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明朗果然说到做到,第二天就通知莫猛把时小悦送到公司,下班后就带着她一起参加某个朋友的生日聚会。
他的朋友叫容艺,是位在国内颇有名气的作家,用汤明朗介绍时的话来说就是“混文艺界的”,还说她是“码字机中的战斗机”。
“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血玫’?”
直到现在,时小悦才从容艺的脸上找到她想象,或者说期待中的亲切和热情,否则自从目光交织在一起的那一刻,她总觉得对方对自己抱有某种芥蒂之心,那疏离的气质和汤明朗简直不相上下。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来还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是‘血玫’没有错,但是‘大名鼎鼎’我就不敢当了。”
容艺还在自谦,她早在数年前就认识了汤明朗,和程悠然也比较熟,今天见其换了新女伴过来,不禁有些好奇她的身份。
从衣着打扮来看,时小悦应该是来自跟程悠然差不太多的富贵人家,可是再仔细注意其说话的语气和表情,发现她比程悠然差多了,不仅喜形于色,看见自己也像是粉丝见到心仪已久的偶像。
“我看到门口那里有最近正在热播的《后宫传奇》,请问我可以拿一本然后让你帮忙签名吗?”
其实时小悦对古装戏毫无兴趣,容艺的书和电视剧她一部也没有看过,之所以会在知道其身份后表现出略为夸张的惊喜和崇拜不过是为了讨对方欢心,在她看来这是一种社交礼仪,或者说是给人留下好印象的小技巧。
然而在汤明朗看来却并非如此,作为一个时常要面对镜头的名人,必要的矜持和神秘感不仅更加吸引人,而且也会令来往双方更加舒适,“距离产生美”一直都是他的座右铭,宠辱不惊更是其言行的最高准则。
在这方面,容艺显然比时小悦有经验得多。
她微微一笑,悬着的心偷偷放下不少,其实说真的,她还蛮喜欢这个不够成熟的女孩儿,如果对方也算得上是一个对手,那自己完胜她可以说是毫无悬念的事。
“当然可以。那些书本来就是想要送给今晚所有的来宾的,而且我都已经签好名了,你要是喜欢可以多拿几本。”
时小悦原本还想再说点儿什么,正好身后有其它客人到,她和汤明朗打声招呼就先进来了。
还没有来得及坐下两人就被团团围住,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注意到有时小悦这么一个人,没过几分钟她就被淹没在聊天的人群里,甚至连她是什么时候走开的汤明朗都没有注意到。
容艺迎接完最后一名客人走进来,看到汤明朗正跟一帮认识或不认识的人聊得风生水起,而时小悦则是在贼头贼脑地左顾右盼,见没人注意到她就拿出手机对着酒水桌一连“咔嚓”了好几下。
她从心底里感到高兴。
“你们在聊什么?”
主人的问话让汤明朗得以从一群人当中解脱出来,旁边有人替他回答,他才意识自己身边好像少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