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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给一条出路(1 / 1)

焦氏在钱先贵入狱,江从阳再也不搭理她们娘儿三个时,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像她这样从来没想着自强自立,只想依附和盘剥别人的吸血虫,现在真的抓瞎了。

焦氏前一阵,还恨钱先贵把她当仆人,现在,她发现自己还不如前一阵儿呢。

钱文艳已经生了,却是个女儿,江从阳以前虽然不来,好歹还给送米送钱,现在,这边生个女儿,而家里那位也已经怀孕,他已经彻底放弃了这边。

钱文才还曾经悄悄在路上拦过江从阳,还想求人家继续供养他们一家白吃白住呢,江从阳连面儿都不露,仆人更是凶神恶煞一般:“我们老爷不认识什么姓钱姓金的,赶紧走,别惹老爷生气,让你立刻滚出明湖城!”

钱文才垂头丧气地离开,他再也不能在学堂里混日子,过衣食无忧的米虫日子,回到家,少不了在焦氏跟前好一通抱怨。

焦氏把家里翻遍了,也不知道钱先贵把钱藏在哪里,她去狱中探望了几次,钱先贵已经不疯了,却实话实说道:“我手头没什么积蓄。”

“江大人不是给你了上百两银子吗?”

“那够干什么?还不早让你们吃完喝完了?”

焦氏委委屈屈地回去,更加发愁日子难以为继。

这天,她碰上了一个牙婆,一顿密谋,焦氏回去,和钱文艳商量:“艳啊,你爹出事了,咱家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你有没想过,今后怎么过?”

钱文艳只会哭,她和钱家大房的人一样,除了窝里横,欺负自家人还可以,真正面对社会,就只有这一招。

“艳啊,你想过没有,江老爷翻脸不认人,我们留这个小孽障,就是一个负担。”焦氏指了指钱文艳怀里的孩子。

“呜呜,娘,你说怎办?她还这么小,总不能就这么扔了?”

“傻孩子,有个好人家,女人连着生了五个儿子,现在年纪大了,也没个姑娘,想买一个呢,咱这个娃儿,可是好相貌的,不如给了别人去。”

“呜呜,这让我如何舍得——”

“傻闺女,没了这个拖累,娘托人给你找个好人家嫁了,今后何愁没有吃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作为女人家,你年轻漂亮,还怕什么。”

见女儿不说话了,焦氏便把小外孙女抱起来,她还亲了亲,把孩子送到了那个牙婆家里,换回了五两银子。

不到两天,焦氏手里的银子,就变成了精米细面、蔬菜肉食,他们娘三个,好好吃喝了一个月。

这娘几个真能败的,五两银子,可是普通的明湖城人家一年的花费。连牙婆都佩服焦氏的心态好,不怕今后会挨饿。对于这样的人,牙婆很快又给焦氏找了一单生意。这一回,自然不是**裸的贩卖人口,而是,换了一个说辞。

牙婆,经常还兼职媒婆的,她这回,给钱文艳找了一个婆家:“男人就是年纪大了些,可没有公婆,又是读书人家,还有个铺子,衣食无忧的,实在是个好下家。”

钱文艳死活不愿意:“我不嫁老头,死也不,我受够了,老男人都是骗子,呜呜。”

焦氏没办法,只好去找那个牙婆:“王大嫂,还得请你再帮着找一找,孩子死活不愿意,她不想嫁给年纪这么大的。”

牙婆吃了一惊,那老头已经五十了,她还以为焦氏和钱文艳打听清楚对方的情况了呢,也不敢多说,心里虽然遗憾拿不到丰厚的媒人钱,但也没法逼迫焦氏。

俗语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是说这些人中,很多人坑蒙拐骗,这牙婆就不是个好东西,先撺掇焦氏把钱文艳的女儿卖了,现在又撺掇焦氏把钱文艳也卖掉,眼看这一笔钱拿不到手,牙婆眼珠子转了几圈,竟然想打起焦氏的主意:“她婶婶,你其实啊,还守着那死鬼做什么?不如到衙门,求个义绝,你自己便能当了自己的家了,一嫁由父母,二嫁自由身,我再帮你找个好人家,吃穿不愁的。”

焦氏犹豫,男人在监狱里没出来,谁又能担保,他不会忽然时来运转了呢?

“呿,金嫂子还嫌不受罪啊,他打你的时候,何尝给你留面子,他拿钱去花天酒地,哪有想起你的难场?”

想起钱先贵无情地打她耳光,焦氏就再也不愿意守着钱先贵这个鸡肋男人。

牙婆见有机可乘,接连几天,都围着焦氏,撺掇个没完,甚至找到一个衙门里的帮闲,让去办焦氏和钱先贵义绝的文书。

这是要钱先贵按手印的,钱先贵死活也不答应,而是要焦氏去见他一面:“我被钱文翰诬陷,身陷囹圄,不知道老父台已经换了王大人,你在外面,也不操一点儿心,想我俩的交情,你去求他,他能不为我伸冤平反?我要是出去,你不就有靠山了?”

焦氏犹犹豫豫,回家翻箱倒柜,找出一匹尺头,又买了一盒点心,和钱文才去了县衙的后门,递了帖子进去,却被拒绝了:“夫人说了,不认识什么钱先贵。”

焦氏气得跳脚,却强压怒气,哀求道:“我们是山阳来的,当日和王大人走动也不少的。”

“你先回去,夫人等老爷下衙,问清楚再说。”

此刻,王申海正对着刑部批文,看着钱先贵的名字发愣,他昨天才得知此事,赶紧调了钱先贵的卷宗,事实俱在,钱先贵买凶要杀死侄子,这让他非常震惊,虎毒不食子,亲亲侄子,他如何能下得了手?想到自己还曾和这样的人称兄道弟,王申海就脊背发凉,他连亲侄子都能下得了手,自己万一不如他意,岂不也命已休矣?这样的人,不值得自己冒险去搭救。

何况,搭救起来,风险也太大了,案子已经经过了刑部,想改判,惊动的人也太多,那得花多少钱和精力呀。

在内心里,王申海自从听说钱先贵将被休的女儿再嫁,还闹出通奸杀人的丑事,已经让他很为自己识人不清懊恼,人前人后,都不肯承认自己曾经交往过这样的朋友,他之所以犹豫,只是怕自己拿了钱先贵一方名贵砚台,被对方抖落出来罢了。

钱先贵马上就要被压往西疆军营,做军奴的人,常常活不过三年,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王申海连钱先贵的案子审核的过程都没走,直接派了衙役,把他和几名流放的犯人押解上路了。

钱先贵的疯病,已经好了,他竟然忍住了押解路上的风餐露宿,顺利到达了西疆军营,因为识字,最后让他帮着照顾伤兵。文瑾后来听说这位竟如那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生命顽强,不得不感慨一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焦氏彻底死心,在钱先贵临走,办了义绝的手续,牙婆立刻就让她穿上嫁衣,给了那个五十岁的老监生做填房。

焦氏见监生家高门大院,铺子生意也好,还当自己找了个好下家呢,等进了门,才傻了眼,后悔的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老监生吝啬成性,为了省油,晚上不许点灯,平时吃饭,桌上摆一条咸鱼,看着下饭,而家里的馒头,是黑的不能再黑的麸子面,或者高粱玉米的粗粮馒头,平日里,连一顿麦子面条都不许吃,焦氏实在忍不下去,和监生吵了起来,被老家伙揪着头发,压在床上就是一顿暴揍,打得她鼻青脸肿,刚好钱文艳来看望老娘,两人抱头痛哭了一场,钱文艳把嫁个好人家享福的这个念想,也给吓丢了。不能嫁人,又吃不下苦去做事,钱文艳一时陷入困顿,那个牙婆趁机撺掇,她的去处,也就明摆着了。

自从钱先贵入狱,文瑾就不再关注这一家人,凭焦氏娘儿三个,一对半的饭桶,还能淘出什么浪花来?她现在要应付的事儿,还多着呢。

首先就是猕猴桃,沈百万上蹿下跳,文瑾果然一个代理的商人都找不到,单靠孙燕平是远远不够的。

“公子,有个自称周丹娘的女人找你。”

文瑾很奇怪,她不记得认识一个周丹娘的人。

“她说,她善丹青,还工于针线,是你要找的人。”

“哦,对,对,你带她进来。”文瑾想起来曾放出口风,要找人开发她的蛇皮腰带生意,这段时间,她根本就没在这方面费心,此刻既然有人上门,少不了要关注一下,猕猴桃万一不成,她能在其他方面有所收获,也是意外之喜。

“公子,周丹娘来了。”

“唔,就来。”

文瑾把孙燕平搜集来的明湖城大户人家的资料表收好在抽屉里,这才走出里间。

周丹娘虽然不施脂粉,乌黑亮泽的头发,只在脑后梳了个简单的螺髻,用着个荆钗簪着,身上穿着简单的月白布裙,上身是个浅粉的细布短襦,外罩一件靛青褙子,浑身上下,朴素到不能再朴素了,但依然难掩丽质天成,只见她优雅地给文瑾行了一礼:“小女子周丹娘,拜见沈公子。”

动作如行云流水,没一处不恰当,没一动作不优雅迷人,把个石榴在一边瞧的各种羡慕嫉妒。

文瑾怀疑,周丹娘是哪个落魄的大户家眷,于是语气更加和婉:“您带了自己的画作和针线了吗?”

“带了。”周丹娘把手里提的小包袱给了石榴。

石榴拿到文瑾坐位旁边的八仙桌上,打开,里面有两个扇面,一个是风景,画着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风光,整个画面,极为素雅,只在小桥边,画了一朵颜色艳丽的小花,使画面一下子就活泼明丽起来,另一幅是花鸟画,怒放的牡丹旁边,有一对凝神相望的布谷鸟,刚入眼,她先看到的是牡丹,等仔细端详布谷时,已经忘记旁边的牡丹了,直觉那不过是个背景。整个画面,色彩浓丽鲜艳,却没有一丝的媚俗难耐。

文瑾最注重的,就是色彩搭配,两幅画一张清雅活泼,一张艳丽雍容,用色大胆布局巧妙,让人观之忘俗,这正是她想要的人。

周丹娘的女红,自然也无可挑剔,尤其是绣品,绝非普通家庭的女人能做出来。

“周丹娘这绣技,恐怕是大家出身的吧?”文瑾问。

“钱公子,英雄不问出处,何况丹娘一小女子?你只说我的画儿和针线,可入得了公子的眼?”

“入得,太入得了。”文瑾还当周丹娘是破落的大户女子,没有多想,正准备和周丹娘深谈,却见石榴皱紧眉头,似乎拼命回想什么,禁不住把目光转了过去。

“你,你是牡丹姑娘!”石榴瞪着周丹娘。

“曾经是!牡丹姑娘在走出绿怡楼时,便已经死了,我是周丹娘。”

看到文瑾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周丹娘神色有些黯然,又有些决绝:“我还当钱公子不是俗人,不会以常人的眼光看待我,没想到我错了。”

石榴怒气冲冲地道:“你勾引周公子,害他被家人赶出来,现在,还想害我们公子吗?”

牡丹不理石榴,却眼神妩媚地瞟了一眼文瑾:“你们公子,是我这样的庸脂俗粉能勾引的吗?”

“别想着给我们公子戴高帽,她不吃这一套。”石榴开始赶人。

“钱公子,你想要工丹青及女红的人,我既然能达到要求,你何必拘泥于我的身份?牡丹自忖没做错什么,只是比你更命苦而已,各人有各人的难处,你就不肯给我一条出路,让我自食其力吗?”

这话哀怨里,隐含锋芒,文瑾忍不住心动,她听过牡丹姑娘的大致身世,自小被卖进青楼,刻苦学艺,只为将来能用这种方式,换来自身清白,没想到老鸨贪心不足,还是把她毁了,后来,牡丹依然极力争取,终于成了现在的良家子。

“周公子呢?为何他不出来找事情做?”

“呵呵,书呆子除了会几句歪诗,还能会什么?牡丹出来做事,也一样呀。”

石榴没想到牡丹竟然还是这样痴情的女子,对她又恭敬了几分,不无担忧道:“那你不怕人老珠黄,他不要你了?”

牡丹又是一笑:“所以我现在更要努力做事,一辈子都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只要我没有放弃自己,就不怕活得不自在。周郎能不顾被家人所弃,赎出丹娘,丹娘就该用一辈子来报答,只要他一天肯接受,丹娘就一天不放弃。”

文瑾看着她俩一问一答,丹娘脸上坚毅的神色,明澈的眼神,证明她不是说谎,不由也心下感动。

至高无上的学堂,也会培养出钱先贵那样的败类,污秽不堪的青楼,竟然走出丹娘这样的奇女子,文瑾不是那种假清高的道学先生,怎能因为出身,就拒绝给丹娘自食其力的机会?

“石榴去给我们泡茶,丹娘请坐,且听我说。”

周丹娘知道自己机会来了,脸上的表情微微放松了一些,等石榴出了门,她便低声道:“钱公子果然非常人行非常事,丹娘会小心谨慎,不给公子添麻烦的。”

文瑾拿出一条绿色花纹的蛇皮腰带,上面订了八颗宝石纹的方形银饰,素雅中不失华美这是她指点石榴做的。

丹娘双手接在手里,啧啧称奇,最后了才脸色微变:“这是蛇皮的?”

“嗯呀。”

“我当是绣出来的,还想哪个巧手,能夺天工。”她一边说,一边翻看,“公子巧思,竟然能想到这里。”

“就怕有人接受不了……”

“不怕,不怕,只要有一个人能接受,咱这明湖城的人都能接受了。”

“谁?”

“总督府的三公子廖成天,他最爱追求新奇之物,并且,人也俊美非凡,每年换季,他穿的衣服样子和颜色,就是全城富家公子所求的样式和颜色,为此,廖三公子十分苦恼,不得已每季都要做上七八套衣服,以求和别人不一样。”

文瑾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也是啊,她到了明湖城,接触的最高官员,就是路灿,而路家公子也才十岁,还没有追求时髦的意识呢。

“可是如何把这东西送给廖三公子呢?”既然丹娘认识廖三公子,想必也能给文瑾出个主意了。

“这个不容易,廖三公子是廖夫人所出,又聪明俊雅,在家极其得宠,我们普通人,是没法见到他的。”丹娘歪头想了想:“廖老妇人的生日在中秋后,每年都会宴宾客,钱公子试试看,能不能从这里下手。”

“好,谢谢丹娘提点。”

“钱公子客气。”

文瑾转了话题,询问丹娘如何和自己合作:“我已经租下一个小院儿,你每日需要过去做事,一月四休,那里还有几位工匠,今后都听你调遣,这些蛇皮,除了做腰带,还可以做些其他配饰,比如笔袋、抹额等,由你根据材质和图案来决定,不知丹娘觉得可行?”

“行!”

“至于你的报酬,暂定一月一两银,每做出一件精品,利润高出二十两银子的部分,给你抽两成的作为奖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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