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凭什么秀优越(1 / 1)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如果男人能让两个女人争风吃醋。

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我安排了个卡座给谭青,刚一坐下,谭青就一把将我拉到她身边。

还在我腰间狠狠的掐了一下,疼的我龇牙咧嘴。

有一件事,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很多女人一生气,就喜欢掐男人的腰间呢?

我遇到的大部分女人都这样,掐的老疼了。

“秦阳,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交女朋友了。”谭青突然冷声道。

我诧异的看着谭青,说实话,我自己都没整明白,为什么我交不到一个长久的女朋友。

谭青就懂了?我倒真想听听,她怎么就懂了。

“为什么?”

“哼!有了女朋友,你就没办法在外面乱来了。”

我被谭青给逗乐了,“你说的有道理,但是你想错了,不是我不交女朋友,而是真找不到合适的。”

我跟小雅分手也快三个月了,身边的女人倒是不少,而且都还长得漂亮,也都是好女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没遇到让我能定下心来安安稳稳一辈子的女人。

如果非要说梁静,我确实挺喜欢她,但前提是,我特么向她表白了好几次。

都被拒绝了,让我很尴尬。

谭青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你说你,长得也不是很难看,条件也不错,为什么就没有女人愿意跟你过一辈子呢?”

“你问我,我问谁去。那我问问你,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过一辈子?”

谭青翻了翻白眼,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是个什么东西,让我怎么跟你过一辈子?”

我挠了挠头,说的也对。

“那现在呢?你愿意跟我过一辈子么?”

谭青诧异的看着我,“你是向我表白呢?还是求婚?或者,只是随口问问?”

我想了想,很严肃的回道,“当表白吧。”

毕竟我现在跟谭青,关系不清不楚,又经常发生一些美妙的事情。

其实我也清楚,谭青不可能答应我,即便我说求婚,她都不会答应。

所以才敢这么说。

毕竟她刚离婚没几天,这就答应我了,陈康明不得气死。

谭青也不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女人。

“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你现在比起五年前,确实成熟了许多。但咱们在一起,就不适合。”

谭青轻轻握住我的手,笑道,“你就适合找一个能镇得住你的女人,你经历的太多了,一般女人,降不住你。”

谭青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带着一丝落寞。

“怎么了?”我问道

“我在想,你要是有女朋友了,我们就不能这样下去了。到时候,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感觉到谭青握住我的手变紧了,其实我也明白她现在心中的想法。

她离婚是我一手“造成”的,当然,为了她好,脱离了苦海。

如今她一个人创业,身边唯一能依靠的还是我。

如果我有了女朋友,她有事情,也不好麻烦我了。

所以当谭青见到小莉的时候,眼中会有一丝嫉妒跟敌意。

像是跟我走得近的女人,随时会抢走我一样。这是女人下意识的反应。

我伸出手,在谭青的脑门上敲了一下。

“想什么呢,你还这么年轻。我还在想,你要是有了男朋友,我跟你,就没了呢。”

谭青歪着头盯着我,“我才不会找男朋友了呢,这辈子,就跟我的烧烤店过一辈子,等我攒够钱,就把店买下来。”

说完,谭青又笑了起来,“秦阳,你刚才那话什么意思?该不会,想跟我一直下去吧?”

我虎躯一震,一本正经的回道,“我是那种人吗?”

谭青笑而不语,我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不就是男女那点事么,不管我们谁有了另一半,我们的关系就会终止。

甚至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还真舍不得跟谭青断了联系。

一来是舍不得这么多年的感情。能从分手再到朋友(py),真的不容易。

这年头,分手之后,双方都恨不得彼此去死,诅咒对方不孕不育,又儿孙满堂。

其次嘛,不怕你们笑话,我确实馋谭青的身子。

毕竟我要是不恋爱,就能一直跟谭青维持这种关系,还不用负责。

骂我渣男的,绝对是嫉妒。

也就在此时,小莉突然走了过来,谭青的表情恢复了正常,也跟我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秦阳,小莉的腿,你肯定很喜欢吧。”

我没有否认,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小莉这双腿,确实太耀眼了,而且还与众不同。

“哼!”谭青冷哼了一声,又开始吃醋了。

“秦哥,谭姐姐,你们在聊什么呢。”

谭青坏笑道,“你秦哥在我跟说,你的腿是全世界最好看的腿。”

小莉顿时脸就红了,“谭姐姐说笑了,秦哥一直跟我说,喜欢你种知书达理的女性。”

两个女人你一言她一语的,把我给整透明了。

“你俩够了,你们说的话,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感觉我比鲁迅还冤枉,什么都是我说的?我说过吗?

“小莉,酒水价格整明白了吗?”我把话题转移到工作上。

“还在记呢。”小莉一拍脑门,“对了,我差点把事情给忘了。秦哥,外面有个送外卖的男人找你,说是你让他来的。”

“你怎么不让他进来?”我问道。

“保安拦着,说不让送外卖的进来。”

“啪。”我一巴掌拍在桌上,“把保安开除了,让我朋友进来。”

玛德!狗眼看人低,看不起谁呢,送外卖的就不让进酒吧?

谁订的规矩?

之前我们小区里的电梯门口也贴着纸条,外卖人员不准乘坐电梯。

我当时一把就撕掉了,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当时物业还找我谈话了,要不是看那女人五十多岁,怕打了她倒在地上讹我。

以我的脾气,换做一个男的,我跳起来就是一脚。

去尼玛的,谁给你的权力不让送外卖的坐电梯?

大家都是人,都靠自己双手挣钱,凭什么看不起人?

他是比送外卖的多个耳朵,还是多条腿?还找到优越感了。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有优越感的人。

搞的自己很了不得一样,我还是经常说的那句话。

大家都是人,一样的要吃饭,一样的要上厕所,也一样的要死。

吃的可能不同,但拉的一定一样,死了也都是一堆土。

我就想问问那些优越感爆棚的人。

你们优越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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