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妈,来根烟吗?”我看见姨妈又望着窗外的细雨怔怔的出神,递了一根烟给她。她似乎正在努力的回忆一些往事,没有听见,也没有回过头来看我。
阿娴姨妈已经五十多岁了,可是看起来依旧十分年轻,从面容来看,似乎只有四十岁出头的样子,或者是从来没有生过孩子的缘故吧,身材竟能保持的如少女般苗条,不见一丝臃肿,唯一能与她年龄相称的,或者也就只有两鬓微微发白的银丝了。
最近这些日子,她过得很是悠闲,用她自己的话说,早晨起来会到离家不远的树林里散步,然后回到家里和仆妇一起准备午餐,接下来她会在小睡一会儿后就整理自己的回忆录。
我的这位姨妈,年轻的时候可着实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要我说,把她的人生以及身边人的故事糅合在一起编撰成书,那绝对能算成一部融合了英雄传奇、殖民血泪、家族恩怨、爱恨情仇的百科全书,或者正因为如此,整理回忆录也成为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姨妈的年纪和身体或者已经不允许她能独自完成,所以她试着把这些往事告诉我,希望当她无法写完的时候,我能够帮她完成。这些事情有些我都知道,有些则不知道,还有些姨妈告诉我的,和我妈妈还有其他长辈说的则不一样。
“我不能白白的来这人世一遭,却什么也不留下。”这句话成为姨妈晚年的口头禅。
在我很小的时候,姨妈可不是这样,她不喝酒也不会抽烟,闲暇的时候只会看书,当然在她们六个兄弟姐妹之中,她还是最外向的,所以我妈妈常会抱怨她“我家这个小话唠”。说到我妈妈,她现在和我的爸爸正生活在西洋国,现在回想起来我越来越觉得,妈妈和我这位姨妈虽然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姐妹,但是关系似乎也不是那么亲密无间,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将往事放在心里慢慢的品味与琢磨,我能觉得妈妈对她娘家亲人的感情似乎很是平淡。
但是这次我从西洋国爸妈居住的地方回到家乡,妈妈却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去看看姨妈,如果可以的话,陪她小住一段时间,“这些年,她也老了,没有子女,一个人孤零零的,每天晚上只能对着自己的影子说会儿话,真是可怜。”妈妈说。
现在我能记起来姨妈是何时开始喝酒抽烟的了,姨妈一生之中只有过一个男人,那便是是我的姨父,尽管我的外祖父自始至终也没有承认过这个女婿,但是事实上他们这段婚姻是合法的,不过可惜也是短暂的,在他们结婚不到两个年头这位姨父就去世了。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所以除了大人的口述和姨妈的日记,我对这位姨父的印象是很模糊的,只是知道他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就连我妈妈也常常对我说,长大以后要成为姨父那样的英雄。后来我慢慢的了解了更多有关这位姨父的点点滴滴,我就明白了他确实值得受人尊崇,我完全相信姨妈和他在一起的那短暂时光会是她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时光,当然温馨甜蜜往往是短暂,应该说老天是公平的,给一个人的幸福和不幸是同样多的,所以姨妈在那短暂的时光里预支了人生大部分的幸福,那么在接下来更久的岁月里,也就要品尝更多的不幸了。
姨父死在了战场上,姨妈与一位好友结伴一起去了前线,用她自己的话,她要去走一走丈夫走过的路,战斗过的地方,这么做或许也不能简单只用“代夫出征”四个字来形容,也许更是为了替家人赎罪,是的,当她的丈夫被敌人杀死在远方的战场,而在家乡,她的娘家人却与敌人结了亲,她又怎能呆的下去呢。
姨妈的两年军旅生涯,因为她自己不说,也没人知道那一路上有多少荆棘,多少辛酸,等战争结束她回到家乡时,谁也不相信那个时候她才二十五六岁,她看上去要比她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妈妈要老的多,而事实上她们相差六岁呢。
从前线回来以后,姨妈就真的是心如止水了,为了打磨无聊的时光,她开始尝试着去做很多以前从来都不会去做的事情,比如打牌、抽烟、喝酒,但是从来不会去村口的杂货店里混在人群中说些家长里短,年轻时候的“小话唠”到了老来,却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再后来身体渐渐虚弱,于是不再喝酒,只是偶尔还是会抽抽烟来提神。
“小智,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姨妈回头看到了我,“我竟然不知道”,她流露出了笑意,只是眼神依旧是空洞的。
“姨妈,你今天怎么不去树林里转转,你看雨停了,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一阵难受,只想陪她去走一走。
“不,今天不去树林,去公墓林,去看看你小舅舅,今天是他忌日,你不记得么?”
本来我们从家里出发的时候,雨已经渐渐停歇了,司机把车开的很慢,所以虽然说墓园其实也不是很远,但是还是两个多小时后我们才赶到,而这个时候雨又开始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我们打着伞走到小舅的墓碑前,姨妈呆呆的伫立在那里,一言不发,墓碑前有一束花,显然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也不知道过来多久,姨妈轻轻的叹了一声,缓缓的说:“时间过得真快,阿睿,眨眨眼的时间都这么多年了。你看啊,还记得你下葬的时候,那里的那棵树还是那么小(说着她拿手比了一下),现在都这么高了。”
“我常常想,咱们这一大家子的人,一部分去了西洋国,没去西洋国的,又都在另一个世界,也算是团聚了,就我一个人留在老家,不过这样也好,总是要有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着的,不然怎么能算是家呢。”
这段话我听了不胜感慨,仔细思量着,所以姨妈接下来絮絮叨叨了很久我都没有听进去。
“小智,小智”,姨妈推了我一下,我才缓过神来。只见姨妈对着小舅墓碑上的遗照说:“阿睿,大姐姐的儿子也回来了,他叫小智。”
我笑着说:“姨妈你糊涂了呢,小舅舅认识我呢,那个时候我都五六岁了呢,小时候他经常带我出去玩,还有他那个漂亮的女朋友。”
“女朋友,女朋友,”阿娴姨妈听我提到小舅舅的“女朋友”,又是轻轻的叹了一声,那声叹息,似乎蕴含着无尽的遗憾,无尽的难受,“那是菲菲,说来我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再见过她了,冤孽,真是冤孽,可怜的姑娘,她本该成为我的弟媳。”
“姨妈,那她后来嫁给旁人了吗?”
“听说是嫁了旁人了,她们一家都去了很遥远的地方,自从她们全家搬去了那个岛就没再回来过。你也知道,我们两家早就没有什么往来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她是个好姑娘,希望她一切安好,你小舅舅在地下知道她过得好,也会为他高兴的。”
姨妈望着墓碑,“阿睿,说来也是二姐姐对不住你,当初若不是我叫你去巡警队,也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我到今天都记得你临终前是怎样嘱托我的,仿佛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我一直找菲菲解释,你小姐姐也陪着我一遍又一遍的解释,但是她始终还是不相信我们。”
“可是姨妈,为什么碑前会有一束花呢,莫不是有人来这里看过小舅舅,莫非,莫非是那位菲菲?”
“怎么可能,菲菲在那么遥远的地方,怎么可能会回来。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也老了,过去的往事也该全部忘了,阿睿,你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小智,姨妈年纪大了,以前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唉,我们两姐弟,从小是顶要好的,就是长大以后天各一方,要是早知道他走的那么早,我该多和他在一起,这个小弟从小就最黏我,那个时候你妈妈还吃醋呢,说他就是我的小尾巴,不管镇上那些相信了谣言的人怎么看他,怎么骂他,可我始终相信他,我的弟弟没有做陷害别人的事情,他是我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亲弟弟啊,我到今天想起他,还是他小时候朝着我们做鬼脸的样子。”姨妈的话越来越多,虽然这些我不知道已经听了多少遍,但是为了不破坏她的兴致,我依旧假装很感兴趣的样子。
雨越来越大了,姨妈将大衣紧紧裹在身上,我知道她冷了,就建议回去,姨妈又看了看墓碑,同意了。
在回去的车上,姨妈没有说过一句话,回到家里倒头便睡了。
我也觉得有些累,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这个房间是妈妈从前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在娘家的住所,妈妈和爸爸结婚以后还是会经常来娘家小住,直到十年前她去了西洋国,这个房间才上了锁被闲置起来,姨妈知道妈妈最爱干净,为了准备她回来时能够居住,还是派仆妇每月打扫,然而妈妈却没怎么回来过,就算难得回来也不再回娘家,如今这间房里面的家具已经略显陈旧,然而仔细观察这间房,无论是铺设的瓷砖地板,还是书桌和床铺,依旧可以看出当年是怎样的考究,特别是与卧室相连的浴间,天花板砌成了圆拱形,便于使水蒸气缓缓流下,而做工精致的贵妃缸和浴室柜,即使到了今天在镇上其他人家也仍然很难见到。
我躺在宽大的床上遐想着,三四十年以前,外公是这个镇上最富裕的商人,当时就连租界的洋鬼子官员说到外公的名字也要说一句“周天锡可是这个镇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啊”。
周家并非依靠祖荫才得以发家致富,事实上外公周天锡直到十二三岁时还在一家饭馆里做工,不过他脑子十分灵活,而且踏实肯干,所以饭馆的老板十分喜欢他,那个时候有一个落魄的书生常常来这家饭馆吃饭,外公和他很是谈的来,也跟着他学了很多字。后来那个书生放弃考学,而是在乡间建了一间私塾,并且常常为目不识丁的人代写书信赚钱,这件事对外公的触动很大,使他觉得知识的重要性,也正因为如此,虽然他从来没有上过正式的学校,但是一直在努力的学习,每天在做完工后都会去那个书生那里借书来看,并且在废纸上一遍又一遍地练字,所以后来他成为镇上的首富以后,所有他经手的账单上都能留下他漂亮的字眼,看过的人都不相信,能够写出这么漂亮字的人,居然没有上过一天学。
关于外公是如何致富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知道外公原本并不姓周,只是因为他舅舅家无子就给过继了去,但是我知道他赚的第一桶金,那是在他十五岁那年,饭馆着了大火,老板没办法只能遣散所有工人,外公领着为数不多的遣散费,跟着来镇上兜售各种饰品的商人去很远的地方进货,由于他嘴巴甜,脑子活,所以那些小商人愿意提携他,于是他往往在A镇以很便宜的价格进了一些货,然后再到B镇以翻了几番的价格再卖出,当时很多男人都看不起经商的小贩,更加热衷于读书考学,但反而是这些被人看不起的小商小贩,钱包却是越来越鼓,外公流落在外乡有四五年的时间,他敏锐的捕捉着商情,兜售过衣帽鞋袜,兜售过各种建筑材料,甚至还有小孩子的玩具、那些年刚刚兴起的彩票,总之一句话,什么东西赚钱,外公就去干什么,终于等他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回到了家乡,在镇上定居了下来。
当然他也是幸运的,那个时候外婆薛安荷是镇上出名的美人,等她十八岁的时候,到薛家求婚的人多的可以把门槛踏破了,当然那些人更加看重的是薛家的财富,外婆的父亲是镇上大名鼎鼎的茶商,祖上还曾经当过县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外婆对那些人都是不屑一顾,直到有一天,她在丫鬟的陪同下上街玩,看见一个小伙子赤着上身指挥一帮人在建房子,很有领导的架势,外婆见了好笑,轻声问丫鬟那是谁,丫鬟说这是周天锡啊。
外婆回到家中便对她的父母说要嫁给天锡,尽管父母百般反对,但是外婆心意已决,薛家二老也无可奈何,外公自然是满心欢喜,哪有拒绝的道理,于是他们也便顺利成章结为夫妇,薛家二老原有意让外公入赘,然而一向处事圆滑的外公这一次却坚定的回绝了,二老也只得作罢,由于外婆是家中独女,加上薛家二老年事已高,薛家的家业也逐渐由外公接掌,外公一向极具眼光,不仅仅将茶叶生意大大拓展,而且还在不同的时机接连收购了好几家酱园、钱庄、茶楼,生意越做越大,同时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年,我的妈妈,也是他们的长女周诗就出生了,之后又相继生了五个儿女,分别是我的大舅周博,姨妈周娴,小姨周颖,二舅周翰还有小舅周睿。
薛家二老相继病逝以后,镇上也发生了一些大事,当时我们国家的皇室被迫接受西洋国的条约,把我们县城割让给了西洋国做租界,于是过去趾高气昂的县官大老爷灰溜溜的带着家眷离开了,西洋国金发碧眼的总督来到了镇上,因为本镇自开埠以来一直是县城府衙所在地,不过洋人受不了本地阴晴不定的天气,于是他只会每月象征性的来镇上几次,绝大多数的时候会带着他的情人在省城风流快活,外公是个生意人,虽然也读过一些书,但只是为了讨生活,所以老实说并没有多少气节,他很乐意同这些洋人官员打交道,逢年过节都会给他们送上丰厚的礼物,他知道洋总督彼得林先生喜欢抽雪茄,而他的情人安吉娜女士则喜欢香水,外公总是能想方设法的投其所好,自然也能在他的生意和其他事情上受到一定的回报和照顾,也正是在那位洋总督任上,我的外公击败了几个商场上的对手,成为本镇乃至全县城的首富。
另一件发生在我们家的大事则是,外公带着一家人迁出了薛宅,在镇东购置了一块空地,建了一所三层高、带花园的洋楼,包括室内装潢在内的风格都极具西洋化,这也就是我和阿娴姨妈现在居住的地方,自那以后,周家人一直居住在这里,直到他们一部分人去世,另一部分人则移居到西洋国。
我的脑海中反复涌现着这些往事,其中有很多事情还是发生在我出生以前。于是好奇心战胜了睡意,我起身走到书桌前,打开抽屉里阿娴姨妈之前交给我的部分回忆录手稿,再次阅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