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花娘(1 / 1)

那一晚的雨势很大!

那一晚的人也很疯狂。

那一晚的程路煎熬并快乐着。

那一晚的信娘…发誓从此要做一名贵妇。

事情是这样的,信娘掏出全部家当,顺带把回歌酒家都当给了程路之后,梦寐以求的获得了三颗夜明珠,宣称从此要走上贵妇一般的生活。

不在江湖中,当晚宣布金盆洗手,从此红花手绝迹江湖。

程路快乐的是,收了两千多两白银,农奴翻身把歌唱,煎熬的是,他手又抽抽的去点了推演武学,这回是豪赌。

千两银子蒸发到今日,已然过去了五日…。

望着窗外漂泊的大雨,身为新东家,回歌酒家的新主人,程路眼里充满抑郁,宛若这秋日的雨滴,带着一丝寒意。

不知觉间,绿叶换了个发色,树木染了一遍头发,夏天已经悄悄的过去。

“唉,人为什么就是这么贱!”

程路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拿起茶杯小抿一口,如果那晚,他控制好自己的手,如果那晚,他的脑子能清醒点!

也就不至于跟现在一样,懊悔不已。

如果还有下次,常人的做法一定是不要再犯了,然而程路不这么想,虽然推演武学很坑自己,但他觉得,一件事,起了头,就一定要做到尾。

正如护镖,如果不是因为时运不济,实在不行,再苦再难也得运到雇主手里,决不能因为眼前是山洪暴雨,就带着货物跑路。

镖客义字当头。

所以下回程路有钱了还敢继续点,惆怅的是,这场忽如其来的秋雨,算是把他困在了回歌镇,那匹死里逃生的马儿,难得的休息了好几天。

“小郎君,你这喝茶品人生呐?”

信娘一袭得体且保守的穿着,亚麻色袍子尽显朴素,但那张充满成熟女人魅力的脸,不施粉黛也是极为好看,如秋日中的一点暖意。

扑在程路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信娘,这才秋末你就点起炭火是做什么?就算我钱再多,你也不能这样哇!”

“哎,这不冷的慌,暖暖屋子就灭哈。”信娘嫣然一笑,她对程路那是里外怎么看怎么满意,不说小哥长的也俊俏,这年岁,也正值年轻。

知世可惜了,落花有意,程路就如那流水,提起裤子就无情,可惜了昨夜,只顾着夜明珠,没好好把这株高傲的草给踩下去。

程路紧了紧身上的袄子,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雨幕中的回歌镇,小镇子挺大的,说比起清水县富饶也是真的。

客来客往,光五日,回歌酒家的酒水收入就上了百两,程路记得穿越前,三流网游的终极目标。

就是用游戏里的虚拟钱币,在玩家间与软妹会对勾。

一块钱价值十六两银子。

你说那个傻子会去买?

当然有,而且傻子还不少,虽然三流公司是三流,但却是整体继承的企鹅风,但现实自然不能这么算。

一两银子一千文钱,而现在猪肉三百文钱一斤,粮秣一百五十文钱半斤,这绝对是高价了。

再换算一下一斤猪肉三十块软妹币。

四舍五入一下,五日收入十万!

这还只是酒水,不包括吃食打尖的花销,程路感慨,“信娘,这酒家如此赚,你居然舍得卖掉。”

“你懂什么。”信娘正磨茶,往其中加入晁阳菊,“女子那有不爱夜明珠之理,妾身委托好友将此两枚拿去扬州金陵等地,但求能换一些稀世珍宝。”

程路咂舌,心说信娘我这还有一枚,忍住了这样的悸动,怪不得人家那么主动,还有渠道去卖更高价啊,“不错,物以稀为贵,可惜了,我一个乡野莽夫,不太喜欢这夜明珠。”

“乡野莽夫,多野?多莽?”

程路翻了翻白眼,懒得搭理信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别动不动就开车,你可是个成熟的女子诶。

“那话怎么说来着?”程路起身,一手端着茶,“所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信娘如狼又似虎。”

“那你倒是回来,让妾身吃了你。”信娘晃了晃身子,媚眼含春,然而后者已经下楼了。

被困的酒家客人们三两扎堆,荤话吹牛一股脑一起出,反正就是怎么爽快怎么来,好在回歌镇是有瓦舍之地,这群乡野村夫们才没有打起来。

把多余的精力都去浪费在女人肚皮身上。

“东家,吃点啥,最近有送来的上好的河鱼螃蟹。”

“来两只螃蟹,鱼要三种口味的,有汤。”

程路想了想,就简单的提出了自己的饮食需求,小二点头退下。

“诶,听闻了吗,花娘丈夫几日前离奇死了。”

“唉,谁说不是呢,那小子真是没艳福,抛下花娘这二八年华的美人,可惜了,自大她丈夫死后,是怪事一件接着一件。”

听着住客们的闲谈,程路耳朵动了动,对此他有所耳闻,两只螃蟹下肚,清蒸河鱼、剁椒鱼头、老鱼粉丝汤。

吃饱喝足上楼睡觉,一觉从午时睡到了戌时。

“信娘。”穿戴整齐的程路,推开信娘的房门,后者只穿着里衣,倒也没有见怪,自顾自的穿上外衣,脸色红润,应当又是云雨了一番。

程路见怪不怪,毕竟这层就他俩的房间,还是门对门的那种,听不见是假的,一来二人以前是超友谊的关系,二来,

江湖儿女那来那么多的规矩矫情,信娘其实除了脸之外,别的都是减分项,懂的都懂,反正程路不好这口,准确的说是不好信娘这类型。

“罢了,人老珠黄,小伙子是不喜欢咯。”

信娘幽怨嘀咕了一句,“这男人啊,都是提起裤子不认人的主儿。”

原主上的你,又不是我。

程路摊手,从信娘房里走到阳台,暮雨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信娘,那花娘,真如你所言,是花精?”

“妾身可是在此待了快五年,为的不正是这丫头,无这花精,妾身可不喜欢待在这乡下小地方,说起来,妾身忽然有点怀念金陵的美酒了。”

程路认真看了眼信娘,颔首,“不错,在金陵扬州等地,信娘你这姿容,倒是能吃的更开。”

从她有人脉能把夜明珠卖去,程路就知晓了,肆意妄为,随处插花,江湖儿女也没她这般逍遥自在,也就那红尘女,特别是瓦舍勾栏出身的,才能如此。

而相对应的,这类女子对红尘对物质的追求是真的高,程路不曾听闻有谁敢缠着信娘,鱼水之好的男人们在事后,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说。

只能小心翼翼的,等待信娘的下一次选择能选中他们,更没见得信娘对谁动了情。

“是呀。”信娘笑了一下,换上一身夜行服,戴上斗笠,美眸看着程路,“小郎君说话倒也好听三分,不比那翩翩玉公子们差多少。”

“金陵虽好,信娘在那,却也不过是凤头上的一缕毛,在这回歌酒家,当属独树一帜,那怕是楚州,也属占鳌头之姿,何必明珠暗沉?”

“小郎君是在挽留妾身吗?”

信娘美眸间泛着别样色彩,程路却是摇头,“不,情是毒药,惹人犯罪,也令人贪恋,只是这世道,能信得过的人,没几个,

这事完了后,我想将天涯镖局搬来回歌镇,信娘要不帮我?”

“情是毒,却也令人向往。”信娘嘀咕了一句,哼了一声,“妾身怎么也是一朵花,小郎君不花费一两银子,就想得到妾身?”

程路不说话了,跟这人没法聊天了,他就觉得信娘是少数能信得过的,如果留下来帮自己,那将是如虎添翼,但人家想的却是开车?

算了,程路坚信自己不如信娘的技术好,还怕被后者弓硬上霸王,他可厚不住,当然,现在回歌镇里还有一位不仅弓硬上霸王,还强行索命的主儿。

两人那是轻车熟路的翻墙上屋顶,信娘从香囊里拿出伴着五六种花朵的茶叶抹在身上,“此乃花香,遮蔽人的气味,那花精难以发现我们。”

闻着其实在香味里有点酸臭气息,不悉心分辨闻不出来,程路暗自记在心里,回歌镇说大,

对比一般纵横十字的镇子,确实很大。

回歌镇整体呈现出米字,六条大道畅通南北,覆盖上万户人家,这繁华,清水县也不过五条大道,比县城还繁华。

二人在雨幕中飞檐走壁一路前行,气息内敛,上房揭瓦不仅他俩会,回歌镇武夫之多,达到三位数,这要是暴露气息。

让人觉得他俩不干好事,随手来一箭,他俩都难受。

也是为了不起没必要的争端,毕竟不是每个武夫都肯舍得花钱去勾栏瓦舍消磨精力,他们想的是不花钱还能白嫖,还有样貌身段要求。

太丑的不要,太胖的不要,太瘦跟竹竿似的也不要。

不花钱还想要好,除了偷偷摸摸勾搭良家夫人之外,没得干了。

这不,花娘丧偶,立马成为了这群武夫群体中的香饽饽,二八年华,正是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时刻。

而那花娘也颇为开放,颇有几分信娘之姿。

听着评语,正主银牙紧咬,啐了一口,“不要脸的东西,妾身即使瞎了,也不会选择你们这群不入流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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