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传统意义上大唐沿袭下来的四夷九边基本都已经初定,剩下还有没有平定的(比如南诏、青唐)也暂时不足以为患了。所以按照与那些不断劝进的臣下们最终约定,周淮安距离坐上那个位置的也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倒计时。
但是周淮安还是想最后挣扎的努力一下,比如在最后这段回程的道路上继续多巡游和盘桓一些时间,再多多的亲历和监事一些人和风物;所以,他干脆以考察民情唯由下令逐渐放慢脚步下来,在路上多绕一点距离,沿途城邑多停留一些时间才好的。
而在这一路上,周淮安也顺势抛出一系列新的条例法令。比如颁布《太平新历》,取上古三代之治的周召共和(公元前841)为起始元年,迄今1937载的华夏共和纪年;然后,搭配太平新朝历代天子即位期间或长或短的年号,构成二元制的对照历法体系。
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的统一标准和细化各种度量衡、时间单位,为将来的天文、水利、地理测绘和主体科技发展方向奠定相应的基础。
颁布《分道令》,将晚唐以来因为藩镇割据而变得混乱错杂的行政区划,重新整合统一成道(路)——州(府)——县三级体制。既在原有的天下十五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东西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东西道、剑南道和岭南道、黔中道。)基础上,划分为二十六路。
既安南、岭东、岭西;湖南、荆南、峡江;西川、东川、山(南)西;山(南)东;江西;浙东、浙西、宣歙;淮东、淮西;淮北、河南;河北、燕山;河东、河中;关中、朔方;陇右、河西;比同后世行省一级的常设统治机构。
颁布《职制令》,规定新朝以民政、宣教、司农、工造、提刑、职事、戎务、转运、财计、都察等十三省台(尚书、左右侍郎),及二十一直属部(总长、次长);所组成的执政联席会议(政事堂)和不定期召集的内廷会议(小内朝),商讨和决议国家运作的日常事项。
拟定第一任总理事务大臣为樊绰,第一(左)副大臣为陆龟蒙、第二(右)副大臣为丘宦;其他人依次为现有的十三分司及诸曹、厅、院、局、署、处、科、房,直接转任当下。但相对独立的一(镇反)会、两部(社调、敌工)一(内保)处,依旧保持原状。
于天下二十六路,设置(内地)布政使/(延边)安抚使、(财赋重心)转运使/(普通分路)度支使、(望要区域)按察使/(普通地方)提刑使三大司;直接掌握和维持住一路下辖的十余州到二十余州,汇聚起来的大多数行政体系运作需求。
又有(望要重点)巡察使/(边远地区)采访使、(人口密集)学政使/(人口稀疏)提调使、(内陆)营田使/(边疆)垦拓使,营造使,等四位次一等的使职;负责分理监察采风、宣教文选、军民屯垦/农渔林牧、工(厂)矿(山)运营等重点事务。
然后以原有的十五道基础,为中央设置的御史院监察区。另外在广州、江陵、成都、扬州、越州、凉州、徐州、幽州、冀州、等十五个各道的经济中心,而别设政治等级高一等的直辖府治(正尹、少尹),行政区划比同两京的赤幾诸县。
在路与州之间,又有按照实际需要别设的经略使(战备),戍防使(守边)、镇平使(平叛定乱)或是讨击使(局部攻略)等;乃至因为形势的需要而在延边地区以行政主官临时加设都督衔,以为统筹跨路之间的大战区军政全局。
至于作为周淮安个人名下服务的诸多承发厅、机要科,比同前朝的宗正寺、秘书监、殿中监等等功能的一干内属部门;还有若干(都城)近卫、(皇城)内卫和教导营(军官团)、(掷弹)模范营、少兵队(士官种子)、打击军(炮兵)、战工营等序列,就不再法令可以公开的范畴之内了。
颁布《军事令》,改大都督府为军机府,常设左右枢密使(主官)、(日常轮值)副使、(马步水射淄工个兵种)知事等各职,所辖技术兵器部队和近卫、内卫编制以外,天下二十六(野战/机动)军序和十五处戍防区、各大建生兵团的战备防务,及人事选拔、考核、风纪、勤务诸事;
而日常军队建设的编制、营训、兵役、装备、后勤则归于十三省之一的戎务省(行政管理);军事院校管理及参谋赞划、情报判研和方案推演,则归于被升格为三参府之一的参谋府。此外,还有对军队的秘密监察及士委会等组织的则属于内承值房。
在战时则抽调各军的若干营团,及中枢直属的打击军(炮兵)、战斗工程营等技术兵种,搭配相应的戍防区组成专门的征伐部队,委派将领当任正将/统将或是兼领使职,以为就地临阵指挥职责;乃至在涉及国家层面的战役时,纳入其他部门代表而成立专门统筹全局的大本营。
颁布《货币令》,逐步按照从南道北的顺序逐步废止天下流通的各色财帛等物,统一以太平新钱的金、银、铜诸宝,为基础结算单位和市场物价的基准参照物;同时接受民间旧有历代钱币的兑换(回收),发行大面额不记名的防伪钱票和电传汇兑业务。
颁布《促耕令》,宣布天下所有民间自行新开荒的土地,依照畿、赤、望、要、上、中、下各等的行政区域划分,免除赋税三年五年到十年不等;如果是指定的延边、域外区域,则可以在原来基础上继续顺延三年到十年不等。
颁布《兴业令》,鼓励民间自行开办矿山、工场和作坊,作为现有官营体系的补充;并予以特定扶持行业的定向采购和竞标的资格。鼓励民间外向出口贸易和延边互易活动,对于指定大类和名录予以税费上的优免。
颁布《拓殖令》,鼓励国内自负勇力的游侠儿、良家子等,自备器械、车船等物件,前往域外开拓新家园(商栈、田庄);若得占一城既追为城主,得一州郡则追为刺史、太守,得裂土一方则行诸侯册礼,比同九边四夷的羁縻属故事。
颁布《归置令》,提倡和鼓励服役年限结束的退伍军人,在原有授田技术上追加以优惠条件参加戍边屯垦;或又是转入地方为基层村邑、市镇的底层执事人员,城邑公职人员的相应配套条例和选派流程、监管制约的制度规范化。
颁布《藩贡制例》,规定了三六九等的诸多内外臣藩等秩和待遇,以及因地制宜细化的贡赋种类、规模和成色要求,以及对应给赐的规格;当然了,更主要是由此形成的大宗进出口输入指定原材料项目,和由此能够在中土交换到相应的限量和管制类工业产品。
还有颁布《质金令》,指定借贷最高三成利,逾者告有司废止;重课高利贷者并鼓励举告有奖;颁布《契税令》,规范商业交易到飞钱票兑的争议诉讼事宜;颁布《献技令》,鼓励民间刊发格物类新发现和行业改良工艺,并授出身、奖金、荣衔不等。
这其中有的内容早已经是既成事实,只带是名正言顺了;有些则是早就水到渠成只待轻轻推上一把就好;还有的则是已经初步运转成熟,就算不管不问也可以按照轨道运行下去;还有的虽然只是初见端倪,但是依靠周淮安的权威和一贯信心,就可以继续维系下去的。。
当然了,也有一些东西并不是现在短期内就可以一跃而就,或又是没那么容易实现的;但是籍着开国鼎新的由头,以立身之基的国本形式,将作为基本政治正确的基调定下来;在千秋万代的传统上先打开一个突破口,日后在慢慢炮制和浸润就好办多了。
就像是后世国朝的资本家再怎么上蹿下跳的不消停,也只能暗戳戳玩曲线救国的公知“沉沦三十年”“快乐教育”的套路,却不敢把人民当家做主和社会主义这个遮羞布给丢掉,而公然宣称让资本财阀千秋万代永享富贵,不然就会自然而然遭到开智的民情反噬和政权的铁拳。
这样,就算是若干代之后的后人实在不肖,把周淮安留下的遗泽和善政全部丢弃和扭曲个干干净净;那这些已经实行和颁布出去的东西,也没有那么容易在历史记忆当中被抹除和遗忘掉;乃至干脆成为新一轮改朝换代所追求和重现的奋斗目标好了。
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周淮安拿出与那些臣下们暗中博弈和交涉的潜在条件;既然你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我坐上那个位置了,那就得拿出相应的诚意和态度来;比如接受着一揽子决定的恶大部分,并琢磨怎么执行和贯彻好这些作为新朝基石的条令律法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