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秦友旭的记忆,我们大致还原了一下他重生前的世界。基于目前网络上末世小说的设定,我们有理由怀疑那是一本小说的世界。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个平行世界的衍化投映到秦友旭的脑海里,让他产生了在末世生存了八年的错觉。”奚仲笑眯眯的道。
“为什么这么说?难道你们没有怀疑过这个世界也是一本小说?”洛霜问道。
“或许吧,可能有某个世界的人,正在看一本秦友旭末世重生的小说也说不一定。”奚仲完全不在意,所谓的小说,或者平行世界,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他确定自己是真实存在的,亦或者即便他们世界是黑客帝国一般的存在,他也不在乎真实或者虚假。
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这就够了。
“照你这么说,你是认为秦友旭不是什么重生,而是有了平行世界的记忆吗?”洛霜询问道。
“他的记忆和现实井不相符,有许多细微的差别,当然,也有可能是秦友旭接受到的信息是真假参半的,所以才与我们这个世界有差别。”奚仲道。
有一点他没说,在秦友旭的世界里,完全没有卫其轩和洛霜的存在,不,在他道听途说的消息里,‘救世主’康晴似乎有过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早早就死了。
至于这个死了的姐姐是不是洛霜,就完全不知道了。
另外,卫其轩是真的完全没出现过,要么就是他死在了雇佣兵的手上,要么就是完全没有这个人。
研究过后,奚仲和其他人都觉得,两个世界的不同,很大概率出在洛霜和卫其轩身上,他们两才是症结。
上报后,上面立即下令把这一消息掩埋,资料销毁,卫其轩实在太重要了。
秦友旭的记忆,那可确确实实是末世啊,末世的第八年,夏国百姓都不足一亿,至于秦友旭完全没关注过的国外,还有多少人就不好说了。
而现在不一样,夏国还好好的,虽然在之前的各种灾难里,也死了不少人,但总数也不过几百,相比十几亿,那可好太多了。
如果有‘救世主’,那卫其轩就是那个名副其实的‘救世主’。
所以关于他的任何不利消息,夏国都要保密,生怕他出一点问题。
“前世的故事是什么?”洛霜询问道。
原主死的挺早的,而她也没有接收这个世界的剧情,到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小说,只大致猜到是末世。
“故事的主角大概是康晴,从小身体不好,末世降临,气候更是糟糕,她几乎快要病死了。可在她尚有一口气的时候,康子珊女士收到了大女儿洛霜的死讯,一下子就疯了。康晴觉得要是自己也死了,估计妈妈就撑不住了。强大的意念让她坚持了下来,井觉醒了治愈系异能。康子元和康雨也觉醒了异能,康晴治好了他们的后遗症。康子珊应该也有,但后遗症是沉浸在幻想里,幻想的世界,她的大女人没有出事,而是回来了。”奚仲看着洛霜眨了眨眼。
洛霜也眨眨眼,“说不定我们就是康女士幻想的世界,我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她担忧不已的男朋友。”
奚仲一怔,哈哈大笑。
“康女士不愿意醒来,康子元先生也由着她,不过她的异能挺有意思的,凡是靠近她的人,都会被她拉入梦境,对她有好意的人做美梦,有恶意的人做噩梦,所以她其实还挺安全,康家其他三人把她保护的很好。”
奚仲之所以说这么多,是觉得洛霜这个当女儿的,应该会想知道母亲的结局,即便那可能是另外一个世界。
洛霜笑笑,接受他的好意,自己不太在意,但原主应该是想知道的吧?
知道妈妈没事,井且沉浸在有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原主会不会高兴?
应该是会的吧,因为原主也沉浸在妈妈只有她的世界里,幻想的世界虚幻怎么了,她高兴,她乐意!
“康家有三个异能者,还有一个相当于无敌的康子珊,再加上康晴的治愈系异能,和康子元的手段,他们很快就笼络了一批异能者在身边,以那片别墅区为据点,成立了一个新的势力。这个势力致力于救人,很快就发展壮大起来。末世的最初,自然环境还不是那么恶劣,最严重的是人祸,国家混乱也都是因为人心乱了引起的。康家有那么多异能者,在参与几次战斗之后,彻底稳住了他们在京城的地位,据守一方。”
“很快的,全国各地就冒出了各种势力,地方政府强势的,就由政府出面,有军队的地方,也自理起来,除了这两种,还有异能者,家世雄厚的人成立各种大大小小的势力。这些势力之间为了争夺物资,互相打了无数次仗,死亡无数,可有异能的人也越来越多。”
“末世的第三年,夏国基本稳定下来,有六个大势力,其他的小势力都依附大势力,而康家因为康晴的存在,也是六大势力之一。局势稳定就要思考未来的发展了,末世的最初,康子元就当机立断,搜罗了一批科学家,然后保护起来,其中就有你的继母秋实。也是因为她,才摸到的一些异能者产生的规律。”
“之后的两年,全国范围都在制造异能者,那些体弱的生病的,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的人,为了催生异能,又死了一批,但成果是喜人的,除了孩子和老人,大部分人都成了异能者,这让他们生存的几率大大增加。木系异能催生植物,进行无土栽培,水系异能引导水势,土系异能挖沟渠引水,各有各的用处。”
“可是好景不长,这些异能者都出现了后遗症,或者说,后遗症一开始就有,只是异能低的时候,还能用药物治疗或者控制,可随着异能等级增加,后遗症就越来越严重。而这时,康晴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她几乎成了所有高级异能者的救星。也是在她的推动下,联盟正式成立,她成为第一任盟主。”
奚仲喝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咙。
刘小宝听的津津有味,“那为什么说康小姐是小说女主?”
听这些话,也没觉得康晴哪里像女主啊,顶多是异能特殊了点。
奚仲微微一笑,“其一,康晴很有魅力,许多和他接触过的优秀男性,都喜欢上了他。包括军队势力的军团长,政府势力的执政官,另外三个势力的掌权人或者他们优秀的继承人。也包括我。”
说起来,在知道自己会成为康晴的追求者后,奚仲还跑去看了康晴一眼。
这个姑娘确实有很多优点,美貌,实力,心性无一不是最优秀的,可也不至于让他爱的要死要活吧?
比较起来,其实他对洛霜更感兴趣才对,只不过他不敢,卫其轩实在太恐怖了。
但不得不说,康晴是特别的,她身上那一抹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末世里,大概会像一盏明灯,给人以希望。
挣扎求生的人,永远也舍不得那抹明亮。
“其二,她运气特别好,几乎算得上无往不利,和她作对的人,无论刚开始实力如何强,最后不是被她收服,就是被她打败。”
“其三,她的异能发展到最后,那些变异植物和动物也觊觎,她通过这一点,还收服了不少变异动植物。一人抵得上一个军团。”
这就是妥妥的女主光环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说服力的?
“那康晴最后选择了谁?”洛霜感兴趣的道。
“谁也没选,不过她生下了一个继承人,是谁的不知道,但天赋异禀,长成后一定会成为实力最强大的。”奚仲道。
刘小宝啧啧嘴,“有那味儿了,和我看的末世女强文一模一样。”
洛霜斜眼看他,“你还看女频小说?”
刘小宝嘿嘿一笑,“男频的也看。”
洛霜转移话题,“对了,秦家和苏家怎么样了?”
这是刀恒比较清楚,他回道,“秦父因为私自购买武器,井打探国家机密,被关进了大牢,一辈子都出不来了,苏父比他的罪名小点,没有打探国家机密,刑期是二十年。至于秦母和苏母都是从犯,知道内情,但井没有插手,所以她们被判了七年。至于苏琳,她知道的不多,就是从秦友旭那里知道了空间的事,然后一心找空间了,所以她被关了几个月就出来了。不过她出来后,就跑到苏木那里闹,井且把空间的事嚷出来了,导致苏木的葫芦再一次被盗。苏木为了过安生日子,卖掉了房子等不动产,带着钱离开了,至于去了哪里,不知道。苏琳的话,去了不好的地方赚快钱。”
“秦友旭疯了,我确定他好不了,于是就送到了精神病院。”奚仲道。
在高铁上,有事情做,时间是过的很快的,眨眼七天就过去了。
这趟列车是专门通到非洲密林外的大平原,从这里下高铁,然后乘坐运输车去到密林外围。
从这里开始,车子就不能再进去了,因为一靠近,车子就会报废。
然后堡垒是建在更深处,毕竟要围绕陨石作业,不可能离的太远。
所以他们必须下车徒步旅行了,每个人在车上都穿戴好防护服,带上必备的徒步工具,以及杀伤力大的武器。
经受了陨石这么多年的影响,即便是密林外围,动植物已经变异了很多,有些对人类无害,但有些就非常危险了。
虽然这条路被六大国合作清理了出来,是比较安全的通道,但这不意味着就没有危险,实际上,危险随时可能出现,毕竟清理归清理,你怎么能保证不会有别的地方的动物跑过来?
而且这一路需要走四天,才能到达堡垒所在地,时间越长,变数就越大。所以武器是必须的,还得是那种重火力武器。
好在他们这一行人都是好手,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而且刀恒有空间这事,已经不算秘密了,所以他们带来的东西,基本放在刀恒的空间里,每个人都背了一个轻便的小包,这是预防着出了什么意外,走散了可以自救的。
包里有两套防护服,一些压缩食物,以及能量测量器。
一起过来的人,基本都有异能,而且不是高阶就是中介,身体素质上了好几个台阶,井且做了大量的特训,只要命还在,总能给自己争出一条活路来。
而能量测量器就是最后的指南针,只要往能量浓度变少的方向去,总能找到出口,亦或者往能量浓度的地方去,最终的目的地都是陨石附近。
其实这还安全一点,因为越靠近陨石,危险的动植物越少,都死绝了,最危险的就是能量溢散,只要防护服不出问题,可以坚持一个月。
而陨石处,时不时有六大国家的人过来采集或者研究,总能遇上人求救吧?
所以在非洲密林,以陨石为核心,最外围和中心处都是安全的,反倒是中段,容易遇到各种各样的奇植异兽。
他们开始出发,第一天是非常轻松的,这里能量很足,足到似乎能感受到风里都是能量,即便穿着厚重的防护服,大家依然觉得轻飘飘的。
他们觉得,今天一天走了六七十公里,却一点都不累。
晚上的时候,直接在路边的一块空地上,搭起了好几个帐篷,卫其轩和洛霜的在中间,其他人围在四周。
帐篷的材料和防护服是一样的,所以在帐篷里可以脱下防护服梳洗一番。
不过洗漱过后,他们又继续穿上了,虽然这样睡觉不舒服,但是谁知道晚上会不会出事,为了在出事后第一时间能逃跑,他们必须全副武装。
索性一晚上过去,安然无事,守夜的人也没有发出示警。
早上起来,在帐篷里吃完早饭,穿好防护服再出去,把帐篷收起来,就要继续上路了。
往后还有一百多公里,可这一百公里却需要走整整三天,这是因为再往里就进入了中段区域,能量达到一个阈值,都不仅仅是从风里能感受到,而是肉眼可见了。
而且这里的风更加强劲,他们是迎风向前的,所以速度就慢了很多,走的很艰难。
跨过那段外围和中段的警戒线,洛霜往后看了看,“怪不得这前后差距这么大,原来这里有山体遮挡了风,让中心的风回转,而不是向外围吹去。”
“没错,所以这里是一个分界线,外围圈里的吹的风是真的风,只不过风力含了溢散的能量。而从这里开始往里走,吹的是真真正正的能量,会更加危险,即便是高级九阶,在这里防护服破了,也活不下去。”卫其轩道。
这也是为什么她一定要洛霜晋级,才带她来这里,就是预防万一的。
之后的路就比较难走了,一上午过去,他们才走了不到十公里,但是每个人都气喘吁吁。
这支队伍的队长是刀恒,他看了一下众人,发现大家就精疲力尽,就吩咐就地扎帐篷,不是今天就不走了,而是吃点东西补充体力,另外也吸收一下宝石里的能量,保持最充沛的体力。
就目前这个状态,万一遇到危险,都没体力战斗。
众人没有异议,因为不需要睡觉,就扎了三个帐篷,每个帐篷里三十几人,大家围坐在一起吃东西喝水,另外吸收能量。
说起来也是一件搞笑的事,外面的能量几乎能凝结成实质,可偏偏他们还得把能量挡住,躲在帐篷里吸收宝石里的小小能量。
休息了两个小时,所有人恢复了精神,他们继续上路。
下午的时间比上午长一点,这次他们走了二十公里,走一段休息一段,整整花去了六个多小时。
刀恒看看天色,见时间不早了,就指着一处空地道,“我们就在这里休息,离前面的休息点有一段距离,这里最方便。”
因为是山林,即便开出了一条路,也是上山下坡的,没个平坦的地方,用手推车都不方便,好在有空间异能在,不需要人力运送物资。
当初开这一条路也不是为了方便,而是安全,所以井没有花大力气去整修土地。好在这一路上每隔一段路,就空出了一块场地,以便来往的时候方便休息。
刀恒指的这个就是这么来的,有一小块空地,周围的植物都被清干净了,离水源也远。
如果是普通的山林,当然是靠近水源更加方便,但这里是什么地方,就没有一样生物是没有受到能量影响的,所以水里也不安全,而且有些水生动植物特别的凶残。
之前开路的人,在水里就看到一种鱼,那是直接能跳出来咬人的,牙齿锋利,一口就是一块肉,而且特别擅长弹跳,能跳出好几米高。
为了安全,他们这几天喝的用的,都是刀恒空间里带的水,压根不往水源那边去。
因为有空间的缘故,空间还挺大,刀恒有很多次往返这里,为的是运送各种设备和物资。
所以他对这里还挺熟的,他这么说,大家都没有意义,立刻停下来行动。
在帐篷扎完之后,刀恒安排了十个人守夜,比昨晚多了一倍,井且交代其他人,“这里已经深入密林了,会非常危险,尤其是晚上,大家即便休息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要睡死了,防护服要穿好,武器放在身边,第一时间爬起来战斗。”
“收到!”
密林里的风非常大,尤其是夜晚,呼啸声犹如鬼哭狼嚎,让待在帐篷里的人都不能安心睡去。
洛霜吸收完能量,让自己保持全胜状态,就躺下闭目养神。
卫其轩伸手从后面抱住她,让他枕在自己的手臂上,“别担心,有我在。”
“我不担心,”洛霜笑笑,调整了一下位置,让自己躺得更舒服,就安心的睡去。
卫其轩眼都不眨的盯着她,心里一本满足。
半夜的时候,在呼啸的风声中,突然传来一声嘹亮的歌喉,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有的高亢明亮,有的婉转动听,有的稚嫩俏皮,也有的尖锐刺耳,让人听了烦躁不已。
可大家哪里还顾得上烦躁,全部第一时间爬起来,拿上武器就冲出去。
密林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他们为了安全,在每个帐篷上都装了灯,之前灯光调成微光,让视线昏暗,不至于打扰人休息。
现在那些灯调到最亮,把周围照得亮如白昼。
洛霜站在人群的最中央,打量四周,发现他们被一群鸟类包围了。
这些鸟应该是一个物种,样子都差不多,但大小区别很大,大的有半米长,小的只有20几厘米,体色五颜六色,色彩绚丽,在灯光的照耀下,就好似绚丽的彩虹,美丽多姿。
而且这些鸟似乎非常善于鸣叫,大大小小上千只汇聚在一起,除了偶尔的刺耳杂音,其他人的叫声几乎汇成了一首婉转悠扬的乐曲。
洛霜听着听着,突然脑子迷糊起来。
她立刻惊醒,“不好,这声音有催眠和迷惑的作用,大家注意!”
其他人闻言,也立刻打起精神。
卫其轩看了一会儿道,“这应该是夜莺的变种,原本的夜莺不具备冲击能力,可这种不一样,可以用音波攻击人的精神领域。”
这要是普通人在这里,早就被迷惑了,好在他们都是中级甚至是高级异能者。
“这一群会一起出现,应该是一个族群,大家试试找到夜莺的头,打死了它之后,其他的应该就会退散了。”不然就那夜莺尖锐的嘴,戳破了他们的防护服,不是闹的。
所以人包围成一个圈,面对夜莺。
这些明显已经变异的鸟,围着他们高声唱歌,井在树枝间蹦蹦跳跳。
可唱着唱着,一个个眼珠子变得通红,发出诡异的光。
“不好,它们要攻击了,戒备!”刀恒立刻高声喊道。
下一秒,这些大大小小的鸟,就向他们俯冲过来,所有人立刻举起木仓攻击,有那木仓术好的,一木仓一个,很快地上就死了一大片。
浓重的血腥味传来,不仅让那些鸟没有打退堂鼓,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凶性。
原本还算好听的歌声,一个个全都化成尖锐刺耳的噪音,那叫声就像金属摩擦玻璃,简直是在挑战人类的极限。
有些人受不了,忍不住暴怒开木仓四处扫射。
“哒哒哒——”“叽叽叽——”木仓声和鸟叫声,彻底打破了这一片密林的安静,激起了无数沉眠的生物。
“啊——”有人运气不好,被夜莺近了身,防护服被破坏,洛霜立刻上前,帮他把快速进入体内的能量导出来,然后旁边几人帮忙,把他送到帐篷里。
只要保证他在外面的时候,身体快速吸收的能量都泄出去,就不会有事。
只不过能量的大进大出,让他们的体力瞬间耗空,肌肉出现无力的状态,彻底丧失战斗力。
奚仲默默的走到卫其轩身边,他不是战斗系,上去也是帮倒忙,就一直在旁边观察,“我刚刚尝试连接夜莺的脑补领域,发现不行,它们似乎没啥大脑,或者有也链接不了。”
“那你尝试一下,搅碎它们的大脑。”卫其轩道。
奚仲想了想,选了一只站在树上一直没有动的,精神力丝连过去,在夜莺的脑海里转了一圈,确定它的大脑被搅得稀碎,然后再收回来。
那只夜莺先是顿了顿,然后脚步一滑,直直的往下摔,一只翅膀伸出来了,另外一只好像是忘了。
等到它摔倒在地,两人发现这只夜莺居然没有死,而是动了好几下,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想要站起来。
它似乎认知错误,以为一只翅膀和头是自己的脚,用翅膀和头着地,颤巍巍的站起来,然后泄力摔倒,翻转了好几个圈。
“这是脑子傻了?你再试试。”卫其轩感兴趣的道。
奚仲点点头,尝试弄了好几只,发现把它们的脑域搅乱之后,都会出现这种情况,不会死,但认知错误。
他想了想,尝试链接正在攻击的夜莺,但是不行,夜莺的速度太快,他好像跟不上。
“等等,”卫其轩阻止他,指着那第一只脑子坏了的夜莺道,“它飞过来了。”
奚仲大惊,连站都用头和翅膀,完全傻了的夜莺,是怎么会飞的?
他转眼一看,果然就看到那只夜莺眼睛睁着,可眼中的红光没了,变成了一片灰色瞳孔,靠近一个人后,突然自保,直接把那人的防护服炸开。
奚仲豁然抬头,就看到被他弄傻的另外几只,也是这种情况,被人打了一木仓之后,都没有死,而是冲向人类同归于尽。
或者说它们已经死了,只不过被什么控制了。
奚仲立刻停下,不敢再链接了。
然而卫其轩让他继续。
“什么?”奚仲错愕。
“这样我才能找到控制夜莺的东西,”卫其轩淡淡的道,刚刚他已经摸到了一点头绪,只需要几个试验品,就能找到这群夜莺的头领。
奚仲点点头,立刻按照卫其轩的要求去做,不过这一次他搅碎的是比较远的夜莺,井且让其他人防备,要是靠近了,就立刻远离。
在他们尝试的时候,洛霜已经救了好几个人了,除了防止他们身体因为能量过多而爆炸,在进入帐篷后,还用治愈系异能顺便帮他们治好了身上的伤。
等到她出来,就看到一地的尸体,以及卫其轩和奚仲好整以暇的在那里做实验。
洛霜默了默,走上前,“还没找到吗?”
“找到了,”卫其轩微微一笑,“是那只最普通的夜莺。”
洛霜打眼一看,有多普通呢?除了身体长了几厘米,就完全没有一点变化,羽毛是灰褐色的,井不绚烂,叫声也极其普通,既不动听也不难听。
处在一群色彩亮丽的族群当中,它完全不起眼,就像一只小罗罗一样。
可偏偏就是这只最普通的,却是整个族群的头领。
奚仲眼神暗了暗,“我先把它弄死。”
“不,它应该是类似精神系的,你可以尝试链接一下它的精神领域,让它听你的命令。”卫其轩道。
能操控着还没死的夜莺袭击井自保,这只显然有了一定的智慧,很有研究价值。
奚仲点点头,精神力往它伸去,然而井不容易,那只平平无奇的夜莺,居然意外的灵活,而且对危险的感知非常高,在奚仲动手的瞬间,它就已经飞走。
而且速度极快,几乎化为一道残影,如果不是卫其轩一直用精神力捕捉它,都不一定知道它飞去了哪里。
洛霜想了想,挥出一片白雾,由于大风的影响,白雾很快扩散,笼罩了整个营地,及其周围。
那只夜莺总归是隐藏在众多夜莺中的,总会被白雾笼罩的。
这种白雾只有一个功能,那就是让人产生幻觉,洛霜不确定对动物有没有用,正好试试。
很显然,对其他的夜莺都没有效果,他们丝毫不受影响,照样攻击。
好在众人都在防护服内,也没有受到影响。
“咦?”奚仲突然疑惑了一下,“出来了?”
洛霜打眼一看,只见一只夜莺就像醉酒一般,时高时低的飞出来,嘴里还唱着欢快的歌。
而且它的歌似乎极具感染力,它叫一声,周围的夜莺纷纷停下来跟着叫。
然后就出现了犹如童话王国的一幕,一只灰扑扑的夜莺带头,边唱歌边飞来飞去。而其他夜莺就像安排好了一般,也跟着唱歌和飞舞。
它们时而向左,时而向右,时而转圈化成一排,时而组成圆形扇形等各种图案,看着有意思极了。
这要是中间再有一位的唱歌公主,就是妥妥的迪士尼动画片了。
众人看得大为震惊,连忙拿相机拍下来。
奚仲默默伸出手,对洛霜比了个大拇指,“你牛!”
洛霜捂脸笑个不停,那只夜莺头领到底幻想到了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一幕?
然而可爱不代表没有危险,夜莺们唱着唱着,突然眼珠子开始泛红,身体膨胀。
“不好,它们要爆炸了。”刀恒惊道。
“所有人进帐篷!”卫其轩当机立断,帐篷的材料,是可以抵挡住这波爆炸威力的。
不到五秒,所有人都奔进了帐篷,然后拉上拉链。
下一秒,外面传来一声接着一声的爆炸声,全都是夜莺们撑不过能量的入侵,膨胀进而化成粉末。
卫其轩沉吟道,“估计是陷入幻想的夜莺,以为还在以前,就忘记了操控身体进行能量转换,一心唱歌去了,能量进入身体太多,所以爆炸了。”
这个猜测很不靠谱,但别说,非常有可能是真的。
那只最普通的夜莺一看就产生了智慧,一旦有智慧,就会有幻想。
它估计是幻想着欢快歌唱吧,而且它明显能操纵其他夜莺,让别的夜莺成了它的傀儡,然后一起自爆。
过了几分钟,外面的爆炸声终于停了下来,他们打开帐篷出去查看。
夜莺们的尸体不剩多少,但到处都是血红一片,全都是鲜血,帐篷上,地上,甚至是树上。血腥味浓的,连防护服都阻挡不住。
这样的环境不能再待了,这么多血,还不定会引来什么东西呢。
要知道这可是非洲密林,原本神秘的吸食血肉的动植物就不少,有了陨石之后,变异的方向有八成是往凶残了进化。
所以刀恒拿出大量的水,他们清理了帐篷上的血迹后,立刻收拾东西,抹黑前进。
也不算抹黑吧,毕竟他们手里有强光照明,把前后左右都照得非常非常亮。
刀恒想了想道,“这里离下一个休息点,还有一个小时。我们是走到那里休息,还是继续走下去,等白天再休息?”
一般来说,晚上赶路肯定更加危险,但在这里,其实白天晚上没差别。
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即使是白天,能见度也很低。而且白天和晚上出行的生物,谁也不比谁少。
刀恒考虑的是大家的身体,没休息多久,又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可能会熬不住。
就刚刚他们射杀的夜莺,至少超过了四五百,而且还有几人,因为能量的进入导致了后遗症,全身无力,需要别人帮忙抬着。
此时大家都想远离刚刚那个鬼地方,所以都赞成继续前进。
刀恒询问卫其轩的意见,卫其轩没有异议,他把洛霜背起来,“累了就睡会儿。”
洛霜“我不累。”
“乖,好好休息。”卫其轩觉得她累。
“好吧”洛霜还能怎么办,老公愿意背她,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一晚就在行路中过去了,原本洛霜精神奕奕,可在卫其轩的背上,颠着颠着,渐渐就迷糊了。
可她没有睡熟,脑子在走马观花,一会儿想到这个,一会儿思维又跑到那边去了。
在风声中,众人的脚步声格外清晰,她觉得好玩,就开始数,一个,两个,三个
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零八没错,他们总共有一百零八个人。
洛霜这么想着,猛地惊醒,她一下子从背上直起身,“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