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即我命。
信仰正义,游侠四方,除暴安良。
仗剑天下,行侠好义,言出必践。
不听信谗言,亦不进谏谗言。
不心慈手软,亦不滥杀无辜。
我发誓,我会坚定地保护善良的弱者。
我发誓,我会英勇地对抗不公的暴力。
我发誓,我会真诚地对待我的每一个朋友。
我发誓,我会对温柔地对待我所爱的女孩,并以高贵之行欣赏她,尊重她,爱护她,至死不渝。
我相信,这个战火不断,生灵涂炭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和平值得我去战斗,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呵护。
终有一天,我会登顶荣耀之巅,为王者大陆的和平而奋斗!
正义,善良,英勇,真诚,深情,荣耀。
——青莲剑仙,李白。
※※※※
王者大陆,西域,海市蜃楼城。
当挥舞着手中战斧将厚重的城门劈碎的时候,程咬金的心里没有丝毫兴奋。
作为一个战士,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将敌人的城门劈碎那一个瞬间,因为这代表胜利,代表荣耀。
征战无数,盛世大唐的第一猛将程咬金,最享受的就是用手中的战斧将敌方城门劈碎的那一瞬间——他曾一度沉迷于这个荣耀的瞬间。
那种热血沸腾,全身亢奋的快感。
因此,程咬金对破开敌方的城门有着近乎变态的执着,凭借超强的坦度和治愈能力,他总是身先士卒,无畏的冲锋在前方,风骚地跑到敌方门前拆门,挥舞着手中的战斧跳舞旋转,无情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送死流打法另敌人深恶痛绝,却又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身体素质实在太过于强悍,恢复能力实在太过于变态,根本就打不死!
只能眼睁睁地看他风骚的在门前拆迁,跳跃,旋转,收割!
程咬金是天生的战士,觉醒的技能完全就是为战争而生,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将他的天赋发挥到极致。
二十年来,盛世大唐一路征战打下来的辽阔疆土,众多城池中,有一半城门是他拆的,可谓战功赫赫,荣耀加身,被誉为大唐第一猛将。
“砰!”
海市蜃楼城沉重的大门轰然倒下。扬起万千烟尘,却隔绝不了程咬金的视力。
胜利了。
此刻,程咬金没有热血沸腾,没有胜利的亢奋,没有激荡全身的快感,反而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这种疲惫,并非来自身体,而是来自心理。
来自于他看到城内那些士兵拿着劣质的武器,视死如归的壮烈,来自于老弱妇孺惊恐的表情,来自于天真小孩无辜的眼神。
硝烟弥漫,战火熊熊。
硝烟散去,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渐渐显露出来,出现在城内众人眼中。
这是一具战神一般的躯体,两米多高的魁梧身体就像一座无法跨越的山峰。
裸露出来的上半身肌肉横生,胸肌,腹肌,臂以夸张的幅度隆起,在橙红色的夕阳下反射着金属一样的质感,似乎这具躯体并不是由血肉构成,而是由精钢浇筑而成。
粗犷浓密的胡须,两手握着把巨大的战斧,锐利的斧刃上流淌着艳红的鲜血,让人望而生畏,这两柄凶器的重量加起来至少有一千公斤,他却能轻而易举拿着舞动,跳跃,旋转,在之前的战斗里纵横驰骋,毫无阻碍的杀到城门前,破门而入。
他静静地站在城门前,没有任何动作,却已让所有人感到窒息。
肃杀,刚硬,粗犷,坚毅,铁血。
‘猛将’这个词被他诠释的淋漓尽致。
他壮硕的臂膀上刻纹着醒目的“幹”字,更为他整个人增添威猛霸道的气息。
一个字:干!
这是他著名的口头禅,在战场上,他从不迟疑,故能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如此鲜明的样貌特征,以及那无法抵抗的猛人气质,让海市蜃楼城内所有的人明白来者何人:
“大唐第一猛将,热烈之斧,程咬金!”
“天哪!至尊星耀段位的强者!”
“怎么会是……他……”
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惧从内心汹涌而出,士兵们视死如归的壮烈气势顿时分崩瓦解。
海市蜃楼城内实力最强的将军,尼贾提嘴唇发抖,脸色发白。他的实力不过是铂金iii,连钻石的门槛都远远摸不到,又怎么可能是星耀段位强者对手?
在星耀强者眼中,铂金,宛若蝼蚁,与之对抗,不过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一个宛若见到恶魔的颤抖声音响起:“他…他…他身后的……是……是,大唐铁骑!”
在程咬金身后,整齐的排列着一百名重装铁骑,统一穿着做工精良的铠甲,手中两米长的巨剑闪烁着让人心悸的寒光,胯下的战马威猛雄健,体型比普通的战马高大了半倍不止。最可怕的是,每一位铁骑的个人实力都异常强大,铂金ii,铂金i,甚至还有几个钻石段位的存在!
连实力最不济的铁骑都比自己强上一个小段位……
尼贾提满嘴苦涩,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士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冲锋,就可以将海市蜃楼城内所有士兵轻松碾压。
能成为一方城池的将领,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尼贾提知道眼前这些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铁骑,而是铭文骑士!
有些骑士露在外面的肌肤上纹制着各不相同的图案,闪烁着魔法的光芒,这可不是为了耍酷或者信仰才刻下的纹身,而是铭文融入体内的标志,能为人体提供强大的属性加成,让自己的战斗力提高一大截。
能承载铭文的都是身体素质极好的天才,按照概率来算,一百个士兵中,只有一个能承载铭文,是真正意义上的百里挑一。
能承载的铭文越多,等级越高,越能说明天赋的强大。眼前的这队大唐铁骑,身上至少承载十个iii级铭文!
iii级铭文骑士队,这是什么概念?
整个楼兰国,能装备的iii级铭文的骑士不超过十个,这并不说找不出十个能承载iii铭文的人,而是铭文实在太过珍贵与稀缺,即使身体素质允许,亦找不到铭文装配在身上。
铭文骑士战队,那是只有大陆上底蕴深厚的超级帝国才能培育出来的产物,是每一个帝国最核心的中坚战力。
盛世大唐第一猛将,星耀段位强者,程咬金……
平均实力铂金i,并且装备了iii级铭文的骑士小队……
这兵临城下的两大元素,给海市蜃楼城内的所有人带来的信息彻底转化为两个字:
绝望。
城门破开看清敌人后,恐惧,已化为绝望,并以极快的速度传染蔓延,浸染了城内里的每一丝空气,渗透进那些士兵的脑海,将他们之前视死如归的斗志蚕食的滴点不剩。
“咣当……咣当……咣当……”
武器掉地的声音不绝于耳,说明了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完全没有了反抗的勇气。在战争中,最令人喜悦的一刻,莫过于看到敌人缴械投降了。
然而,此刻的程咬金,没有丝毫喜悦,看着老人脸上绝望的表情,孩童眼中无辜的泪水,他的内心竟隐隐有些不忍。
身材魁梧健硕,样貌粗犷的中年汉子,内心依然存在着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青春热血情怀。
我这样做,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
心存爱与正义,一直坚信着大唐是拯救世界的正义之师,并以此为信念,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从不迟疑杀敌的程咬金,第一次有了疑惑。
自王者大陆诞生以来,各大帝国王者之间的争霸,人类与魔种之间的战争,就从来没有休止过。
战争是为了和平而杀戮,力量是为了荣耀而来。
战争是王者大陆这个动荡世界的永恒主题,王者大陆的文明史,说的好听点,其实就是王者大陆战争的不文明史,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王者大陆的杀戮史。
是人类,魔种,亿万生灵在这个世界上浴血奋战,疯狂杀戮,争取生存空间和土地资源的血腥历史。
为荣耀与正义而战,激励着每一个大唐士兵,抛头颅,洒热血,一代一代,一年一年,前仆后继,虽死不悔。或许他们本不该来,但他们止步不住脚步,甚至迫不及待,因为那是梦想所在——
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由大唐统一,建立一个古往今来最辉煌和平的盛世!
但眼前这一次,不是与肆虐大陆的魔种之间的战争,也不是与大陆其它超级帝国棋逢敌手的争霸。
这甚至不是一场战争。
这是一场——
屠杀。
望着眼前放弃抵抗,没有丝毫威胁的海市蜃楼城子民,程咬金再次疑惑:这是对,还是错?是杀,还是不杀?
就在程咬金内心不忍,犹豫不决的时刻,女帝那冷艳,威严的绝美面容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
想起了威严的女帝,程咬金不由得一个激灵,刹那时间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静和刚硬。
再次望向城内放弃抵抗的子民,他们的双眼有种异样的猩红,透露着对鲜血的渴望,苍白的肌肤还出现了猩红的斑点,这些都是中了血毒的最显著特征。
血毒,其危害比瘟疫还要可怕百倍,一旦感染,便无法根治,它会使人丧失理智,成为血奴,不断噬咬人类,自相残杀,将周围一切生命都感染,沦为彻头彻尾的怪物。
如今,血魔肆虐西域,海市蜃楼城内大部分子民都感染了血毒,如果不杀,那么涉及是范围只会越来越广,生灵涂炭。
想到这点,心中的不忍和疑问消失殆尽。
杀。
虽然心中坚信着爱与正义,但程咬金十四岁就开始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从热血男儿到中年大叔这二十年来见惯无数生死与血腥,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愣头青了,残酷的战争让他拥有了常人不能及的坚韧和权衡轻重的判断力。
能够成为大唐名将,荣耀加身的程咬金靠的不是莽夫般的武力与无脑热血,而是智慧与冷静。
即使他时不时会抽风的出现泪流满面的男儿热血情怀,和神速爆装变衣的小癖好,但只要一遇到关系天下苍生的大事,他就可以变得刚毅冷静,以最有大局观的判断力来处理。
比起大陆历史上那些歌咏的史诗级战争,如今的血毒之祸虽然算不上什么,但如果放任自流,就会是事关千万人性命的大事,并不是仅凭自己的不忍就可以放任的游戏。
程咬金很清楚这些,所以,仅仅是迟疑片刻,他便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硬与刚毅,利落地摊开了女帝的圣谕。
在圣谕摊开的瞬间,女帝的威严便降临整个海市蜃楼城,高冷悦耳的声音在每一个人耳边响起:
“西域众多附属国,皇室权贵为一己之私,勾结血魔,祸害苍生者,杀!”
“海市蜃楼城内,感染血毒者,不管男,女,老,幼,杀!”
“虽不感染血毒,但放任血魔肆虐,而不加以阻止,助纣为虐者,杀!”
“胆敢阻止屠戮者,不管有没有感染血毒,杀!”
“……杀!”
“……杀!”
“……杀!”
女帝每说一个杀字,都如同炸响的惊雷,清晰有力的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耳边。
她就像执掌天地众生生死的神明,虽未见其人,但仅凭声音中的杀伐果断,巍巍大气,煌煌威严,就让人无法抗拒。
“谨遵帝旨!”
刚冷,肃穆,铁血的大唐铁骑轰然领命!
接下来,是无情的屠杀。
在装备了铭文套装的大唐铁骑面前,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其实每一个士兵都不会缺乏勇气,但在这种实力悬殊的时刻,勇气只是愚蠢的代名词。
哀嚎穿透了每一丝空间,在铁骑无情的践踏下,充满异域风情,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已经彻底成为修罗场,映入眼帘的,是烧灼的焦土和弱者的尸骸。
焦土混合着血腥的气味让充斥鼻腔,程咬金只感到难以呼吸,相对于以往的宏大战争,这次征伐血魔,踏平西域,难度并不算大,甚至没在他满是荣耀伤疤的健美身躯上留下一道伤疤,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与疲倦。
十四岁开始征伐战场,二十年来历经血腥的洗礼无数,程咬金早已习惯鲜血的颜色,但不知为何,如今的鲜血,看起来格外猩红。
是血魔的原因吗?
是血族的缘故吗?
不是。
是因为这里,包含了无辜者的鲜血。
是的,在血流成河的海市蜃楼城内,有恶贯满盈的自私者的鲜血,有感染血毒,无法拯救只能沦为血奴者的鲜血,也有无辜者的鲜血。
直到这一刻,程咬金才深刻体会到:无辜者的鲜血,比想象中还要猩红,此生,只要见过真正的屠杀场,见过被屠杀的无辜者的鲜血,便再也不想看见第二次。
程咬金生出下令阻止这一切的强烈冲动,但理智告诉他不能。
因为这是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更因为这是不让血毒扩散,不让更多无辜的人受害的最好做法。
这样错,并没有错。
可最好的做法,就一定是正义的吗?
这样做没有错,就一定是对的吗?
道德的拷问,良心的谴责如烈火般炙烤着他,一个个疑惑如潮水般汹涌而来,让程咬金头痛欲裂,烦躁不已。
就在程咬金在不知不觉中陷入魔障,即将走火入魔之际,一道绿色的光芒如同流水般抚过大地,紧接着一株碧绿色嫩芽神奇的从他脚底下的焦土中冒出。
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散发着馥郁的清香。
这是一株,青莲。
程咬金震撼不已,于焦土中冒出,瞬间成长,成熟,这完全违背了自然界的生长法则。
这是——
仙迹。
青色的莲花傲然绽放,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仿若春日清凉的微风,吹散程咬金内心的烦躁,又如冬日滋养万物的暖阳,给他疲倦的身体注入全新的活力。
紧接着,两朵,三朵,四朵,五朵,六朵……无数朵青莲从战火烧灼过的焦土里破土而出,傲然展绿,为原来生灵涂炭的世界带来勃勃生机。
不仅地面上,天空中,也不断有碧色的青莲在生成,生长,幻灭,生生不息。不到一刻的功夫,整个世界就成了青色莲花绽放的海洋。
美丽的青莲并不是实体,而是由某种光质组成的,青莲所到之处,鲜血停流,伤口愈合,宛若仙迹。
这突如其来的美丽与仙迹让所有人的思维都凝止,他们实在难以相信,居然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美的仙迹。
光芒流淌,青莲竞放,顺着光芒望去,所有人找到了青莲绽放的来源——海市蜃楼的城门外,遥远的地平线里,一个修长高挑的身影,正背负着阳光,一步步向城内走来,每一步走,便有无数青莲自脚底下生长,一路蔓延,铺满整个世界。
步步生莲的传说,莫过于此。
他走的速度很快,一步百米,却给人一种十分缓慢的错觉。
步伐优雅,坚定,自信。
走得近了,人们才发现,并不是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而是他的身上,散发比阳光还要夺目,却并不刺眼的碧绿色光芒。
他一出现,就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瞩目的光源,把太阳也比了下去。
在碧绿光芒的包裹中,没有人可得看得清他的容颜。
但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他是谁。
于是激动,兴奋,敬畏,膜拜。
也只有他的出现,才能让原本血腥,杀戮,残酷的世界化为青莲浸润的美丽花海,让枯竭的大地焕发生机,让悲痛的人们得到慰藉。
“住手。”
他的声音不像女帝般高冷威严,而是温暖磁性,仿佛来自九天之外,又仿佛来自心底。
桀骜不驯的大唐铁骑们全部都乖乖的停止了杀戮,他们觉得,在万千青莲绽放,美丽至极的此时此刻,任何杀戮,任何不适宜的声响,都是对他的不敬与亵渎。
他,是盛世大唐的骄傲,是盛世大唐的荣耀,亦是盛世大唐的信仰。
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但是他敢,他可以。
因为他是——
仙。
青莲剑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