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风格(1 / 1)

以程旭东现在的财力和能力,不管碰到李逵还是武大郎,都不用我操心。“他出事,我出血”已经成为过去式。以前他光脚,我穿鞋,现在倒了个个,他开宝马,我开富康。不管人怎样变,道理不会变,那就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开富康的不怕开宝马的。

我不慌不忙:“程总,是碰到李逵还是碰到武大郎了?”

他说:“碰到鲁智深了。”

我说:“鲁哥找你要多少?3百够不够?”

他说:“3百有点多,2百就够了。”

我说:“这回还是没有见着毛?”

他说:“没见着毛,见到鬼了!打了一晚上,和了3盘。”

我说:“真是活见鬼。”

他说:“可不!5块10块的麻将,身上的几百全输光,还倒欠2百。”

我说:“你在哪儿?远了我可不管。”

他说:“在你楼下。”

我明白了,他在我楼下的士多店打麻将。这货麻将瘾并不大,之所以上桌,肯定因为那个谜一样的女人,那个短裤短到大腿根、汗衫薄到能见肉的士多店老板娘。

许是看“金瓶梅”和“查泰莱夫人的LOVER”中毒太深,从念大学起,程旭东就苦苦寻觅“兴致勃勃”和“如饥似渴”,得逞过,也受过打击,但他飞蛾扑火,乐在其中。

我说:“再坚持一下,‘最后的胜利,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我喝完酒就回去。”

他说:“坚持不住了。”

我说:“你跟老板娘说,说你是我的朋友,找她借点钱。我就不信她不给这个面子。”

一般来说,只要熟客开口,麻将摊主借个3百2百的是题中应有之义,是明规则。尽管有人一分钱不带专玩空手套白狼,有人借钱以后人间蒸发坚决不露面,摊主还是不能不借。如果拒绝,“孤寒”的名声就会传出去,后果是门可罗雀。

他说:“第一次在这打麻将,哪好意思找人借钱。你知道,哭穷不是我的风格。”

我说:“应该说,在女人面前哭穷不是你的风格。”

他说:“快回来!我不和你说了,老板娘帮我顶着档呢。”

宋建华一直在旁边听着,见我收了线,说:“老刘,什么事?怎么还李逵武大郎的?”

我说:“有个朋友打麻将,碰到几个高手,输得一塌糊涂,要我过去送钱。”

他说:“那咱不喝了,反正也差不多了。”

我说:“也好,今天到此为止,回头找机会再聚。”

埋完单,我拿出2百块钱给宋建华,说:“拿着打的。”

宋建华二话没说接下了。

如果我不主动给他,他可以张口向我“要”――也就是借,但我认为,让一个刚认识两天的朋友张口向你借2百块钱,无论如何,都是你的疏漏。他也可以不向我借,到家后再取钱给的士司机,但深更半夜的,这样做毕竟不方便。

注意细节,替朋友考虑,这是我的风格。像宋建华这种身份,第一次见面,叫他宋老板也行,叫他宋总也行,我叫的是宋老板,因为宋总听起来像“送终”。不管别人忌讳不忌讳,我不这样叫。

这些细节,一次别人可能注意不到,两次也可能注意不到,三次五次,十次八次,一定会注意到的。他只要注意到,就一定对你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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