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猜测也好,揣度也行,就算布斯来尼帝国内部,上到帝王,下至臣民,都在担心之时,暗暗地做些准备。
卡尔扎虽有些悲观,但并没有坐以待毙,早在进拉科城的接手军务那一刻起,就派兵把瓦塔城到拉科城沿路的所有桥梁,过道一一毁掉,各河流大小船泊一一烧毁,方圆几百里的大小村镇,人口全部移到拉科城及后方,所有庄稼,粮食,水源,该烧的烧,该埋的埋,该毁地毁,这些举措,无疑是对的,极大的延缓了敌国联国的行军速度,让其进攻的步伐停下来。
卡尔扎很少会使出这般毒辣政策,此时他看到了拉科城的重要性,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后,也在下属极力劝说下,使出这般。
除了这些外,他还带伤,巡视军营,对于手上二十万杂牌军,他知道真要上了战场,只是一个败局,所以派出心腹将领,整顿军务,日夜操练,还从拉科城及周围城镇征调佣兵,壮丁。
一个帝国元帅,本就手握全国军务大权,再加上局势已让帝国上下,就是百姓也是岌岌可危的地步,虽偶尔有爆发出一些微词,可在他的俱厉霸道手段下,砍杀一些吵嚷小贵族,再加上正好到来的帝国最高政令,让卡尔扎不但掌管军务,连拉科城的政务也落到他手中。
卡尔扎接管政务之后,又下令征调几十万百姓,高筑加固城墙,十米的城墙几日后硬是拔高三米不止,又屯积大批粮草,还打造大剑长枪弓箭等物。
到最后,卡尔扎干脆对拉科城进行军事化管理,一切进出,严格盘查,几日下来,拉科城如铁桶一般,后面帝国十级强者两人到来,终于让卡尔扎稍稍松了一口气。
现在他最希望的就是那二十万禁军,那样他才可以有信心把拉科城防守下来,当然要主动攻击,反败为胜,那肯定不行,必须要等到帝国过了目前危机,缓过一口气,从其他地方调集更多的军队才行。
蒂薇见辛罗在后面追赶自己,便让侍卫加紧赶路,在这个时候,她更不想与辛罗相遇,与其同路,可辛罗此时此去带领了几十万精锐,可以说是去救自己父亲,所以她只好让人赶紧赶路,极力想避开辛罗。
在这个时候,她最想的就是金千里,本就是错怪与金千里,让她后悔,现在父亲在前线,局势可危,她有一个信念,只要能找到金千里,就能帮父亲,挽救现在的危机局势,几百天来,她早已对金千里产生了一种盲目的信任。
可金千里在哪里,她不知道,一出城,她派出了几十侍卫,沿路寻找金千里,这些侍卫下人们都见过金千里,只要在沿路的城镇,就不怕寻不到,可她又担心,金千里如果诚心要躲起来,侍卫们就难寻得他的踪迹。
忧心忡忡的同时,她只有祈望金千里在这个时候,应该知晓目前局势,想到自己,想到自己的父亲,因此,她一路上,也是高调赶路,希望能引得金千里过来相见。
却不知道,金千里此时此刻在托木城,托木城并不是在前往拉科城的路上,是附近一个城市,前几日到了这个城市后,金千里便开始寻找工作。
工作不难找,他很荣幸的做了一个厨师,还记得那一日,那是到了托木城的第二天。
走了几条街,金千里就选了这家饭店,不大不小,吃饭的人也是不多不少,他当然有自己的想法,饭店大了,规矩太多,小了的话,老板肯定也不怎么样,肯定吝啬而且还苛刻,如果吃饭的人多了,假如自己成名了,会累得跟孙子一般,如果没有人,那就会老板指挥做这做那,说不定还要洗马桶呢。
“小兄弟,请问你是吃饭吗?”一个伙计打扮样跑上来,满脸笑容。
金千里点了点头,说道,“找一个好点的位置,再来上向个菜,肚子好饿呢。”
“好呢,客官,请往里面走,小的跟你找一个好位置。”
伙计也不怎么嫌弃金千里,还好金千里此番出来,早已不是以前那逃亡的破烂样,蒂薇给他准备了好多套上好衣服,虽然一眼看出,始终无法找出有半个富家子弟的样,但最怎么样,不会让人看成贫穷寒酸那模样儿。
坐定后,金千里慢慢的观察这里,心中也比较满意,他之所以要选择吃饭,就是想饭菜上着手,然后引出老板,然后再小露一手,让老板再聘请自己,做一个大厨,来这个世界好长时间了,对于吃食,他还是有自信,虽然自己做不出什么佳肴,可几个家常菜就可以打败一般的大厨了,要不蒂薇不会经常赖着,让自己时不时做几个家常小菜呢。
时间不长,几个菜上来了,金千里吃了几口,脸上有些微怒对伙计道,“你们店里,就这种口味饭菜?”
“怎么呢,客官,是不是饭菜不合你味口?”伙计问道。
“这太难吃了,难道没有口味好些的菜肴吗?”金千里本就是诚心找茬呢。
伙计一脸为难,心想,来这店里的人都是厨房的那些厨师所做,虽然不是那种大户贵族家里的美味,可并没有人说这饭菜难吃呢,要知道,这个店虽不大,可一些小贵族子弟时常来,也没有这般说法。
可再一看金千里打扮,并不像出身于名门贵族,不过只是一身打扮得体而已,伙计还是抱着和气生财的想法,笑道,“小兄弟,要不我叫里面的厨师重新给你吵几个菜好吗?”
金千里心中好笑,可不露声色的点了点头。
不久后,又上来两个菜,金千里偿了下,又说道,“这就是你们店里的招牌菜?”
伙计一听,心中不爽起来,看来眼下这人是有些找茬啊,便冷道,“怎么,难道你天天吃八珍玉食,对不起,我们店小,不能侍候你这位小爷。”
金千里笑道,“我可不是那种贵族公子,可也是走南闯北,也品偿不少美味呢。”
“那就没有办法了,我们店里无味满足你口味,要不你换一家吧。”伙计冷笑道。
“你这个伙计怎么如此做生意,把客人往外赶呢。”金千里大声道。
这一下,就引来其他人的注意,这时一个稍微肥胖之人,后面跟了一个十七八岁女子,过来后,那胖人说道,“韦尔斯,怎么回事?”
“老板,这位客官说我们店里饭菜难吃。”伙计名叫韦尔斯,转过身来对饭店老板说道。
金千里一看正主儿出来,知道好戏上常了,这饭店老板叫埃德,四十几岁年纪,后面跟着是他的乔茜,年芳十八,当然早已成婚生子。
“小兄弟,有些面生啊。”埃德对金千里笑道。
“才来托木城呢。”金千里回答道。
“哦,听韦尔斯说,对我们饭店饭菜口味有些看法,小兄弟能说下吗?”埃德也是好脾气,这让金千里打定主意,就在这家店里找份生计。
“看法倒没有,只是以前吃过几个大厨饭菜,口味极好,所以一比较,就感觉这里的味道差了些。”金千里忽悠道。
“哦,不知是哪个城市的大厨,我有时间,定要过去瞧吃一番,是不是小兄弟所说,让人称赞道好。”埃德也是老江湖,话说得圆滑也让人舒服。
“那倒不要,我跟了那大厨吃了些月,时常在旁边观瞧,倒是暗暗地学了一些,后来大厨也教了一些。”金千里笑道。
旁边的韦尔斯和乔茜同时向金千里投来一幅白痴眼神,金千里也不在意,笑容容地看着埃德。
一听这般大话,埃德心中有些不爽,这不是在消遣自己么,为了让金千里知难而退,他便说道,“是吗,那正好,我后面厨房里,正好配有所需之物,小兄弟是否可以显露一手,可以证明你所言非虚,要不,这些人都会在说小兄弟胡说呢。”
好嘛,这话金千里喜欢听,不是正中下怀么,所以金千里不敢矫情,点头称好,这下让埃德愣眼了,许多旁人像看戏一般,埃德只好把金千里带到后面厨房里。
没有任何悬疑,金千里很荣幸的成为了这家店的首席厨师,首席大厨也是金千里与乔莤一次无意玩笑中说的,这埃德倒真的用了这个什么首席厨师,让金千里笑棒了。
后面,他知道这家饭店,叫什么万福楼,金千里很是无语,怎么这么像前世的古时代味道,可在这里呆得也很顺畅,首席大厨当然犯不着,无时无刻做饭做菜是不,只有贵客来临,他才会显露一手,薪水也可观,薪水一词也是他无意说给乔莤听的,也在万福楼内部成为通用语。
来到万福楼打工不久后,就听闻帝国的军事上的败退,蒂薇之父卡尔扎虽然逃出来,可重城瓦塔城丢了,金千里当然知道瓦塔城的重要性,心中不免为蒂薇担心起来,可眼下局势,不是由他一个这般草根人物所操心的,在思念蒂薇并为她担心的时候,他日子过得很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