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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侠写了一千篇原耽》最新章节第2章我是如何遇到大哥的
连荡寨一战,是我成名的起点,但所幸并非终点。
离开茶馆酒楼后,我不动声色跟踪了那师爷,把这家伙重点拜访的大户人家记住,可这些人背后关系错综复杂,浩浩荡荡几千人,我总不能把人全干了啊,而且全干了也不能合法收回他们侵占的田地,我就把名单给了陈县令。你别看这人清贫,但他在朝中也有些朋友,只是辖区太远管不了连荡寨。我就让他把名单交给他的前同事或者前学生,让他们想法子调到这福州城来,对付这群为富不仁的王八蛋。
接下来,我便拉上小常这厮走上了逃亡路。
为何要逃?
因为连荡寨背后的保护伞得知山寨一夜被灭,震怒之下,一定会派杀手追杀。而与连荡寨有交易有联系的黑恶势力,也一定会如潮水响应落石般泛起涟漪层层。
为何要带小常?
我本不想带他的,不是他的大嘴巴我不必如此匆忙离开。但这人带伤找到我,且内心有愧,说什么都要给我带路,还给我银两(主要因为这个),让我一起和他去胜州投靠一位许大哥。我当时还不知许大哥何许人也,只是嫌小常骂小常又想碳烤小常,但最终还是带上他走了。
后来证明这一步走对了。
因为这一路我们至少遇上三派杀手。
没有小常在,这艰难万分险象环生的西行一路,我还真走不下来。
这些杀手里,有来自万禽岛的“鹤刀”与“鹰剑”,一个使金漆鹤头刀,一个用银雕鹰柄剑,是富贵堂皇的一双杀手兄弟。
还有千里门的“蓝三里”与“赤五里”,一个穿亮蓝衣,喜将人杀死后涂蓝脸,一个穿赤红裙,喜将人杀死后涂红眼,是一对贫穷又杀马特的杀手组合。
另有池鱼宗的“碧鳞刮”、“黄尾刺”二人,一个常常把对手身上的肉块儿如鳞片般刮下来,另外一个喜欢在对手身上插上各种尖锐物体,像装饰了一百条血淋淋的尾巴。
前四个还好,但后两个是在□□上赫赫有名的凶徒,一旦杀人,往往是灭人满门、斩草除根,其行径之残忍,手段之恶劣,罄竹难书,闻之色变。
但都栽在了我们手上。
主要是我干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再出更多风头了,所以事后一有人追问,我就把功劳分小常大半,说大半人都是他杀的,我只负责收尾。小常听得是满脸无奈,又不敢打我的岔,就很憋,时常和小媳妇似的在角落叹气,别人夸他,他就缩头缩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我一开始是想低调,但经不得越来越多的成名杀手倒下,血滚血、死叠死,一路下来,不仅连荡寨相关的人士惊了,方圆千里的□□人也惊了,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投注在我们两人身上,然后发出了相同的疑问。
这两个人怎么就杀不死呢?
派来杀我们的人,有的剑法强我们百倍,有的刀法胜我们千倍,有的会下毒,有的擅暗算,有的成群结队,有的以一敌百,全是经过考验的业界精英。
怎么就栽在了两个江湖新人手上?
而且有的头焦脸嫩,有的内脏融化,有的四肢黑灼。
死状竟如此凄惨!
都是成名的杀手!
越是杀不死,越有人想要杀。
我现在是想通透了,但当时我是没想透这个道理,后来路上迎来的敌手便一个比一个强,而且很多和连荡寨没关系,就是为了兴趣来杀,为了名声来找我,而不是为了钱。
这“劫焰手唐约”的名号,也随着一个个杀手的外焦里嫩而大起来,这导致我像一个巨大的靶子那样亮在夜空,让所有想成名的□□人士虎视眈眈。
等我赶到胜州城时,我后面已埋了七十一名杀手或□□恶贼的尸体。
这连锁反应,恐怖如斯啊。
那日我和小常到了胜州城外三里的“轻风静水亭”,等了一天才见到一个人。
一个白衣沾血的人。
衣上血点如梅花沾星霄。
他手边还有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人头狰狞可怖,他却哼歌而来,轻松提着,显得这人头似他手上的装饰品,一路滴滴答答的血脚印,似是他留给大地的见面礼。
小常惊喜道:“许大哥!”
我问:“这就是许大哥?”
许大哥,许亮明,一个满身黑泥血污,连面目都看不清的男人。
但由远及近处,他的眼神却前所未有地亮。
又通透。
透到有神光汇聚其中,通到气势迫山近海。
他先对小常笑笑,再对我笑。
“这位就是小常信中提及的唐约唐小哥?”
小常像个被蒸煮点名的脑/残粉一样开心点头,看上去恨不得把我的头也给按到许大哥面前,我却没表情。
这个许大哥身上有着浓厚到快要溢出的逼王气质,与我的孙子特质产生了极大的冲突,导致我虽然很想装孙子,想低调,但又忍不住。
忍不住就想装一把逼。
那小常就急了,一边给我狂甩眼色,一边问:“许大哥,这人头是谁?”
许亮明伸了三根手指。
“接星引月阁——老三。”
小常震动三万分。
而我只皱三分眉。
接星引月阁这个名字,代表着全国最高级的杀手组织,它汇聚了全天下最精锐、最怪异、最无可匹敌的二十位杀手,其中几位几乎已达宗师境界,像之前提到的什么“鹤刀”“鹰剑”“蓝三里”“赤五里”“碧鳞刮”“黄尾刺”,全部加起来,可能都不如里面的一个老七……的一根手指头。
这样一个组织里的老三,排名前列的杀手,竟就死在这位许亮明手里?
他这是何许人物啊?
因此小常面色已变,而许大哥这时看向了我。
“你听到他们,却只是皱眉?”
我轻描淡装:“他们也就只值得我皱眉。”
许亮明笑意奇异:“只值得?”
我浅笑轻装,“至于现在的你,连眉头都不值得我皱一下。”
小常听得连惊带怒,赶忙叱道:“小唐你胡说八道什么?”
他刚想为我说话,那许亮明忽的叹了口气。
“你看出来啦?”
小常左看右看,看似精明的头脑当场停机,问:“看出来什么?”
我感觉他有限的脑容量可能连gif都装不下,就装几个jpg在那儿循环播放,所以他懵归他懵,我继续对着许亮明来一副淡笑小装。
“许亮明,你脚步看似稳,其实三实一虚,你好像轻松唱歌,气息却长而不足,你眼神亮,左边眼皮却狂跳不止!”
“所以呢?”
我道:“所以你的左边脏腑,受了不轻的内伤。你的右边骨头,稍微有些错位!”
“所以你的小腿部位,至少有一处剑伤!你的额骨上方,分明有一点擦伤!”
“所以你刚刚……”
“刚刚什么?”
我皱了皱眉:“你刚刚,不止和一个人战斗过?””
许亮明这厮居然笑了。
他没表情,便饱含凛凛杀气。一旦开笑,却洒溢出灼灼耀眼的笑,阴雨天里也光华夺目、灿然照人。
他笑着对我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那七十一个杀手有的剑法强过你,刀法胜过你,下毒暗算皆强于你,可最后全都会死在你手里!”
“你确实有这个实力,与眼力!”
小常刚想替我背锅,我却黑着脸问:“许亮明,你刚刚杀了几个人?”
许亮明:“十个!”
他把那人头随手一扔,指它道:“十个杀手,有来杀你和小常的,也有来杀我的,只是他们先遇上了我!而这老三又是里面最强最出名的一个,我杀了剩下九个,然后只提了他的头!”
他冷笑着补充:“也只有这人配被我提头。”
妈呀,逼王的光芒好闪。
可他装得怎么就这么好看。
我被这光芒逼得转身就走,那许亮明忽凝眉道:“你干什么去?”
我冷眼站住,回头瞧他。
“你们两位,一个连战十人,身负内伤(逼王),一个武功奇差,只够防身(小常)。我自然要走!”
许亮明道:“走去哪儿?”
我冷冷道:“按照惯例,这群只是先锋,在胜州附近埋伏杀我的人定不止这十个。与其等他们来杀我,不如我主动去杀他们!”
许亮明笑道:“可你自己也已伤痕累累,你拿什么主动?”
小常听得更糊涂了,而我则听得心头一惊,却见那许亮明指着我身上这瘦不垃圾的一干肉,语气轻松地娓娓道来。
“你从见到我起一直未动,就是不愿被我看出,但你此刻先起一步,脚步已然沉滞如千斤,转踵时动作僵直,你脚跟分明有一处裂伤!”
我眉头一震,他继续道:“你呼吸虚浅带涩,左肺部有一处刺伤!”
“你右腰处有一次刀割伤,牵动了你的骨骼!”
“你背部被人以极大掌力拍过一记!”
连续说了十几句。
别说了。
丁字裤都快被他扒下来了。
越说到后面,小常的脸色,也从惊懵、到释然、到无法言喻的心疼与不解,他睁一双如铜铃般的硕大眼睛看我,责问道:“这一路过来,你为何从不给我看看这些伤口呢?你为何要瞒着我呢?”
因为你大嘴,你婆婆妈妈,你武功不好。
可你是真的关心我啊。
我这些伤口是比较贱的,如果没有人关心它们,它们就不觉得疼了,你若关心起它们,它们马上就觉得疼死了。
比如现在,它们疼得就想找个柱子撞了,想找个钻子把伤口钻了。
而许亮明看着我,我还是皱着眉头。
这次不是装,是因为除了皱眉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许亮明道:“你杀死那七十一个人,或许凭借实力,但也付出了极大代价。”
我横眉:“而你杀死刚刚那十个杀手,也负了不轻的内伤。”
他笑道:“你外伤累累,我内伤不轻,要不要赌一把?”
我冷笑:“赌什么?”
许亮明笑道:“唐约,你是新得罪了许多人,我是老得罪了不少人,今日应该至少还有一批杀手会来杀你,杀我,或杀小常。我们一新一老汇聚在此,就一起冲出去!看看谁杀得更多!”
我终于不装也能正常笑了:“好啊!”
话音一落,我忽的足尖猛点,飞身向那许亮明扑去,一掌轰轰烈烈就朝他拍去!
小常不明白我为何忽然暴起伤人,惊呼一声,眼看要出手阻止,那许亮明忽的闪身一让,让我成功地把一掌拍到了地底!
地底一个震动,一个黑衣人竟从松软的土里拔地而起!一飞冲天!
竟然有一个人,从头到尾都藏在地里。
而且丝毫不为人所觉!
而他还未落地,我便弹地而起,轻功如托翅般托我向上!
右手却比飞翅更快!
它扑朔上前,扣住这人的双脚。
然后我五指一斜。
使他惊呼中全身三百度外翻!
再腕部发力。
叫他在惨叫中斜头扭腰两百度!
最后一个沉肘。
让他整个人在空中分筋错骨,然后自由坠落!
同时一只手掌攀他脚裸而上。
如乱云急崩出一条五指白龙。
它越过膝、猛拍膝骨如碎星砸地。
它闪过腰,直刺脏腑似老猴摘心!
一越一闪,一拍一刺。
焦掉的黑衣人便落了地。
不过已经没有呼吸了。
我慢慢回头看,见到小常一如既往在懵,许亮明依旧不变在笑。
笑的又亮又通透。
“你领先一个了。现在该我了。”
我瞪他:“你要赌,赌注是什么?”
许亮明:“我若赢,你得叫我声许大哥。我若输,我允许你叫我声小明。”
……这不等于没赌吗!?
结果咱们杀了二十个,一人十个,正好扯平。
而“唐大侠”这个可笑的名号,也终于在我区区十八岁时就落定胜州。
而五年来,它在天下的每个角落传颂。
甚至传到了我最大的仇家的耳中。
这是一头阴魂不散的仇家。
在我眼中它甚至已被开除了人籍。
它甚至不配当头毛毛虫。
如果用一句详细的话来形容此人扭曲复杂的性格,那就是——傻逼。
用一句更为充实朴素的话来形容他长久的行为模式——超级大傻逼。
此傻逼名为仇炼争。
接下来,就让我跟你讲讲我和这个傻逼的爱恨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