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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_第五章身材最好的女人、一件很重要的事及花花巫师的绝招(1)(1 / 1)

1

陶小志眼看着剑从三面刺过来,心想自己的躯体在一瞬间血肉横飞,也不知道阿木他们是否认得出来,分一块“万里香”的烧饼给他,好祭祀一下他饥饿的灵魂。

“住手!”

这声音洪亮如钟,像魔法一样使卫兵瞬间不能动弹,连狰狞的表情都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剑尖离陶小志的胸口只有一寸距离,他离死神的距离也只有一寸距离。

陶小志长吁了一口气,又将那种满不在乎的微笑挂在了脸上。

那辆马车的帷幔拉开了一角,一张满胡子碴的脸露了出来,炯炯有神的眼睛扫视着周围。刚才那洪亮如钟的声音,就是从这张威风凛凛的脸上的嘴角发出来的。

一个卫兵正在和马车里的人耳语。他挥了挥手,那三个卫兵回到了队列中去。

那马车里的人对着陶小志道:“小鬼,你不在家里吃奶,拦我路干什么?”

陶小志没有说话,抚摩着受惊的马。

“你知道我是谁么?”马车里的人继续道。

“知道,在武者道上见过。”陶小志抚摩着马脖子,仿佛是跟马说话似的。

段明道:“哦,那你知道阻拦本将军的驾,该当何罪?”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好,好狂野的小子!”段明大笑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要一块布,一块很特殊的布。”陶小志指着那面古怪兽旗道,“就是它。”

段明觉得越来越有趣了。这一生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撒野,这小鬼却在他头上撒屎撒尿,这种感觉就像吃了千年老辣椒那样,让人肝脾冒火、两眼迸星,但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新奇刺激。于是他道:

“一军之中,军旗最重。军旗若倒,那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脑袋搬家。”

“那我怎能随随便便将旗送人呢?”

段明眼珠转了转,继续道:

“我看你有我当年不知天高地厚的风范,我就和你赌一赌,好么?”

“你想怎么赌?”

“我派一个士兵和你打,谁先倒谁就输。我输,那旗子你带走;我赢,你的马留下。如何?”

“好,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段明向众士兵道:

“谁愿为我出战?”

一个身材魁梧、眼带杀气的卫兵应声而出。他是这列队伍中最高的人,而且肌肉硕士结实,脸上的微笑如刀锋,人望而心生几分凉意。不过,他的鼻子上有一颗黑痣,痣上长着一束毛,看起来还挺滑稽的。

那卫兵丢下身上的佩剑,高傲地往陶小志面前一站,扭动着脖子,发出骨碌碌的响声,紧握的双拳也响了起来。

他俯下身子,向陶小志吐了一口气道:

“可以开始了么,小朋友?”

“还不行。”陶小志面露不屑一顾的神色,耸耸肩道,“等我把身上的晦气释放干净再说。”

说着陶小志放了一个响屁,一脸舒服地道:

“现在可以了。”

众人一脸哭笑不得的样子,只有那士兵瞪陶小志,两眼冒火,怒气气冲冲地扑了过来。

陶小志左闪右避,眼睛盯着卫兵的靴子。他在观察卫兵脚步的移动,寻找着卫兵的弱点。卫兵虽然身形巨大,但动作并不敏捷,甚至有点笨拙。

卫兵的脚步虽然移动笨拙,但他腰宽臂长,一手抓住陶小志的衣襟,想将他提起来,陶小志却从他肋下窜了过去,衣服“嚯”的一声撕裂了。卫兵反身扑过来,挥拳乱打,陶小志又从他肋下避了过去。两人气喘吁吁地对望着。陶小志扮了个鬼脸道:

“多漂亮的衣服啊,毁了蛮可惜的。”

卫兵雷吼一声,张牙舞爪扑将过来,衣襟带风“啪啪”直响。陶小志没有闪避,反而迎了上去。

陶小志来了一招“鲤鱼跳龙门”跳入了卫兵的*,横穿卫兵的两腿,双手向卫兵脚踝一扫——

两人同时倒地,只不过卫兵摔得更重一些,门牙掉了几颗,鼻子撞扁了,鲜血哗啦啦直流。

卫兵气得发疯,跳了起来,挥拳朝着陶小志乱捶。

“停手!”段明怒斥道,“输了还想赖皮么?”

卫兵硬生生收住拳势,以手掩鼻,满肚子气地退了下去。

“哈哈哈”段明仰头大笑。

“呵呵呵”陶小志抱腹痛笑。

段明道:“你赢了,小鬼!”

段明继续道:“你的构思不错,比庄子的脑子好使,我欣赏用脑子打架的人。呵呵。”

陶小志道:“过奖,过奖。别人都是这么说的。”

段明叫人将那面旗取了下来,送给陶小志。

段明叫车夫动身前进,放下帷幔,忽又拉开,对着陶小志道: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哦,对了,在武者道。你还压垮了王员外的房子呢。这让我不小心看见了。”

陶小志一脸尴尬,无言以对,只有苦笑。

“我要送你去衙门。”段明严肃地道,“弄坏了别人的房子要赔呀。”

陶小志的脸更红了,想拔腿就跑。

“嘿嘿,骗小孩子的。”段明笑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最讨厌王员外那老乌龟了。”

2

“铛铛铛”的钟声仍在石头村回荡。无论是在田里干活的农夫,或是河边洗衣服的村妇,或是酒店里喝得烂醉的汉子,甚至蹲在茅厕的无赖,当他们听到钟声时,就马上放下一切,朝着村里的广场跑去。

石头山庄的广场聚满了村民,大家热烈地讨论即将宣布的紧急事情,等待着庄主的出现。

宋礼阔步走上演讲台,姿势潇洒动人,神情谦和自信。村民顿时安静了下来,连啼哭的小孩也收住了嗓子。

宋礼来了一个开场白:

“村民们,下午好。”

村民聆听着。宋礼干咳几声:

“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这件事关系到石头村的生死存亡。”

“恶人寨联合五虎寨、野猫寨要血洗石头村!”

村民们一阵喧哗,交头接耳又开始紧张而热烈的大讨论,整个广场一片吵杂。

宋礼的助手不得不叫村民稳定情绪,保持安静。

宋礼继续道:

“这些山贼的目的再明显不过了,他们是冲着石头村的镇村之宝天玑石而来的!”

广场又是一阵喧哗。

“大敌当前,我们要众志成城,团结一致起来!”宋礼振臂高呼道,“从今天起,全村皆兵,誓死保卫石头村!誓死保卫天玑石!”

村民们也齐声喊道:

“誓死保卫石头村!誓死保卫天玑石!”

“誓死保卫石头村!誓死保卫天玑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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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白是一个穷酸秀才,性情孤僻,很少与人交往,喜欢游山玩水,纵酒欢歌。他因写诗讽刺朝政,得罪了朝廷,因此到了深山老林来,落泊于石头村。他很穷,穷得只剩下书,满屋子的书,因此,他在石头村有个名号,曰:嚼书之蛆。名号虽不甚好听,但起码将他的本色很好地展现了出来。

他躺在摇椅里,看着屋檐下的蜘蛛网,享受着夕阳的余晖洒在脸上暖洋洋的感觉。

陶小志负手走了进去。

杜白眯着眼、捋着白花的胡须道:“小鬼,没人告诉你,进来之前要敲门么?”

陶小志笑道:“可是我找了半天也找不着门呀。”

确实有门,但是门板早已被白蚁啃掉了,没有门板怎样敲门。

杜白笑道:“那你可以敲敲脑袋再进门嘛,反正你的脑袋空空如也,如木鱼一般。”

陶小志道:“敲敲脑袋呢也可以,戴上头盔应该不会太疼。”

杜白话锋一转道:“该带来的东西带来了没有?”

“没有。”陶小志道,“不该带来的东西带来了。”

陶小志从身后拿出了一个酒葫芦,在杜白的眼前晃了晃。杜白伸手就要夺,但陶小志又把它藏到了后面。

“谁的脑袋空空如也啊?”

“我的,我的。”杜白连连答道,“你这小鬼!”

“那敲起来肯定比木鱼还响罗?”

“那是,那是。”说着,杜白屈起双指往脑袋上敲了敲。突然,他瞪大眼睛,瞅着门外惊呼:

“哇,花姑娘居然在树底下撒尿!”

陶小志扭头一看,手里的葫芦被抢了过去。杜白对着葫芦嘴“咕噜”地喝了起来。

杜白长叹一口气,摇摇头道:

“劣酒,劣酒!不过好像少了一点。”

陶小志也叹着气道:“你这老狐狸,骗人的学问越来越低了。”

杜白道:“就因为低,那些小孩子才会上当。”

陶小志道:“无言。”

杜白道:“小鬼,找我有什么事?不会白请我喝酒吧。”

陶小志从怀里掏出一块青布,将它展开道:

“我要你看一下这个。”

杜白脸色煞白,跳过来拽着陶小志进了里面一间房子。这间房子三面都是书架,书架上堆满了发黄的书籍。台案上、床上和地上凌乱地散着各类书籍。房子窗户紧闭,光线灰暗。

杜白慌张地关了门道:

“你是如何把它弄到手的?”

“赢的,打赌赢的。”

“你可知道这是谁的旗么?它可是威虎将军段将军的军旗!”

陶小志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但压塌王员外的事绝口不提。

“它是什么怪兽?我经常在梦里见到它。”

杜白点燃了书案上的油灯,将青旗平铺开来,望着上面的图案,一个一个字道:

“它就是圣兽王火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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