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粒飘飘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诡案鬼事 > 第二卷:僵尸杀人案 第四十一章:外围调查(5)

第二卷:僵尸杀人案 第四十一章:外围调查(5)(1 / 1)

“呃!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两位老人家,你们能不能稍微控制一下情绪,把事情说清楚?”于大宝有点无语,刚想聊正事,就闹了这一出。

沈父神色赧然的点了点头:“我家那个不挣气的丫头,嫁给李俊山后,把咱家的脸面都丢尽了……跟人私奔不说,一次还嫌丢人不够,连续闹了两次,我这张老脸算是彻底没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李洼村……”

沈父边骂边诉说,啰啰嗦嗦的说了好大一堆。

于、朱二人竖起耳朵,听他说话的同时,还得费力的重新组织他的语言,才能理解他所要表达的意思。

把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目睹的事情,详细的表达清楚,并不是很难,却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有些人叙事,说了半天,依然在细枝末节上打转,始终说不出重点,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谓的说不到点子上去;有些人叙事颠三倒四,老是前后混淆。

沈红的父亲前者,对于沈红跟别人私奔一事,他一直围绕“丢人”、“现眼”这个主题,至于沈红跟别人私奔的时间、起因、经过、结果,他反倒是一句带过。

调查走访,是警察的第一门功课,表面上看也就是找人谈谈话,聊聊天,是连小学生都能完成的工作。

其实不然,类似沈红父亲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若是没有责任心的警察,问了几句就会失去耐心,然后便草草结束;或者警察本身语言能力就弱,逻辑思维就不强,指不定反会被受访者给说糊涂了。

好在于、朱二人都是合格的警察,不论责任心还是语言、思维能力都符合一名刑侦干警的要求。

于大宝理了理思路,就明白沈红父亲所表达的意思了。

沈红是一名高中生,虽然没能考上大学,但是在农村已经可以算是文化人了。

正如某位名人所说的:烦恼自识字始。

由于沈红读了几本书,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高中毕业后,又到大城市打了几年工,思想变化就更大了。

她喜欢唱歌、跳舞,喜欢做梦,终日幻想着追求自己所向往的爱情要自主,幸福自选的生活。

可惜的是,她没有意识到,她的根始终在宗法陋习阴魂不散的偏僻农村,所以她的幻想,永远都只能是幻想。

沈红还有一个哥哥,有点傻,连小学都没有毕业。

沈家的经济状况又很一般,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沈红的哥哥是注定要打一辈子光棍的人,而沈家就他一个独苗,他若是娶不上媳妇,沈家就彻底断了香火了。

对于沈红的父母来说,绝后这个词,实在太可怕了,不光生前被人笑话,将来死了,坟头上也没人烧纸,做鬼都要受穷。

所以老两口子决定用“换亲”的方式来解决,来为沈家传宗接代,延续香火。

什么是换亲?

就是也找一个有儿有女的家庭,双方互嫁互娶。

换亲的恶习,没人知道起于哪朝哪代,反正在农村并不鲜见就是了。

不过呢!也从来没人觉得这是光荣的事,一般也只有娶不起媳妇,或者不太讲究的人家,才会这么做,毕竟怎么看着都别扭。

后来,经过媒人的撮合。

沈、李两家达成了换亲协议,用沈红换李俊山的妹妹。

因为沈红人长得比较漂亮,又有文化,所以李家倒贴了一份彩礼给沈家。

至于沈红的哥哥有点傻一事。

这不重要,在当地农村对男人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一身力气,会干活,能分得清庄稼和杂草就行了。

换亲虽不光彩,却也天经地义。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沈红的耳朵里,此时她正在城里打工,她立刻赶回家中,跟父母大吵大闹,想要退亲。

结果就是,她被捆绑起来,遭到了一顿暴打,她的亲生父亲用柳树条~子沾上水,将她抽的遍体鳞伤。

沈红也是倔性子,宁死不同意。

可惜的是,她想死,却死不了。

她父亲生怕她一旦离开家,就远走高飞,便决定让她立刻成婚。当然她哥哥也要同时娶亲。

沈红的父母认为,年轻不懂事很正常,一旦生米煮成熟饭,她会认命的。

就这样,沈红带着一身伤痕,被绳子捆绑着,送进了李家的婚房内,李俊山的妹妹也同时进入了沈红哥哥的新房。

两个男人在同一天晚上,各自享用了对方的妹妹,没人知道,当他们趴在新娘身上纵横驰骋的时候,内心到底是怎样一番感受。

数年后,城里人一批高素质人开始流行换~妻,而早在数百,甚至千年以前,农村就开始换妹了。

由此可见,农村也不是落后的代名词,最起码在把女人当做商品交换一事上,农村走在了前面。

新婚第二天,沈红的态度依然很坚决。

李家人无奈之下,只得把她关在新房里,轮流看着她,以防止她逃跑。

整整看了一个月,沈红终于认命了,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所以她不再反抗了。

李家人也松了口气。

沈红的父母也欣慰的笑了,孩子终于想开了,好事啊!

其实,除了怀孕,其他的顺从行为都是沈红伪装出来的。

作为一名有文化,有理想,且在城里务过工的女青年,沈红也懂一些法律常识,她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的人身权利。

沈红重新获得了自由后,做得第一件事,就是写了一份诉状,递交到了县法院,告李俊山强~奸罪,告父母暴力干涉婚姻罪,告李家人非法拘禁罪。

在李红看来,一切都是事实,证据也明摆着的,只要诉状递上去,那些人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她所遭受的委屈也将得到偿还。

可结果再次让她绝望。

因为她的诉状上写得很清楚,一切都是因为换亲引起的,所以法院没有受理她的案件。

沈红不服,又找到公安局、检察院,结果都是一样。

当村子上的人得知她告自己丈夫强~奸的时候,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没有一个人不认为她脑子有问题。

丈夫和妻子行房乃是人之大伦,怎么可能算是强奸?

沈红跑遍了所有与法律有关的部门,结果依然还是没人受理。

她这才知道,父母是对的,是她太年轻了。

这次她真的认命了,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六个月了,她也没有力气在告状了。

回到了李洼村,和从未反抗过一次的李俊山的妹妹一样,沈红安分守己的过起了日子。

此后她彻底沉默了,不再唱歌,不再跳舞。

数年的时间里,她连续生了两个孩子。

当大家都以为,她要好好过日子的时候,她却和李俊山的堂兄弟勾搭上了。

其中的详细情况,外人不得而知,想来不外乎: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饺子越烫,嫂子越浪。

沈红的父母也仅仅知道,沈红跟小叔子私奔了。

数月之后,两人又回到了李洼村。

沈红要求和李俊山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又遭到了一顿毒打。

所有人都指责沈红和李俊河,说他俩不知廉耻,包括沈红的父母在内。

李家众人和沈家人的一致认为,他俩应该给李俊山磕头赔罪,在大家唾沫和拳头之下,沈红和李俊河被迫跪下了。

尽管如此,大家还认为,现在社会对女人太放纵了,要知道在旧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要浸猪笼的,而如今仅仅磕几个响头就轻轻带过了,简直太便宜这对狗男女了。

再后来,沈红再次和李俊河私奔了,这次他俩把李俊河的钱都卷走了,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想想也是,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再回来了,除非是皮痒了,想挨打了。

“哦……原来是这样……”于大宝内心百味杂陈,情不自禁的长叹一声。

“你说这个丫头,有多不懂事?”沈父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他一想到这事,就气得几欲吐血,“她这么一闹,俊山爸爸也要把他家的闺女要回去,你说我们能怎么办?好好的两个家,就被她给弄的不安宁。我们又是赔钱,又是托媒人求情,这才把事情给按了下去。她现在是不敢回来了,只要回来,看我不打死她,我白白养了她二十多年,一点都不知道体谅父母的辛苦……”

“丢人啊!丢人啊……”

朱莉娅极度厌恶的转过脸去,她实在不想再看见这个封建余孽了,她本来就是脾气火爆的人,若非工作需要她忍耐,估计她早就拍案而起了。

她忍是忍住了,但再也没有问话的心情了,好在还有于大宝。

“哦!你的意思是说,沈红第二次私奔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也没有跟你们联系过,是不是?”于大宝皱着眉头问。

“她还敢回来?”沈父咆哮道。

“好了!你别激动,慢慢说……”于大宝用命令的口气,压住了沈父的怒火。

“别说打电话回来了,倘若我现在知道她在哪里,我立马就赶过去,把她给弄回来,捆都要捆回来……”沈父气哼哼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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