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眼的光芒使得周厉眼眸微眯,地上镂刻的线条仿若活过来一般扭曲缠绕间形成一朵娇艳的牡丹,下一刻,牡丹猛然间在眼前放大,将自己吞噬了进去
周厉只觉得眼前一片刺痛,转而再度醒过来之时已是身在一座凡人城市的大街中央,四周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自身边川流不息的走过。
周厉想要抓住一个人问问这是哪里,却惊骇的发觉自己竟然控制不了身体!还未等周厉回过神来,身体却是不受控制的动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没有人来为周厉解惑,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与路人谈笑与好友耍闹,一举一动间丝毫也看不到修炼者的痕迹,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凡夫俗子的模样。
起初周厉还在心底担忧,可是在他想了无数方法,无论是液态灵气或者毁灭血脉甚至吊炸天的斩天剑,尽皆消失在了他的身体之中。而没有了这些倚靠的周厉却是无时不刻都感觉着自己随时可以死去
这种没有丝毫安全感的感觉几度让周厉的意识接近崩溃的边缘。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周厉的心完全安静了下来。
甚至有时候他还会想着,就这么忙时脚不沾地累得筋疲力尽赚取几两银子,闲时约几位好友流连于大街小巷烟花弱柳之处,然后安然不带着丝毫遗憾的死去岂非胜过做劳什子的修士么!
是以周厉也不再奢求着能够寻回以前那上天入地的本领了,每日里只是看着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然却又平庸的度过每一天。
这种静如止水的生活直到被一位女子打破。那是他流连于花巷之时经常点的一位还算有几分姿色的商女
原本只是交易的关系,周厉也从未曾动过任何真情,但是当那烟花女子在某一夜蜷伏在自己怀中对他说道:“大爷,带我走吧”
如同一颗石子透入湖面,泛起微微波澜。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周厉每日里带着一位人尽可夫的女子在这座繁华的凡人城市中苟延残喘着,躲避着花巷无止境的追杀,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赎身钱。
昔日里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转眼之间对他冷眼以对,怒目相向。但凡有人提起他周厉的名字嘴里尽是嘲讽与鄙视,将他叙述的如何不堪
奈何周厉却仿若入了魔一般,愈是受到世俗的压迫与冷眼,他愈是不知悔改。索性那女子还算是有几分情义,未曾弃他而去。
只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一个雨夜之中二人终于是被截堵在了一个阴暗潮湿的黑客栈之中。
面对着狞笑朝着自己走来的十余位壮汉,周厉将女子护在身后,拿起了身边破败不堪的长板凳。
只是还未待他拼死一搏,背后传来的剧痛让他的心彻底的凉透了。
“为何?你若是不愿离开那里当初又为何要我带你走?”周厉伤心欲狂的问道。
“我确实不愿再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婊子,但是却更不想陪你一起死。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跟他们回去顶多每日多接几个男人,但若是再跟在你的身边连命都保不住。”
女子说完之后调转身形,缓缓褪下了自己全身的衣衫,就在周厉面前,让他亲眼目睹着她是如何重操旧业
愤怒,伤心,绝望直到最后的麻木,周厉就这么看着眼前这荒淫无度的场面,此刻他早已忘记了心痛是什么感觉,但是却牢牢地记住了一句话,婊子无情!
也许是老天觉得太过无趣,想要让周厉为他再度演绎一段剧情,周厉居然极其幸运的活了下来!
在他昏迷之时最后看到的一幕是那些壮汉扔到他面前几枚铜币,哈哈大笑着说这是嫖金
而再度醒来之时却依旧是躺在那间破败的客栈房间之中。是掌柜的救了他一命,但是却对他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留下来当小二。
周厉心灰意冷本就无处可去,原本想着一死了之但是思及那女人的话语,她都可以好死不如赖活着,他若自尽的话下了地府也无颜见阎王爷
是以周厉就在这小小的黑客栈之中留了下来。能称之为黑客栈的地方自然不是什么好地方,白日里这里与其他客栈无二,但是夜间这里却是城外一群响马贼的据点。
每日天色渐黑之际就会有一位大汉神色匆匆的扛来一个麻袋,里面装的是被他们劫掠之后的活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甚少见到年轻女子,因为那些女子落到这群响马贼的手中一般都活不过半日
而周厉的的工作就是宰杀。如同他原先认识的那位在大街上卖猪肉的钱屠夫一般的工作。不同的是周厉屠的都是人,都是弱势之人。
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十年。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位匆匆少年变成拉碴大叔,也能彻底的改变一个人的内心。
忽然有一日周厉找到了掌柜的,他不想干了。他已经厌倦这种不断杀生的日子了。
“那你要去哪里?”十年时间,掌柜的两鬓亦是泛起几缕斑白,但是响马贼给了他很多的钱财,是以掌柜的皮肤依旧红润的很。他如是问道。
“去杀了那个女人。然后不再沾人血。”周厉眼神平静,一如十年以前。
“那好,你走吧。”掌柜的并未多加阻拦,即便周厉知道他与响马贼所有肮脏的交易。
“在走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做。”
“什么事?”
“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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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厚背剁刀缓缓自掌柜的脖颈间抬起,一颗人头翻滚掉在地上,未闭合的双目之中有着一丝不信与恐慌,更多的却是茫然。
抬手抹掉脸上的液体,周厉拿刀的手平稳无比。十年时间每日里不断地杀人,即使让他用笨拙的厚背剁刀完整无缺的剔出一只手骨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然后他离开了这家屹立在城镇最边缘的黑客栈,趁着夜色回到了繁华的城池里,回到了十年未曾回来看过一眼的他原本的家。
十年时间过去,他的房子依旧坐落在那里。城主是一位好官,将城池治理的井井有条,是以他的房屋才依旧能够保留着。
拿出锈迹斑斑的钥匙插入仿若腐烂的锁头中,在这个黑夜,十年未曾被烛光照射过的窗纸之上倒映出了一位男子的身影。
第二天朝阳初生,一位干净利落的男子走出了房门,在邻居那呆若木鸡一般的眼神之中缓缓朝着城池内声名大噪的花巷走去,脚步虽慢,却从未停过。
这处花巷原本只是城池之内众多花巷之中极为普通的一条,但是自从十年前那位私逃出去的商女被追寻回来之后就渐渐地有了名气。
任何一种生意想要做大做强做出名无非就必须得有自己的特色,花巷也逃不出这个范畴。而它的亮点就在于那位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的商女。
据一位曾经在她被抓回来去光顾过她的单身汉回忆,那女子虽然也那些花魁没得比,但是却另有一番滋味,良家与荡妇的气质在她身上汇聚到了一起,使人回味无穷
再后来这单身汉就没有机会了,因为女子的身家已然不是他能够支付得起了。
周厉站在熟悉的巷口处,耳边仿若有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
“大爷,带我走吧”
夕阳斜下,红如血。一对官兵聚集在花巷口,周围围了一群百姓在指指点点着。
蓦地,自花巷深处走出来几道身影,当中的正是周厉。只见他被五花大绑着,哗啦啦的脚镣声让人心生瘆意。任由身旁的两位兵卒推搡着走出了花巷,走到了世人面前。在其身后还有一位官兵紧紧跟随着,手中拿着一把犹自滴血的后背垛刀。
城主惊闻杀人案,立刻连夜审讯杀人者周厉。
“堂下何人?”
“周厉。”
“为何杀商女?”
“”
“不说?明日午时问斩。”
周厉略显讥讽的看了那城主一眼,原来这就是百姓口中的好官。
“我有一事要说。事关城外肆虐的响马贼。”周厉蓦然开口道。
“哦?快来说说,你知道些什么?”城主听闻此言眉头猛然一皱。
“我能和他们联络上。”
“逆贼!我道为何这么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原来竟是一个马贼!带到牢房,待明日天色大亮开庭审问!”城主怒目圆睁的说道。
是夜,周厉横卧在牢房冰冷潮湿的地板上,感受着体力一丝丝离去,嘴角被士卒大力捏出来的淤痕随着血液的冷却慢慢地凝固成了黑紫色
翌日,一条消息自官府之中传出,昨日在花巷逮捕的杀人犯乃是城外响马贼的贼人,夜晚于牢房之内被离奇毒死,怀疑是响马贼潜入牢狱之中下的毒手
周厉身体慢慢冰凉,意识一阵模糊,飘飘荡荡的。他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浑浑噩噩间又再度回到了一个温暖的地方。
随着眼前大亮,周厉只觉得浑身湿哒哒的,微微睁开一道眼缝,入目的,是一位笑意吟吟的明眸少女。动了动手,却发觉是一只狗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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