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屠戮(1 / 1)

战场上,浑身浴血的哈宁寿在随身护卫的保护下,拼命地冲杀着,阻当着一波又一波攻击而来的秦武领骑兵,当听到那声巨响中,听到秦武领兵的欢呼声,看到大营中冒起的熊熊火光,他痛苦地叫道:“突围,全军突围。”

哈宁寿想走,却是走不了了,他鲜亮的盔甲和精锐的卫队便如同一块磁铁,将大队大队的秦武领骑兵吸引到他的周围,不论他和他的卫队如何亡命搏杀,总是杀退一批,另一批便又死死地缠了上来。边打边逃,身边的卫士也越来越少了。

李信也注意到了这一队骁勇的蛮族骑士,看到自己的士兵被对手连连砍下马来,不由怒气勃发,冷哼一声,双腿一夹马腹,提着他的长枪,直冲过来。

看到主帅冲将过来,围住哈宁寿的秦武领骑兵纷纷策马避让,为李信和他的亲卫们让开了一条通道。

枪.刺出,一名蛮兵手提铁盾,大喝声中迎了上来,李信嘴角一晒,他这一刺之中含着崩劲,便是磨盘大的石头在这种崩劲之下也会碎裂,他不信这名蛮兵的铁盾挡得住,果然,枪尖刺在铁盾之上,一声闷响,蛮兵脸上露出怪异的神色,铁盾虽然完好无损,但却反撞回来,碗骨碎,紧跟着小臂,大臂,喀喀之声不绝,竟然被李信这一击直接粉碎了臂骨,断骨戳.入体内,李信看也不看他一眼,风一般掠过,身后的亲卫紧接过跟上,一刀枭首。

李信现在好歹也是侯阶中期的武者,有了叶青提供的众多灵药,已经弥补了习武年龄过大,底蕴不足的缺点,现在的它虽然和一些天骄级别的武者无法比较,但是在一般侯阶中也算是强者了,对付一群才不过是兵阶出头的蛮族亲兵,还不是手到擒来。

李信势如破竹,所过之处,几无一合之将,剩余的哈宁寿护卫被他一一挑下马来。

此时的哈宁寿,头盔已不知到了哪里,浑身是血,不仅有秦武领兵的,也有他自己的,披头散发的他狂吼着迎上了李信,。

哈宁寿狞笑道:“李信,受死!”

和李信对峙了这么久,哈宁寿对于李信自然不陌生,甚至还经过面,只不过那个时候双方都还十分克制,没有冲突罢了。

不过李信却不理会,只是把手中长枪高高举起,竟然如同铁棍一般,直砸下来。

哈宁寿举盾迎上,砰的一声巨响,铁枪高高弹起,李信大喝一声,再一次砸下,此时的他须发皆张,圆睁双目,所有的精妙招式都不要了,只以蛮力再一次狠狠砸下,此时哈宁寿护卫尽去,被秦武领兵团团围在中央,战马连个转身的余地都不大,熬战这多时,早已筋酸骨软,李信却是养精蓄锐,此消彼长之下,李信中砸了三下,便听得咯的一声响,哈宁寿的胳膊已脱了臼,面色惨变之际,李信的第四下已狠狠地抽在他的身上,哈宁寿整个人被砸趴在了马上,马儿受此巨力,四蹄一软,已是跪倒在地,李信狞笑着伸枪一挑,将哈宁寿整个人挑飞到了空中,待他落下之机,长枪反抡,又将他抽上了半空,如是三两下,哈宁寿已是骨骼尽碎,死得不能再死了,落到地上时,已是浑身软绵绵的宛如一条布口袋,没一根骨头是好的了。

这哈宁寿虽然也是侯阶级别的武者,但是修炼的只不过是蛮族普遍流传的大路货,有没有大量的灵药供他打熬身体,也就是仗着修炼时间久了才慢慢爬到的侯阶,自然不会是李信的对手了。

“给我将哈其宁部大营一把火烧光。”李信大声道。

“遵命,将军!”

……

“一个时辰后全军集结,返回新城!”

半道,叶青率领着亲卫营与其他四十万的骑兵大军早早就到达此地,在一面缓坡上,四十万余名骑士集结在缓坡坡顶,耐心地等待着阿尼玛的出现。

傍晚时分,士兵们草草地吃了一点干粮,喝一了点水,便抓紧时间躺倒休息,说不准什么时候便有一场大战,此时,能多休息一下,恢复一点体力,在战斗中便能多一份活下来的指望。

“侯爷,阿尼玛真地会来吗?我很担心他在得到李都尉袭击哈其宁部的消息后,会与哈其宁部哈宁齐合兵一处,那李都尉那里可就顶不住了?”秦飞很是担心,作为秦武领十大都尉之一,秦飞和李信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更重要的是李信曾经是他的上级。

而且,李信虽然是三十万大军,但是有二十多万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其中还有十多万是来自守备队的士兵,这些士兵的战斗力也就比蛮族那些牧民好点,和蛮族铁骑相比可差多了,不像叶青这边的这四十万大军,几乎都是去年和叶青深入过蛮族,是见过血的老兵了。

叶青看着渐渐落下的幕色,肯定地道:“他一定会来,阿尼玛不会与哈宁齐一齐追击李信,因为他明白,如果他与哈宁齐合兵一处,李都尉便会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他什么也不会捞到,而他选择奔赴青町,便是打得半渡而击的注意,说不定便能取得一场大胜,再说,哈其宁部此时实力越弱,对吞并它就便越有利,不然,你以为阿尼玛巴巴地带着狼奔军靠近哈其宁部为的是什么?”

王峰呵呵笑道:“秦都尉,放心吧,侯爷算无遗策,那阿尼玛一定会来,我倒是盼望着与他的血鹰军打上一仗,这可是血鹰部落的精锐,不碰上一碰,真是不甘心。”

“你们也不要小看蛮族铁骑,蛮族铁骑这些年能够把人族压制的喘不过气来,证明它们的实力还是很强劲的,去年我们虽然大败了蛮族一场,不过是遇到了些弱小的部落罢了,以前你我们面对的充其量碰上的是蛮族的杂兵,这血鹰部落能够在草原生存这么久,岂是好相与的?不要把敌人想得太差,想得太蠢,这会要你的命的!”听着王峰语气轻佻,有些轻敌的意思,当下好不客气地斥责过去。

“是,侯爷,王峰一定记住您说过的话!”王峰凛然,见侯爷把阿尼玛狼奔看得如此重,心里原先那一点轻视也是荡然无存了。

“未虑胜,先虑败,为将者,一定要考虑周全,兵乃凶器,不慎加运用的话,死枉死很多人的,”叶青继续道。

这一下,不但是王峰,连秦飞等都尉也认真了起来。

“当然,我这样说也不是让你们畏首畏尾,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就要看为将者的灵机应变了,这也是良将与庸将的区别!”

“来了!”一名亲卫忽地惊喜地大叫起来,这一声,也仿佛号令一般,原本就地在地上或躺或坐的士兵哗啦一声全都站了起来,翻身上马,很快地,排成了攻击阵形。

叶青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阿尼玛,你还当真来了,来吧,让我来吓你一跳,哈哈!”

“吩咐下去,全军准备火把,让我们欢迎阿尼玛的蛮族铁骑吧!”

“侯爷,我们趁其不备,猛然击之,必破蛮族!”王峰大叫起来,多么好的机会啊,侯爷居然只准备吓阿尼玛一跳。

叶青大笑,“阿尼玛是血鹰部落第一大将,既有名将之声,岂是浪得虚名之人,他必有前哨突出,我等主动出击,就算灭得了他的前哨,但你不要忘了,此时,兵力占优势的可是他,我们赢了前面的,说不定就输了后面的,要是撑不到李信部到来,到时逃跑的可是我们,那不是徒惹笑柄吗?吓唬他一下便够了!”

叶青话应未落,果然众人便听到不远处有急骤的马蹄声传来,的确,阿尼玛派了一队前哨探路。

“点火!”叶青下令。

缓坡之上,陡地亮起成千上万支火把,将方园里许之内,映照得一片通明,前面的马蹄声骤然停止,旋即又响了直来,这一次,却是愈去愈越,而不远处,那奔腾而来的火龙却也猛地乱了一下,不久,即恢复了平静。

“果然是强军,好!”叶青赞道,阿尼玛狼奔在突遇敌情的情况之下,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压住了阵脚,让叶青不得不赞,蛮族铁骑,当真是劲敌。

火龙慢慢地汇聚成火海,一排排地排列整齐,然后向这边缓缓而来。

两军离开两千步的距离,逼近的狼奔军便停了下来,明亮的火光之下,狼头大旗迎风飞舞,阿尼玛明亮的目光看向坡上叶字大旗下的叶青。

“大帅,打不打?”阿尼玛身边一位大将问道。

阿尼玛脸上露出一丝遗憾,“怎么打?叶青即然在此,那就是他早就算准了我会来,这个人年纪青青,当真厉害,族长小瞧他了,想必此时攻破哈其宁部大营的李信正率部逼近这里,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击溃击败叶青的话,让李信大军自侧面袭来,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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