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室自然是有的。
古代的官府商贾,富裕之家,都修建有暗室,藏匿财物,躲避战乱匪患,或者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像渭风客栈这样的大商社,自然也有自己的暗室。
暗室里,原本点燃的两盏油灯被木通轻轻吹灭,陷入了彻底的黑暗,“咔”的一声轻响,一道刺目的光柱凭空出现,将整个暗室照亮,如同白昼。
木通轻轻晃动手电筒,这时候,侯赢才发现,这道凭空出现的光柱,竟然是木通手里的宝物所发出的。
“这……这……这……”纵使侯赢见多识广,也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黑暗中可以发光的事物,侯赢也是见过不少,夜明珠,月光石……但他们的光亮跟这道光柱相比,简直是米粒之珠比日月光华,不可相比,没法比……
“这是手电筒,我那个小兄弟的师门重宝,世间也只有这么一个……”木通笑着解释道,“白天,只要把它放在太阳底下,它就可以自动的储存太阳光辉,只要你需要时,随时可以将储存的太阳光辉放出来,很是方便……”
原来这个东西叫手电筒,这可真是……巧夺天工。
世间还有如此奇妙的宝物,一时间,侯赢感觉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
“还请将军稍等片刻,”侯赢稍一思索,供手说道,“我家主人正好路过此地,还请我家主人前来一观,也好跟将军商量一个合理的价格。”
侯赢口中的主人,自然就是白氏商社的主人,传闻中的传奇女子白雪了,白雪自从接手白氏商社之后,便在列国之间游走,巡视盘查白氏商社名下的产业,安抚人心,这几日正巧来到秦国,也正住在渭风客栈。
宝物太过神奇,世所罕见,以往鉴别宝物的经验统统失去了借鉴,侯赢也无法估价,但如此宝物,自然也不能轻易放弃,便想到了自家主人-白雪。
能见到传闻中的奇女子,木通自然高兴,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这个手电筒,说不定真可以卖个好价钱了。
一袭白衣,飘然走进了暗室,白衣胜雪,也更衬托出女孩超凡脱俗的美,让老头木通也不得不心里感叹,人世间的美,大抵也就如此了吧。
当然,这样盯着人家看,是很不礼貌的,尤其是,木通手里还开着手电筒,光柱随着女孩移动,将女孩的美照应的美轮美奂,即使木通是个军痞子老头,也是老脸一红。
“有幸遇见白姑娘,倒是老夫孟浪了,”木通连忙拱手致歉。
白雪的美,白雪自然是知道的,这也是白雪的骄傲和自信,但也是头疼的地方。
在这个时代,女孩太漂亮了,可不一定是好事,尤其像白雪这样,出生在富贵之家,往往便成为大族豪门之间联姻的牺牲品,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着盼着惦记着你呢,也就是白圭,思想更其他人不一样,也可能是没有儿子的缘故,拿唯一的女孩当做男孩养,灌注了全部的心血,将白雪教育的出类拔萃,才识武功皆佳,可这也培养出了白雪不同一般女子的性格,身具鸿鹄之志,却是一个女儿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徒呼奈何。
白圭在世时,还可以将白雪庇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保护的很好,可现在白圭死了,这个白氏商社传到了唯一的女儿白雪手里,白雪的这种美,便突然成了自己的负担,这也是白雪不愿意抛头露面的原因,即使迫不得已,也往往将自己化妆成一个假小子,混淆视听。
但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平时无事,白雪还是喜欢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
侯赢禀报白雪时,白雪便是这一身打扮,正在茶室品茶,听完侯赢的叙说,白雪也是感觉不可思议,侯赢的本事,白雪还是很明白的,白氏商社最重要的客卿之一,断然没有看走眼被糊弄的可能,能让侯赢慌慌张张犹豫不决,定然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也成功勾起了白雪好奇心。
客人木通还在暗室里等着呢,而且侯赢也明确说出了白雪的所在,再像以前一样扮成假小子,假装侯赢的随从,便是侮辱老人家的智商,真正的失礼了。
白雪便难得露出了真容,急匆匆来到暗室,惊鸿一瞥,将老木通震惊到无地自容。
手电筒交到白雪手里,也只是一眼,便牢牢吸引住了白雪的目光。
女孩子都喜欢新奇华丽的东西,白雪也是女孩,自然也不能脱俗,手电筒浑然一体的独特样式,自然是足够的新奇,外表洁白如雪浑然天成,更是让白雪爱不释手,尤其是神奇的功能,握在手里,白雪再也舍不得放开了。
白雪知道,自己被手电筒成功的征服了,但这不是一个大商应该有的表现,要怪,也只能怪手电筒太漂亮太神奇。
深吸一口气,白雪平复自己的心情。
“能被将军称呼小兄弟的人物,定然不是普通人物,还请将军介绍,”一瞬间,白雪透露出好奇宝宝的神情。
这也是商家惯用的一种手段,商品太贵重了,一看就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便转移话题,旁敲侧击。
木通嘿嘿嘿心里暗笑。
木通虽然是秦军千夫长,可不是莽汉,能在栎阳混的风生水起,成为贵族,自然也是千年的老狐狸了,在木通面前,白雪还是太嫩了一些,白雪的那点小心思,木通自然是看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但木通并不介意将自己的王良小兄弟,在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孩面前狠狠的夸奖一番,两个都是年轻人里面的奇葩,在木通的心里,王良可并不比白雪差。
高深莫测的师门,诡异莫测的医术,价值连城的药品,勇闯狼群击杀狼王的武力,创立伤兵营无偿治疗士卒的慈悲心肠,兔子的传说,为国捐粮的无私奉献……等等等等,尤其是木通记忆犹新的那句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白雪沉思,喃喃自语。
是什么样的男子,才可以说出这样言简意赅且又无法形容的一句话。
原本只是商家的一个小手段,却在木通添油加醋的一番细说下,白雪自己竟然听的入迷了。
不得不说,木通确实是讲故事的一把好手,如果王良在这里,绝对会脸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说的是自己吗,自己什么时候这么伟大了呢,自己就是一个傻不愣登没有心机的老实人啊,做的也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白雪却是陷入了故事里,无他,这个故事里的男人太过离奇和优秀了。
那个少女不怀春,只是没有在合适的地点,遇到合适的人,白雪同样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只不过,没有遇到跟自己同样优秀的那个人。
白雪对王良产生了兴趣,当然,目前为止,也只是想要了解一个人的兴趣。
“将军的意思是,王良要用这个手电筒换粮,捐给秦国……”白雪虽然已经知道答案,还是轻轻问了一句,没有其它什么原因,只是想再听一遍肯定的答案。
在这个列国纷争的年代,能拿出如此重宝换粮食,无偿捐给国家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至少,白雪没有听说过。
但凡能这样做的人,必定会有大胸襟大志向,这点,白雪是可以肯定的。
这样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年轻人,真是可遇不可求。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误会,一个小孩不经意间吹了一口气,一不小心形成一阵飓风,吹倒了整座树林,连根拔起。
故事讲完了,自然就是言归正传,手电筒还是要卖出去的。
侯赢重新点燃了油灯,摆上了茶具,白雪起身,亲自斟好了三杯茶,努力平复自己内心的波澜,但微微颤抖的手臂,还是将白雪的心情出卖的一干二净。
木通手捻胡须,微信不语,木通已经可以肯定,这将是一笔非常满意的生意,说不定,收获会超过自己的逾期。
“宝物无价,但也有价,”白雪轻轻说道,“如果直接用粮食换取此宝,白氏商社出粮三千石。”
三千石,已经是一个不小数目,但白雪说的是直接用粮食换,而不是出金买。
在商言商,白雪虽然赞赏王良的行为,想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多的给出一些方便,但白雪同样是白氏商社的主人,不能损坏白氏商社的利益。
三千石粮食,已经是白氏商社可以拿出的最高价了。白氏商社有自己的购粮渠道,可以用来回的粮食差价弥补一些损失,但要出金买,那将是很大的一批金,直接从流水里抽出来,白氏商社的资金链也会断裂。
这是白雪不能不考虑的。
三千石粮食,木通也已经非常满意,满意的不得了,本来想要的,不就是粮食吗,而且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木通的估价,木通甚至可以肯定,给了自己金,在这个粮价虚高的时候,决对买不到三千石粮食。
“但有一个条件,”白雪轻轻说道,“王先生如果回到栎阳,定要来渭风客栈一趟,有一些事情,还需要当面请教。”
就知道没有这么简单,却没有想到只是这样一件小事儿。
“多大点事,我替王兄弟答应下来了,”木通心情愉快,大手一挥,满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