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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1 / 1)

似是在想怎么措辞,七哥犹豫了下:“其实你扮的不错,最开始我都没看出来,不过,你得注意,外在的东西用的再多,那些不引人注意的行走坐卧,太过刻意便落了下乘。”

没想到竟是这样暴露的,钟漪闻言便细心请教,不料七哥竟是个中高手。

“七哥,你原来是做什么的?竟是会易容?”钟漪很是好奇。

“嗨,不过是为了活命多琢磨了下,哪里就说是易容了呢。那些话本子上的东西少看些,这世上哪有什么易容术,除非揭一层皮,或者磨一些骨,不然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再怎么伪装你的三庭五眼都改变不了。”七哥谦虚道,还顺带谴责了那些说话不负责任的话本子。

钟漪想起现代人整容的事,心中不禁笑了起来,果然人都是有无穷的好奇心,这大概就是整容最开始的萌芽吧。

“那天的绿帽菌,你其实采下来了,对么?”七哥低着头,声音轻的像是风会吹散一般,“你除了放那个绿帽菌,还有什么?我记得绿帽菌即便是吃下去,也不会反应这般快的。”

钟漪脸都僵了,心跳如雷,却也没有撒谎:“还有很多菌子,我都切成了细细的丁,拌在了他的饭里。”

是的,严尘这般样子正是她做的手脚,她与七哥出去采蘑菇的时候,认识了许多毒蘑菇,其中一种很常见的叫做绿帽菌,毒性很强,尤其是刚冒头的幼小绿帽菌,毒性更大。

“原来如此。”七哥点头,在外人看来,两人就好像是安安静静的,毕竟钟小弟帮大家都写了不少家书了,习以为常。

钟漪见七哥没什么反应,也渐渐平静下来,七哥是个好人,钟漪心想。

“七哥,你为什么不告诉大家?”钟漪还是没有忍住,人心难测。

“为什么要说,那个严尘,他是临时被上面塞进来的,大家也都不熟悉,只是听说他早年干了不少缺德事。”说到这,七哥停了下,收好钟漪写的信,笑着与她说话,旁人看来就是在感谢她,“何况那晚,我看到严尘跟着你去了。很抱歉,钟漪,我不想惹事,便没有去阻止,如今他这般下场,也是报应,我干嘛还要跟别人说呢。”

钟漪一愣,原来是这样。却还是整肃仪容朝七哥道谢,七哥本可以得她一个人情,可还是说了实话。

钟漪不怪他,帮她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没什么好指责的。

接下来队伍便是平静的继续赶路,钟漪依旧是给大家伙做着饭食,偶尔还有新鲜花样出来。那次是因为下雨,队伍便耽误了些行程,钟漪看时间充足,便将石板洗净,将肉切成薄片,摊在石板上炙烤,撒上调料,大家伙都吃的舔指头。

直到炎热的盛夏到来,钟漪实在受不了太阳的暴晒,跟镖头请示了下,想坐到马车里边去。

镖头看钟漪确实是晒黑了不少,便答应了,钟漪得以坐进马车里面,好歹是不直接接受阳光的照射了。

“还有两个月就到沂州了,你可想好,要留在那了?”,七哥与钟漪一道坐在树荫下,眯着眼看天。镖行还有好长的一段路,沂州不过也只是个中转站罢了。

“嗯,七哥,你不是说,那里一年四季温暖如春,民风淳朴,很是宜居么?”钟漪也有些无奈,马车走的慢极了,若是在现代,动车高铁火车飞机,那什么沂州还不是一天的路程,到了这,硬生生的就走了好几个月。

钟漪靠在树上,拿了两片荷叶,一片当做扇子,一片顶在头顶挡太阳。这时候的太阳比现代甚至更毒辣些,而且没有补水的化妆品,也没有防晒霜,晒久了脸颊生疼还会褪皮。

如今一眼看过来,钟漪简直与一个男人无二致,本来她身高就纤长,看起来便像是一个瘦弱书生,连七哥看了,都赞不绝口,说是青出于蓝。

钟漪很是高兴,买了一壶酒好好的谢过七哥。

盛夏之后,便是凉秋,钟漪吁了口气,夏日里赶路实在是太难过了。钟漪如今越发小心了,即便是身上味道都臭了,也不会在荒郊野外洗漱。

七哥说了,这么点子毅力都没有,还在外行走什么,直接回家绣帕子好了。钟漪虽然有些抵触,却也没有反驳,女子在闺中尚且不易,出门行走就更是艰难了,七哥说的也不无道理。

还未到沂州的时候,便有消息传来,说是南方有些不太平了。

“那些蛮夷真是不怕揍,之前被咱们揍的不敢冒头成了缩头乌龟,二十年了就又能耐了,乌龟的头就往外冒,看咱们大周不揍的他满地找牙。”镖行里的人闲时便喜欢坐在一起吹牛,钟漪忽然发现大周的子民对朝廷很是信任。

脑中忽然就浮现了一张脸,乌发绑起,玉带高束,神色极冷,一字一句的说着,军中是他心之所向,字字铿锵。

不知他是去了哪一处的军中,钟漪自从出了上京,便一直都忙碌在路上,疲于奔命,这还是第一次想起林至岑。

左右也不是自己关心的事,钟漪很快便将林至岑甩在了脑后。

“钟小弟,你还要去沂州么?”七哥也听到了,便回来与钟漪说。

“当然去啊,沂州旁边便是交州,交州大营里三十万的兵力,还不能给我安全感啊?”

钟漪之前也犹豫过,不过林至岑画的地图里显示,沂州、交州、还有蛮夷南月国是三地交汇。

不过大部分交汇的地方都是在交州,沂州也只有一座城与南月接壤,春城便是紧挨着那座城,前面还算有遮挡,即便南月国来犯,春城也不是一线,所以还是很安全的。

七哥倒是很感慨:“哎,等我攒够了钱,也去春城养老,那地方真的是很好。我还跟我儿子开玩笑,若是他以后考取功名做了官,便去南方做官,天高皇帝远,又舒适又轻松。”

钟漪闻言抿嘴轻笑,等以后当了官,哪里还由得自己啊。

到了沂州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份了。若是在上京,天气早就冷下来了,风也尤其大,等到再冷一些,钟漪那时候每日都只觉得整个人要吹裂开。

沂州确实就像是七哥说的,到了这十月份的天气,竟还是像夏日一般,太阳依旧金灿灿,路边的树都是绿油油的,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分别在即,钟漪最后再替七哥写了封信,便和镖行的众人道了别。临行前,七哥拉住钟漪,送了她一把小刀,不算精致却很是小巧,钟漪喜欢极了。

“你一个女孩子,千万要保护好自己,凡是莫要强出头,行事前一定要细细思量,多警惕些,莫要轻信他人,睡前的门一定要关好,财物也莫要露白……”竟是像长辈一样殷殷叮嘱起来。

钟漪心中好生感动,鼻尖酸涩,喉头似被沙堵住,微微仰头防止眼泪溢出眼眶,只觉的自己运气实在太好。

“七哥,等你来了春城,我请你喝酒。”钟漪虽极力抑制自己情绪,却还是不由自主的哽咽起来。

“好,那你到时候,可不能再请我喝什么烧刀子啦。”七哥爽朗大笑,轻抚钟漪头顶,很是慈爱。一路行来,他是真的将钟漪当做妹妹一般了,钟漪听话乖巧,他很是喜欢。

“嗯,到时候等你来了,我请你喝这里最好最贵的酒。”钟漪破涕为笑,与七哥最后珍重道了别,便独自踏上去春城的路。

沂州靠海,连空气都微微带了咸湿味道,海风带着凉意,吹散了旅人燥热的心。钟漪离了车队,没有犹豫,直接找了辆牛车往春城而去。

离这不过三百公里的地方,交州大营里,一身赤膊的添寿拿了壶水递给身旁的人。

“少爷,你说这都快十一月了,怎么还是这么热啊?”

“这交州靠海,常年气温偏高,当然还热了。”林至岑接过水,一饮而尽,“说了不要叫我少爷,添寿,你与我一同长大,从今以后,名字相称便好。”林至岑擦擦额头的汗,虽没有赤膊,只是一身短褂全被汗湿透了,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

两人到了这交州大营半年,刚开始确实很不适应,只是两人都有些底子,到底是熬了过来。

两人都晒黑健壮了不少,尤其是林至岑,在上京时,那些世家子把肤色白皙弱质风流当做男子标配,林至岑虽不屑却也没什么历练,刚来这营里时,与那些老兵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黑与白,天与地的区别。

加之他长的又风流俊逸,一走出来,夺目耀眼至极。

“少……嘿嘿,你说咱们为什么要到这交州啊,去北边不好么?那里有匈奴人,若是以后战事起来了,咱们不是一样的报效大周么?”添寿耐不住热,又灌下了一壶水。

“傻子,报效大周也得拿到相应的报酬吧,北方有信王,咱们去了,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我可不想把状元丢了,就是为了过来当个大头兵。”林至岑对着添寿细细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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