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1 / 1)

从喇叭中传出去的声音一直在篮球场上循环了足足三圈:“裴师哥,你老婆来了”、“老婆来了”、“来了”~

简皎月只感觉数百道视线刷刷齐射过来,她看向师弟:“弟弟,爷爷奶奶来中学教室找你的时候,你是不是最害怕那些大嗓门?”

“那当然了!”师弟深有感触,想起心酸往事,“那时候家里条件差,我奶奶在冬天给我带棉裤,总有人瞎拿我起哄。”

简皎月微微一笑:“所以你懂我意思了吗?”

师弟震惊:“你带棉裤了?这大热天的你带棉裤干什么啊?”

“……”操。

算了,简皎月不指望他能听懂自己的窘迫。

她悻悻然一哂,伸手挡住脸准备开溜。反正她只是头发招眼,又不是脸上写着“裴书临老婆”几个大字。

“皎月。”裴书临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

别喊了别喊了!简皎月捂住脸当没听见,继续往球场方向走的人群中艰难逆行,连背都不自知地弓低了点。

他人高腿长,很快追上来扯住她的手腕:“越喊你,跑得还更快了。”

简皎月认命抬起头,解释一句:“我不是来看你的,我是工作需要才来你们学校。”

裴书临也没想她能说出什么特意来看自己的话。俯身,牵着她往球场走:“下午还有工作吗?”

简皎月摇头。

他盯着她那头蓝发有半分钟,伸手摸了一下:“什么时候染头发了?”

简皎月很少折腾发色,这几年也只做过一个发尾卷。

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一个这么艳丽的颜色,此刻也有点不太自信:“上午染的,这个是一次性的,能洗掉。”

“我替半场球赛,你等我会儿。”

“哦。”经过那个师弟身边,简皎月指了指他,“你这个师弟叫什么?”

师弟听力非常好,自报家门:“师嫂,我叫郝沅!”

简皎月倔强竖起大拇指,低声:“很好,你这个名字已经在我的暗鲨名单里了。”

郝沅:“……”

“别吓他。”裴书临无比自然地把她的手包裹住,领着她坐上观众席位置后,就去了馆里的更衣室。

简皎月坐的不算什么好位置,比较偏,不过她也不想成为场上焦点。只是当她被迫以“裴书临老婆”这个身份出现时,就注定变成讨论中心。

校园里的小姑娘们总是这么单纯,以为自己的声音很小。而简皎月低着脑袋假装玩手机,把这些话听得一清二楚———

“郝沅,你刚刚说是裴师哥老婆是什么意思?已婚人士和非单身人士有本质上的不同,你能不能严谨点!”

郝沅无辜:“真的是老婆啊!我听见裴师哥自称丈夫,师嫂也说自己结婚了!”

“好像是真的诶!之前听我师姐说裴师哥还带过他老婆去教室上课。裴师哥手上不是还戴了个银戒吗?虽然那个姐姐手上没有……”

简皎月听到这,下意识默了摸空荡荡的无名指。

“你刚刚见着那小姐姐的脸没有?我的天,怎么长的?好漂亮!有点那个女明星……孙妤年轻时候的味道。”

“难怪裴师哥在我们学校都没谈恋爱,感情已经名草有主了啊。”

“还以为裴师哥是清冷谪仙呢,原来喜欢的口味也和我们大众一样。下凡之后就感觉俗了,没那味儿了。”

这话就是说他们有多不般配了,简皎月这种浓郁长相和浮夸打扮,和自持矜冷的裴书临确实很难联系在一块。

她们叽叽喳喳完毕,篮球场正式开始。

裴书临打得是前锋,他穿了一身白色球服,6号球衣。修长挺拔的身影,站在那就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简皎月不是没见过裴书临打球,但是没见过他正儿八经打篮球赛。

和他待在一个篮球场,让她想起高中时的自己。

记得那次她是跟哪个男生打赌,那个男生挑衅说女生的运动细胞就是垃圾,后来一群人快吵起来,决定简皎月在他手里过了五个球就算赢。

赢了之后让男生操场跑三圈,边跑还得边喊“简皎月是我爸爸”。

那个男生是体育生,当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可能只为争一口气,她一向是个要面子的,最后居然摔了几跤后真的赢了。

简皎月在学校是一呼百应的类型,赢了之后,好几个同学把她抬高往天上丢。大家都比较兴奋,她看见远处站着的裴书临也在对着她们这个方向笑。

他笑得真好看啊,漆黑澄澈的眼睛跟会勾引人似的。简皎月脑子一热,突然冲上去把人亲了一口。

……

往事简直不堪回首,中二又爱装逼的年纪一过去,回忆就成了黑历史。

再往台上看,裴书临那场快打完了。

他不是很喜欢自己出风头的人,丢了好几个三分球,之后的球就全传给了队友。

一直到下场,郝沅带着拉拉队喊得有些夸张。

裴书临径直朝她这边走来,中途婉拒了好几位同学递过来的水。而后直接拿起了简皎月手上喝了大半瓶的水,灌得挺汹涌。

他仰头喝着水,下颔线条尤其清晰,清瘦深隽的侧脸吸睛。

简皎月本能地盯着他吞咽时滑动的喉结,撩人而不自知说得就是这种人。

她跟着他一块站了起来,虽然被这么多人注目,但简皎月脸皮刀枪不入,已经适应了用镇定自若的表情应付。

场上拉拉队的美少女们跳得很火热,可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还停留在这对“校园夫妻”这里,无非带着点新奇和八卦感。

裴书临把她带到最边上,一颗百年大梧桐遮盖观众席的视线。他头发湿漉漉的,偏头盯着她:“刚刚就心不在焉的,在想什么?”

简皎月顺手接过他手里的空瓶子,嘟囔一句:“在想你会不会有球场阴影。”

她声音有点小,球场音乐声又大。他没听清,凑低了颈:“嗯?”

“就是我忽然记起来以前在篮球场貌似强吻过你……”居然说出来了,第一次聊起高中,简皎月难为情地抿了抿唇。

裴书临垂眸看着她,蓦地笑了一声,握住她的肩膀往怀里靠:“那算什么吻?这样才是。”

他唇覆过来的时候,简皎月听见有人吹了几声口哨,还用喇叭做了扩音。到底是在外面,裴书临没纠缠多久,只是尝了尝她口中味道似的,清凉气息渡进嘴里。

临了,还用指腹碰了碰她发烫的耳根。

唇分开,简皎月实在有点热得慌,抽身往后走,欲盖弥彰地找借口:“你等等啊,我去小卖部买水,水都被你喝光了。”

裴书临盯着她背影,眼里笑意不减。

边上一学弟见她走了,立马靠过来,笑嘻嘻地说:“老大,嫂子这头发够酷的啊!我乍一看还以为cosplay呢。”

他半点不含蓄,赞同道:“是吧?很好看。”

“……”学弟还是头一回看他这么引以为豪的样子,明明是平日里拿奖拿到手软也没什么反应的人。

回更衣室换了衣服出来,裴书临突然喊住刚刚那学弟,问了一句让人听上去很惊悚的话:“最近大家约会都干什么?”

学弟一脸懵逼:“啊这,你问我一个单身狗干嘛?”

“你最近在追我们班的师姐。”很肯定的语气,他提出这种要求时还十分理直气壮,“不是上网搜了一个上午吗?借我抄抄。”

学弟傻眼了:???

好学生诚不欺我,不抄作业,专抄恋爱攻略。

简皎月本来没指望会被裴书临带哪去,她想着今天大家都没工作正事,肯定和往常一样回家。

各回各房,各自消磨时间。

直到站在动物园里看大象表演时,她才慢慢反应过来:“裴书临,你是不是在跟我约会?”

裴书临把她吃到一半的冰激凌拿走,换成刚买的牛奶,不以为然地点点头:“嗯。”

“……”可真够硬核的。

今天不是周末,动物园里的人也不多,大部分都是一些爷爷奶奶辈的人带着孙子孙女来玩。

他们两个年轻人在这群人里显得格外突兀。

到灵长类动物的表演场馆里,错过了给大象和长颈鹿喂食,简皎月很激动地拿着那瓶牛奶递给那只猩猩。

猩猩接过之后,居然从屁股后面掏出根吸管。

一时间,游客都被这只猩猩吸引过去。

工作人员在边上戴着一个小蜜蜂做介绍:“大家观赏的这只金刚大猩猩叫扣扣,它今年已经6岁了。虽然长得有点不接地气,但是扣扣很温驯哦!还很聪明,能快速算数。”

一听能算数,大家都好奇地问了好几道问题。

简皎月对这些新奇事物最感兴趣,在给了一道乘法题都被算对时,她眼中的惊讶已经变成佩服了。连忙挥手:“啊啊啊啊裴书临!它好聪明,快点快点,你也来试试!”

一边的饲养员很是得意,笑着说:“这位先生也尽管问难度系数高一点的吧,我们家扣扣可是上过大学的!”

于是裴书临被她拽着走到那只猩猩面前,思忖片刻:“函数y=x/1nx的单调增区间是多少?”

扣扣:“……”

众人:“……”

场面有持续十几秒的沉默和尴尬,简皎月默默拿包挡住脸,逃跑前还大发慈悲地牵过了裴书临的手一起跑。

到吃晚饭时,裴书临的冷幽默一如既往:“是他说可以难一点的。”

“……”瞧着他半晌,简皎月憋住笑,“裴书临,我发现你这人怎么一直都闷得那么坏啊?”

他抬眼:“夸奖吗?”

她没好气儿:“骂你呢。”

原本只是想随便找家餐厅凑合一下晚餐,但他们运气好,在还没到饭点的时候就进了这家私房菜馆。

半小时不到,楼下已经是座无虚席,挺清雅的地儿一下子变得火爆吵闹起来。

好在他们的菜已经上全,简皎月跑了一天,吃了不少零食,此刻都没什么胃口。很挑食地吃了几口,就敲敲腿。

她今天穿的是双三公分的低跟鞋,饶是如此,小腿肌肉也酸得不行。

“累了吗?”裴书临注意到她这动作,伸手捞了她的腿放膝盖上揉了揉,这动作连贯地让简皎月都没来得及躲开。

她仔细想想,其实也没想躲开。她否认不了自己贪心被温柔对待,被他这样呵护的体验。

从前谈恋爱的时候,裴书临就没少照顾她。他给人的好,不是暴烈的,像是润物无声,却极为有存在感。

也许是今天先开口提起了高中,简皎月对那时的记忆也全都回了脑子里。

“裴书临,你……”她想问问还怨不怨自己那时候把他甩了的事,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他们坐在位置靠窗的角落,两人桌,偏僻反显得在喧哗之中更加安静。

裴书临放下她的小腿,掀起眼皮问她有什么话支支吾吾。

简皎月正要开口,一声男声喊了句她的名字。

她转过头,男人穿着身名牌花衬衫,手边上还搂着一个年轻小姑娘,像是在附近电影学院上学的女学生。

简皎月蹙眉:“席翰?”

“是我啊,没想到在帝都碰上啦!”他丝毫没有身为“前未婚夫”的避嫌自觉性,很是吃惊地看着她对面的人,“这是?”

简皎月懒得跟他介绍,他们在美国时就是互不搭理的关系。

唯一一次交集就是这蠢货在芝加哥飙个车进医院,不敢打电话给父母,监护人居然填了她的名字。

自此她觉得这未婚夫是个脑子有问题的,而席翰对她那次伸出援手之后,竟一直把她当成好兄弟看,无数次在外人眼里歌赞他们的兄弟情。

倒也不是说简皎月没有女人味,只是他不好她这口脾气,就喜欢娇娇软软的小姑娘。

“没事就带着你的……走开点。”简皎月顿了下,竟不知道怎么称呼边上这位妹妹会让她体面点,干脆道,“别倒我胃口。”

席翰这人出了名的没眼力见也是名副其实,亏得投了个好胎才没容易被人打死。他蹲了点身继续寒暄:“别啊,你是不是还气我没接你电话呢?”

“……”这还真没有,江城这圈人里,谁不知道他在家没半点话语权?就是个大地主家里的傻儿子,简氏一开始也只是冲着他的家业才让简皎月和他定了亲事。

不接她电话才正常,简皎月也没想过过指望他家那老头子借钱给简氏度过危机。

所谓联姻就是互惠互利,平时亲家相称,相亲相爱的虚伪样子。实际上只要没领证,大难临头还是各自飞。

“傻儿子”把边上伴侣撂一旁,也直接无视了对面的裴书临。

他低着嗓子自认为做了个天大的提醒:“我听我爸妈说你前几个月嫁人了?害,要不是昨儿个碰见曹裕,我还以为你是和他结婚了呢。话说回来,你知道他回国了吗?我还看见他身边跟着一女的,不知道是不是新女朋友?”

简皎月放下筷子,砸在碗碟上发出一声响,冷着脸看他。

边上的小白花妹妹拼命扯了扯他的袖子,但席翰大概是头脑子未进化完全的猪。

他看着简皎月瘆人的表情僵硬一秒,心虚摸摸鼻子:“你怎么这么看我,真把他忘了?好歹是你在美国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前男友啊,你那时候不是还为了他要死要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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