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1 / 1)

现代的祭祖仪式不像古时候那么隆重,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复杂麻烦:年初一的早上,领着族人在祠堂里给祖辈们上了香,磕头致祭即可。

如今谢家嫡支除了谢清欢在没有别人,谢十三跟谢十四都是守护者,所以谢正等人相对来说,算是比较亲近的族人了,也都早早过来撑个场面。

对于他们,谢清欢倒是没有特别的想法。

哪怕他们曾经暗暗打过谢家那些古物的主意,但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实在不足为虑。更何况,上回他们来,未战先缩,吃完饭便心急火燎地离开,也足以让谢清欢看清他们——爱面子,有心没胆。

谢清欢甚至觉得,他们那点觊觎之心,八成是在不知道她的存在的情况上滋生出来的。

跟重葬立碑那天不同的是,这次各家前来,都带了孩子。

谢正之女谢瑶,今年二十一岁,正在大四的当口,夏天就要毕业,听说在准备考研。

不知道是顾及着祭祖要来祠堂走上这么一趟还是向来就是如此,她穿着格外素淡,面露矜持,眼中隐约含愁,瞧着是个很有几分古典气质的小美女。

谢君之子谢成泽,今年十四,还在念初中。大约是昨晚熬夜守岁了,他的眼睛下方挂着一圈淡青,看着没几分精神,只眉宇间那抹不耐带着显眼的活泼。

他这样的少年人,总掩不去这个年岁所特有的锐气。

谢瑜之女谢函,比他们两个都要小上许多,如今才六岁,是个正当红的小童模,长得很是可爱,瞧着又天真绵软,一笑脸上便漾出两个小酒窝来,仿佛要醉人。

孩子们也都知礼,见了谢清欢,都口称姑姑,大大方方地拜了年。谢成泽表情有些纠结别扭,声音反而最响亮。

谢清欢笑眯眯应了,将事先准备好的红包拿出来,一人给了一个。

谢瑶犹豫了一下,挑起眼帘飞快地看了谢清欢一眼,这才接过去,轻声道了一句:“谢谢姑姑。”

谢成泽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接过红包揣进兜里,不耐烦地道:“谢谢。”

谢清欢轻笑一声,看着他耳尖瞬间红了。

谢函双手接了红包,甜甜地道了谢,将红包交给杜若,让她先帮忙保管,她自己则腻在谢清欢身边,伸出一只小手指,指了指谢清欢,又点了点自己的鼻子,笑眯眯道:“姑姑跟我,咱们两个是一伙的呢。”

谢清欢先是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抬手轻轻抚了抚她的头顶,触手一片柔软:“做小模特辛苦吗?”

谢清欢重生以来,拍戏都是在当时令里,即便是古装,也不过多出一两层,没有过夏天穿棉,冬天泡冷水沟的经历。但谢清宁的记忆里有一些这种场景。

童星出身,起点是相对高一些,但真正在圈子里混出头的也没几个。很多人年岁稍大的时候,也还是选择回学校去念书。

谢函有杜若把关,对代言跟广告都十分挑剔,因此工作量并不大,听谢清欢问,便摇摇头,笑得眉眼弯弯:“不辛苦。”

杜若在一旁笑道:“这孩子,打小就好动,一点儿都不闲不住。原本只是临时帮一个朋友的忙,谁知道反响不错,莫名其妙地就有了点小名气,陆陆续续又有些人找上门来。”

谢函一炮而红,是因为给国内一家很有名气的童装品牌做了小模特。这年头生活水平提高了,家长们都舍得给孩子花钱。

当初给那个品牌拍摄的摄影师是罗云叶的业内好友,罗云叶自然也知道这事儿。她还没有孩子,对谢函这个年岁的小萝莉很是喜欢。

听到杜若这当亲妈的这么说,也笑了:“你快别谦虚了。虽是无心插柳,但我听业内的朋友说,小函镜头感很不错,也不怯场。也许天生是吃这碗饭的。”

杜若叹了口气,悠悠道:“这个行业,就是吃青春饭的,常青的又有几个。我只愿我的孩子能快乐成长,也不求她多么能干。等她大了,能分得清是非了,让她自己选好了。”

谢清欢将谢函揽在怀里,只是静静听着,并不轻易搭话。谢函年纪还小,哪怕只是做童模也还能做上号几年,到时候若真有什么想法,再想也不迟。

谢函知道谢清欢是个明星,她有看到谢清欢做代言的产品广告。但她年纪还小,而谢清欢赖以成名和封后的两部片子,都是黑色幽默且带血腥打斗的,不适合小孩子看,所以谢函并不清楚谢清欢的作品。

偏偏她人小鬼大,还一本正经地跟谢清欢探讨广告拍摄技巧,童言童语也颇讨人喜欢。

大人们倒是知道一些,但他们不会主动提起这个。说到底,他们跟谢清欢也是才刚开始走动,并不那么熟悉,也就不知道她的雷点,多说多错的道理他们还是懂的。

到吃饭的时候,谢正等人才知道今天是谢清欢的生日。坐在席上,顿时有些尴尬起来:“这……你看我们这才知道,都没有给你准备礼物,是我们疏忽了。”

“说这个就太客气了,”谢清欢笑着摆了摆手,“今天你们能来,我已经很高兴了。”

谢正端着酒杯,起身道:“既然这样,我就敬你一杯,祝你生日快乐,心想事成。”

谢正起了身,其他人自然也不好坐着,一起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有的是酒,有的是饮料:“祝心想事成。”

“多谢。”谢清欢笑了笑,将酒杯凑到唇边一饮而尽。

众人又都坐下,只有谢成泽还站着。

谢君皱了皱眉,喝道:“成泽,坐下!”

谢成泽看他一眼,并没有听话地坐下,反而看着谢清欢,淡定道:“我有准备礼物。”

“什么?”谢君一脸惊愕,“你准备了礼物?”

“咳咳,”谢成泽清了清嗓子,面上看着十分镇定,他挪开椅子,边向谢清欢走去,边从大衣内的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来。

信封是素雅的淡绿色。

谢君捏紧了手中的筷子,突然有点紧张起来——这混小子如今在叛逆期,专门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御姐,这该不会是一封情书吧?

正想着,谢成泽已经走到了谢清欢身边,将手中的信封双手呈上,一直不耐烦的表情都绷了起来,口气硬邦邦的:“给你的。”

谢清欢接过来,看着他紧张的表情,不由微微一笑:“谢谢你的礼物。”

“不用。”谢成泽口气仍是硬邦邦的,又咳了一声,看一眼谢清欢,目光立即挪开,“你不打开来看看吗?”

谢清欢原本打算吃完饭再拆,听他这么说,不动声色地问道:“可以现在拆?”

“当、当然。”

谢君看着谢成泽,在心中默默掀了张桌子。

沈慧敏则带着几分期待——谢成泽这孩子虽然淘了点,平日里对着她言语上也各种不耐烦,但实际行动还是很体贴的,她生日的时候从不忘准备礼物。

这次没有注意到谢清欢的生日,确实是他们疏忽,幸好有成泽宝贝。

不光是谢君夫妻俩,其他人的目光都落在谢清欢手中的淡绿色信封上。

“好吧。”谢清欢微微颔首,从谢十三手中接过拆信刀,小心地将信封拆开。

取出来一看,是个音乐卡。

不是情书!谢君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决定以后必定要好好管教这小子。喜欢御姐没错,但问题是,你配得上御姐吗?

谢清欢打开音乐卡,就听到一段熟悉的旋律,正是那首《山河》。

音乐卡里还写了一段祝福的话,大抵是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就谢清欢的眼光来看,字写得着实不怎么样,但礼物轻重胜在心意。

所以,谢清欢还是很认真了说了一声:“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不、不用。”谢成泽摸了摸鼻子,匆匆说了一句,“你喜欢就好。”说着快步走回自己的座位。

到了这会儿大家伙都明白了,这哪儿是给家中长辈准备礼物的,这就是个追星的。

不由哑然失笑。现如今的年轻人,谁没个偶像啊。

谢正看一眼谢清欢,悄然隐去了眼中的一抹复杂。

今天是谢清欢生日,厨房特意给她准备了一碗长寿面,里面还卧了个蛋。

吃饭早饭,大家都还有其他的安排,谢正等人就告辞离开。谢成泽见缝插针地请谢清欢签了几张明信片,依旧挂着一脸不耐烦的表情走了。

谢清欢也准备回T市了,阿伊莲跟托马斯昨天夜里从欧洲赶到了半月湾豪宅,一大早就跟谢彦一起发了拜年短信过来了。

谢十四不清楚道格拉斯家的事,却也知道谢清欢不止是谢家的人,既然父族的亲戚在,也不好留她。反正现在通信发达,想要探讨学问,也方便得很。便问谢清欢要了邮箱,又将先前就列好的书单给了她——单看史书到底是单薄了些。

谢清欢接过来收好,便带着谢十三启程返回T市。

融溪距离T市不远,开车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路程,过年期间路上车多,为了安全起见,速度自然也快不了。

谢清欢在车上无事,拿出书单来看,发现谢十四还细心分了类,心中很是满意。

这时候,她的手机提示音响起,是短信。

点开来,却是一句——嫁给他,死。

谢清欢看了,却是微微一笑,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情敌?

看看那条没有署名,显然也不属于通讯录好友的短信,心中轻轻一叹,还是个藏头露尾的‘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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