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手表(1 / 1)

排座位的结果和前世有些不同,也许是韩雪这个学习委员帮忙了吧,靠前了些,前面就是女生的座位,当然前桌就是韩雪和田甜,不过同桌没变仍然是华青。华青长得比较高却很瘦,皮肤比一般人白皙一些,个性非常随和。这样的一个同桌本该成为他的朋友,但是前世的张青志却古怪的过了分,对自己的东西看的其重无比,别人动一动也不高兴,偶尔来晚了却又要华青帮着交作业,所以在一般情况就成了他把这个同桌欺负的很惨。

但是就算这样他们也没有真的闹翻过,当然这都归功于华青的容人之量,不过容忍也总是有限度的,所以后来的一次调座位的时候他们就分开了,从那以后本可以成为朋友的两个人却是情同陌路。可怜的是他对这一切醒悟的太晚了,当他明白曾经的自己是多么过分的时候,已经是十几年之后,在工作岗位上怀念学生时代的岁月了。虽然后来的同学聚会上,他向华青诚心道了歉,但是一切都已经错过了,曾经发生的也已经不可挽回。

所以张青志总是觉得对华青有一份亏欠,虽然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没有丝毫的好转,每天的生活都是吃饭、睡觉、练功、上学的简单而机械的重复,甚至连韩雪和田甜都不愿理会,但是对华青的搭讪却总是坚持聊上几句,哪怕他说的话题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

最初上学张青志总是等韩雪田甜打扮好再走,现在却没有这个心情了,韩雪和田甜知道他心情不好也曲意迁就,每天早早的就到了学校。这天张青志到了教室,华青正捧着一本《红楼梦》看的入迷,嘴里嘟嘟囔囔的似乎正在看金陵十二钗的判词。高中对于古文要求的比重不小,所以老师一直鼓励学生多读些诗词,拓宽知识面,但是他读的《红楼梦》却是属于小说的范围,被班主任老师看到还是不许的,只能课下看看。

“《红楼梦》写的真好,你看过吗?”华青也知道张青志最近心情不好,故意搭讪道。

“看过几遍。”张青志其实很喜欢《红楼梦》的,只是因为太过深奥,所以禹皇系统的读书任务才没有选它,不过并不妨碍他拿《红楼梦》解闷。

“金陵十二钗你知道是谁吗?我第一遍已经读完了,可是返回来看还是不能都猜出来。”

“我听别人说过,第一首是薛宝钗和林黛玉,第二首是元春,第三首是探春,第四首是史湘云,第五首是妙玉,只是这个妙玉在书里面描写的实在不多,让我有点奇怪怎么把她放这么一个重要位置,第六首是迎春,第七首是惜春,第八首是王熙凤,第九首是王熙凤的女儿巧姐,这个也是,全书完都没长大,最后被刘姥姥带走了,也不明白为什么被这么看重,第十首都说是李纨,我感觉有点不对,可是又说不太清,最后一首是秦可卿。”

“第十首是李纨没错的,倒是最后一首是秦可卿不太合适。”说话的是旁边的李文雨,新选的语文课的课代表,成绩并不是拔尖的,学识却极为出色。

“先说最后一首,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这两句只是说行为不检点,还分不清楚是谁,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其中的漫言不肖指的是贾宝玉,而贾宝玉真正离经叛道就是从秦可卿绣房睡了一觉醒来开始的。后面曲子里说家事消亡首罪宁,就是因为从此贾宝玉变的不可造就,贾家后继无人。”

“那你也不能因为这么一两句就断定是她啊,其他内容呢?”李文雨依旧有些不服气。

“其他内容判断不出是谁,但是套在秦可卿身上都合适。”

“那前一首呢?桃李春风结子完,里面就藏了李、完(纨)两个字,到头谁似一盆兰,李纨的儿子叫贾兰,不整好合适吗?”看张青志说的有些兴致,韩雪自然乐得加一把火,说不定他们之间的冷战也许能恢复一些。

“从诗中的意思来看,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这句话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在桃李春风般的生活中生儿育女,但是到头却是谁似一盆兰,生活一落千丈,这句话说李纨倒是很合适,后面如冰水好空相妒,如冰水好说的上,空相妒就难了,恐怕在整个贾家都没有人嫉妒她,枉与他人作笑谈,他人指的是外人,李纨在红楼梦里面存在感很低,除了几个特别近的人,恐怕没人关注她。”

“你这样解释也太牵强了吧?”李文雨笑道。

“从这首诗里看解释成李纨可以说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后面的那曲[晚韶华]问题就大了。前两句,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锈帐鸳衾。无论是夫妻不和还是说守寡都没问题,后面就不太对了,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带珠冠,披凤袄是指的身份很高,尤其是凤袄不是一般人能穿的,李纨还不够资格,抵不了无常性命是寿终正寝,李纨才多大?离死还远着呢。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这句话是说,为了不受老来贫,忘了给儿孙积阴德,李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守寡,跟积阴德明显没有关系。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簪缨是指将军,金印是高官,爵禄是爵位,这三样那个跟李纨都没有关系,昏惨惨黄泉路近更是不沾边。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最后一句就更说不上。”

“不对啊!”华青道,“《红楼梦》最后是兰桂齐芳,其中就有贾兰,说她带珠冠,披凤袄也不见得就不对啊。”

“哥们,”张青志笑道,“后面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和曹雪芹的本意不一样,曹雪芹的本意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会有兰桂齐芳的。”

“那你觉得这首诗应该说的是谁啊?”说话的竟然是魏小楠,不知不觉间身边已经围上了不少人。

“说不好,不过我感觉更像是贾珍的老婆尤大姐。”

《红楼梦》是华夏文学的巅峰之作,当然不是几个高中生讨论的明白的,不过经过这么一通争论,张青志的心情疏解了不少,虽然依旧不愿说话,却也能好好的吃饭、上课了。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就变的更糟了,因为下午放学的时候,大哥已经在校门口等着他了,因为他送任青山的那块手表被人抢走了,而且任青山还被打了,胳膊上还有伤,但是任青山不好意思对他们说,一直瞒着他们。

上次任青山去找他玩的时候,去凑热闹的刘雪丽不知道什么时候看上了张青志的一个白玉桃子,只是这个桃子是众老道贺的时候送的,不好拿来送人,更重要的是他也很喜欢,所以只是拿上次日本之行带回来的东西让她挑选。

刘雪丽无奈,气呼呼的挑了一副油画走了,而张青志就从中拿出来一块手表送给了任青山。这块手表也是价值不菲,只是送来的时候是拆过封的,家里的手表又不在少数所以一直没人愿戴,才一直压在箱子里,最终被他送了人情,没想到现在反倒给任青山惹出了麻烦。

心情一直郁闷无可宣泄的张青志立刻发作了,那些政客他惹不起,几个学痞也来惹他,如何肯再忍?也不说话,沟通共享视野,就找到了同样愁眉苦脸的任青山拿着饭盒正要去食堂打饭,当即向食堂走去,张云志、韩雪、田甜自然跟在后面。

“青…青志。”看到张青志四人,任青山明显有些不自然。

“听我大哥说,有人把我送你的手表抢走了?还打你了?”说话间,张青志已经看到了任青山左手手腕上的一块淤青。

“啊…嗯!”任青山知道瞒不住,只好承认了。

“是谁?领我去找他。”

“他就是个痞子,听说有不少哥们,还跟校外黑社会的人认识,咱们惹不起。”任青山黯然道。

“你觉得我惹不起他一个小痞子吗?”

“他还认识黑社会的人,你家虽然有钱,可是也不好招惹那些地头蛇。”

张青志冷笑两声,“学校的一个小痞子还算不上地头蛇。”说着劈手夺过任青山的饭盒,递给旁边和他同行的一个人,道:“同学,帮忙把他饭盒带回去。”

“好的,可是那人的大哥是高三的,还有社会上的关系,为了块手表值不得,再说,听说他们出去吃饭了,你们现在也找不着他。”那个同学劝道。

张青志对他笑着点点头,却没把他的劝告当一回事,拉着任青山的手向校外走去。虽然任青山没说是谁,就算是说了张青志也不可能认识,但是那块手表他还有些印象,在一个小小的县城找到这块手表却是容易的很,更何况它就在离校门不远的一个小饭店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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