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那家的什么人?”
虽然老了的心里也有点怦动,不过老太婆还是先谨慎的问了一句。
这个提问,也是其他的老太婆们都想知道的。于是大家也都眼睛盯着未名和徐亚镜。
若是真有亲戚关系,那就立马一哄而散,免得招惹来什么骂事。
未名轻轻的笑了笑:“我们什么人都不是,不认识他们。”
那好啊,既然他自己也说了不是那家人的亲戚了,那么就算事后他听了有什么不满,那也怪不得她们了。
毕竟她们说的事情,都是事实嘛。
瘦小的老太婆这才说了:“那老马家的儿子啊,听说,小时候,见鬼呢!”
老太婆说到这里的时候,面露有些神经质的表情。
未名神色不变。
徐亚镜亦保持着镇定,只是她的心里,却在听到“见鬼”这两个字时,咯噔了一下。
大约是看到这两个听客没有面露惊讶的神色,以为他们不信,所以老太婆在不甘心的驱使下,又继续唠唠叨叨的往下说。
受害者的那一户人家姓马。
马德顺,马小志,马德顺就是三十多岁的屋主,马小志便是他的儿子。
除了两人之外,还有一位跟她们年纪一样大的老太太,叫做陈婆婆。
这事说起来,就是在马小志刚满两岁的时候发生的。
那时候啊,小区单位里有另一户人家闹了事。
闹事的那户人家姓周。
当时,周家是新婚的夫妻搬进单位配发的新房子的。
可是谁知道,在新婚过后没多久,那一对夫妻就发生了争执。
男的把女的用乱刀给砍死了。
而且还把女的肚子里的孩子,给生生的挖了出来。
后来小区里的人才知道,原来那个女的之前跟男的说,怀了他的孩子,所以男人才跟女人结了婚。
可是没想到,在领了证之后,女人又改口,说孩子不是他的,是别人的,又要闹着跟男的离婚,想跟着别人走。
这样的羞侮,这个男的怎么能受得了?
想到日后自己上班时,就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男人便百般的忍受着,劝着女人留下。
他说就算第一个孩子不是他的也没关系,以后再生第二个给他就行了。两个孩子,他会一视同仁的对待。
可是怎知道那个女的却不愿。
女的嫌弃男人穷,只是个工厂里的职工,唯一有的就是这套房子,这有什么用。她看上的另一个男人,那可是个领导。
之前因为那领导另有家庭的缘故,不能娶她,她就想方设法的勾引了这个姓周的。她是把姓周的当作备胎来用的。
现在孩子大了,做了B超之后,发现是个男孩,于是她把这个消息跟领导一说,一直想要儿子的领导就心动了。
领导就同意离婚娶她。
那她还有什么可等的?
这不就要死要活的非要离婚么。
女的非要离婚,男的不许,不肯在离婚证书上签字。
于是女的就要闹到法庭上,甚至扬言要做亲子鉴定,要拿着鉴定的结果,让法院判准她离婚。
这不是在男的脸上打耳刮子吗?
于是一次次的争吵,并且在争执中,男人的怒火渐盛,也渐渐的从开始的百般隐忍到最后的爆发。
最后当女的说出:“除非我死,不然我非要离开你不可”的时候,男人就朝她下了手。
男人下手的时候,那时正是深夜。
因为男人与女人经常性的争吵,且是天天如此,所以住在周围的邻居们,都已经听腻了,都在想着这对夫妻还不如早点离婚算了,天天在这吵,吵啥啊?
所以,无论那女的这次哭得多大声,叫得有多惨,也甚少有人上前去敲门,去探望。
而那一天夜里,女人的叫喊声又比往常的喧闹期来得短。
她一共只发出了三声尖叫,便没了声息。
那天晚上,周围受不了他们这对夜夜闹至天亮的夫妻的邻居们,他们都睡了一个好觉。
而且,从那天之后,第二天,第三天,这对夫妻的房子里也不再发出争吵声来。
正当大家都心觉奇怪,怀疑这夫妻是不是已经悄悄的分手了的时候,马德顺家的儿子,只有两岁的马小志却做了一件最惊天动地的事情。
两岁的马小志走路摇摇晃晃的,在奶奶陈婆婆的带领下,时不时的到楼下的宽敞处玩耍。
当他第一次说出那句话的时候,那还是青天白*日,还是正午的时候。
那时候,当一群年岁相近的小娃娃们,都穿着开档裤坐在地板上玩的时候,马小志却往那姓周的那户人家走去。
姓周的那户人是住在第一层楼。
马小志就走到周姓人家的大门口,傻傻愣愣的站在那里。
陈婆婆聊了会天,发现小孙子不见了,左右一找,发现竟然站在别人家的门口。
于是陈婆婆就远远的喊着:“小志,小志,你站在那边干什么,你快点回来啊。”
当时,那瘦小老太婆也在陈婆婆的旁边,所以她对这事知道得很清楚。
陈婆婆喊了半天,马小志也没有自己走回来。
陈婆婆没法,就走过去,抱起马小志回到人群中。
“小志,你站在那里干什么啊?”抱起马小志将他放回到人群的时候,陈婆婆顺口问了他一句。
当时马小志就说:“那里有个女人。”
“有个女人?”陈婆婆奇怪的道。
难道是那个女人还没有走吗?没走的话,怎么好几天都不见她出门呢?
然后马小志就说了第二句话,他说:“那个女人生了一个孩子,很小很小,只有我的手一样小。”
马小志伸出了他的手掌,比划着给陈婆婆看。
“是那个小孩子叫我过去的。”
他这样说。
这话当时,就把在座听到这些话的人都给惊出了一身冷汗。
明明是坐在太阳的底下,晒得正暖和和的。可是听着马小志的话,骤然间却让所有在场的成年人都后背泛起了一阵阵的寒意。
谁不知道,那姓周的女人,肚子怀胎已经有四个月了。四个月大的胎儿,不就只有小孩的一个手掌差不多的大小吗?
马小志连话都说不清楚,他说这番话时,亦是断断续续的说出来的。
陈婆婆也是直等到他说完了,再连贯起来听,才听明白了他说的意思。
可是顿时,所有人都被惊呆住了。
“呸!呸!喷切咧!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陈婆婆的反应很快,她连续在地上唾了几口唾沫,又凶巴巴的打了几个巴掌响。
这是一种风俗,意思是把不好的东西给吐掉,给打走。意思为小孩子说的话都算数,就这样吐啊,打啊的,就能赶走那不好的东西了。
陈婆婆这样的反应,一向都是在小孩子说了啥不吉利的话的时候的反应。
这件事,大家以为就这样子过了。不过就是小孩子的胡言乱语嘛,谁也不会特别的放在心上。
可是在这事后,当时听到这些话的人中,有些人就心中忐忑不安了。
因为民俗中有一个说法,说是三岁之前的小孩子,因为眼睛干净,能看到大人看不到的脏东西。
马小志说的那些话,明显不是大人教他说的。可是他却说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周家里真的出了事了?
已经连续一个星期了,周家那个女人平时嗓门大得不得了,每天不管周家男人在不在,她都会站在门口不停的骂。
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她发出了那三声凄厉的惨叫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她是不是真的死了?
还是已经被男人赶走了?
基于大家都是同住在一个宿舍单位里面的原因,这事一旦让普通的大众起了疑,就没法不去调查清楚。
于是,在马小志说了那些话之后的好几天,工厂单位的一位小领班,领着几个同事们上门来敲门了。
这些同事,也都是一同住在这个单位里面的人,既是同事也是邻居。
在女人没有出现的这段期间内,男人依然正常上下班。
从表面上,谁也瞧不出他是否真杀了女人。可是万一他真的是呢?
面对杀人犯,谁都会感觉到害怕。
于是假意来探视的人,就选择在男人上班的时间里,到这个家来敲门了。
敲了好一会儿,确定屋内没有人开门之后,这帮来查看的人,就在互相监督的情况下,闯进了周姓男人的家中去。
这一进去,不得了啊。
他们果真在男人家里的冰箱里面,发现了女人的尸体。
当时女人的尸体已经被切成了小块,一块一块的分装着。
除了人体最容易识别特征的部位,如手,脚啊,头啊之类,他没有特别的弄碎之外,其他的大腿肉,肚子肉都被他切成认出不原貌的小碎块。
他一共把女人分成了三百多块组织。
其中包括她的内脏,和她腹中已经有四个月大的胎儿。
这一发现,让整个单位的人都沸腾了。
很快,就有警察来到,将男人带去了拘留所。
也很快,男人就认罪了,服刑了。
之后,这套房子就被单位重新收回来,粉饰一新之后,又分给了后来的员工使用。
马小志之前说的那几句话,因为案件被发现的时候,大家的震撼过大,谁也没有想起他来。
但在事后,有人想起这一遭时,便感觉到一阵阵的后怕,看着马小志的眼光,就开始变得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