有白费,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而且比她之前的预期还要好的多。

有好事者编了一首不知道什么体的词来形容美娘:

“小娘中,谁似得王美儿的标致,又会写,又会画,又会做诗,吹弹歌舞都余事。

常把西湖比西子,就是西子比之也还不如。哪个有福的汤著她身儿,也情愿一个死。”

盛名之下,美娘的名气与风头节节攀升,俨然成为临州府几大花魁之一。

也因此而带动了王九妈院子的生意,又忙着招揽了好几个姑娘来,还配了丫鬟与伙计。

不过,这名气一大,难免就有人蠢蠢欲动,想要拔个头筹替美娘梳弄开花。

青楼这一行也有着自己的行话,十三岁谓之试花,十四岁谓之开花,十五岁谓之摘花。

其中有个姓金的富商最是大方,开出一千两银子的高价想要开花。

这个价,王九妈自然是动了心。当初她花六百两买下美娘,之后培养美娘也花了不少银子。

一千两,基本上就能把所投入的银子全部捞回来。

结果,跑去与美娘一说,美娘当即哭闹起来,说九妈说话不算话,当初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怎么现在又变卦?

还说,如果非要逼她,她宁愿死。

一见美娘态度坚决,王九妈倒也不敢强迫,毕竟美娘现在是她的摇钱树,而且还带动了整间院子的生意,连别的姑娘都沾了光。

因此,王九妈赶紧赔笑:“乖女儿别生气,我也就是顺口问一问,也好回绝那金老爷。”

“这种事以后就不要问了。”

“是是是,不问,不问……”

王九妈讪讪离开,跑去婉拒了金老爷,假说美娘还小,等再长大一点再说。

金老爷虽然不甘心,但这种事也不能强来。

再说了,王九妈在临州府也算有点关系,方方面面打点的也很好,一般人倒也不敢在她院子里闹事。

最初,前来约见美娘的客人,王九妈定的价格是十两银子。

也就是说,起步价为十两,其中包括了基本的茶水与酒菜。

如果客人有需要,想喝好一点的茶,吃好一点的酒菜,那就另外点菜。

后来,美娘的名气越来越大,王九妈水涨船高,将价格提升到二十两银子,分成方式为三七。

美娘得三成,王九妈得七成,毕竟她提供了场所还有酒水什么的。

其实说起来,很多姑娘并不在乎分成,特别是一些头牌与花魁。

大多数花魁的身家堪比富豪,如果只是靠分成的银子是不可能赚那么多的,毕竟容颜会老。

她们的收入主要靠的是客人的打赏与送礼。

一般来说,有能力前来找花魁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也或是一些多金的才子。

一些富家弟子可谓挥金如土,只要哄高兴了,出手相当大方,金银,首饰、珠宝不在话下。

所以,很多风尘女子都梦想着成为花魁。

正如天下读书人一样,都梦想着成为状元郎。

再说这临州府城东有家油店,店主人称朱老十,其妻早亡,膝下无儿无女。

三年前,店里来一个伙计名叫秦重,母亲早亡。十三岁那年,其父亲与人一起出远门做生意,结果一去无归。

秦重生活无着落,便四处寻活,后来找到了朱老十的油店。

朱老十眼见秦重机灵好学,为人实诚,便有心培养他,待时机成熟时便收为养子,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

秦重心存感激,平日里兢兢业业,苦练手艺。一练三年,竟练就了一手绝技。

别人打油,都是用提斗之类的量具,但是秦重却不用量具,随手拿个瓢,仅凭眼力与感觉便能舀得分豪不差。

这倒也罢了,关键他还有一门令人拍案叫绝的绝技,找个葫芦放在桌上,葫芦口放上一枚铜钱。

秦重用瓢舀上油,高高往下倒,令得油牵成一条细线透过铜钱孔注入葫芦。

等到瓢里的油倒完,铜钱上面一滴油星也不沾,再移开铜钱一看,葫芦刚好满。

有人不信邪,换了大小不等的几个葫芦来,结果都一样,秦重只要瞟一眼葫芦的大小,再掂一掂,摇一摇,心里便能测算出大致能装多少油。

有了这样的绝技,令得朱老十店里的生意更加兴旺,很多人特意多绕些路过来打油,就是为了想亲眼见识秦重的绝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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