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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这个很反常的表情,让王换的心陡然抽动了一下,这不是正常人濒死时所应该有的神色。
他突然就反应了过来,老汉刚才可能就是因为感觉自己无论怎么躲,都躲不开那一刀了,所以干脆不躲不闪,趁着刀子划到自己脖颈之前的机会,朝王换吐了口唾沫。
王换立刻感觉自己身上像是爬了一只癞蛤蟆一样,让人很膈应。他抬起脚,老汉就如同一只皮囊,漂荡在了水面上。昏黄的水,一下子被血染的一片通红。
“嘿嘿......”老汉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笑出了声儿:“哮天犬......会找到你......”
说完这句话,老汉的笑容凝固在了脸庞上,显然是断气了。
王换从浅水走回岸边,在刚才的篝火旁坐下,开始烘烤已经被河水打湿的衣服,他看了看自己的外衣,衣服被老汉吐了唾沫的地方,已经分辨不清了,但是,他能嗅到一股臭味。
那是一种很难闻的臭味,丝丝缕缕,从衣服上飘散出来,王换意识到,散发臭味的,可能就是老汉刚才吐出来的一口唾沫。他有点恶心,把上衣全都脱了,也不管河水是否干净,直接把衣服全都放在水里洗了一遍。
洗完衣服,王换又使劲冲了冲自己的身躯,等再回到火堆旁的时候,那股臭味,似乎淡了一些,却没有消除。
王换从留在岸边的包袱里取出一包香烟,拆开之后抽了一支,一边抽烟,他一边回味着老汉临死之前的那句话。
“哮天犬,会找到你......”
这句话,隐含着一种威胁,哮天犬是什么,王换自然知道。流传在民间无数岁月的传说里,哮天犬已经是狗的代名词。狗鼻子最灵,而老汉临死前吐的那口唾沫,带着罕见的臭味,使劲洗都洗不掉,这让王换感觉到了危险。
而且,这种危险是显而易见并且无法躲避的,否则,老汉也不会临死的时候把这种话给放出来。他根本不怕王换知道,后面会有东西追上他,他就是想让王换在危险和恐惧中胆战心惊的逃命,直至被追上然后杀死。
王换在火堆旁烤干了衣服,然后拿了自己携带的干粮吃了几口。老汉的羊皮筏子是肯定不能用了,王换对这片水道不熟,冒然用他的羊皮筏子,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他原本就是为了安全,才抛弃陆路改走水路,可是现在,只能重新走回陆路。
王换沿着滩地走了很久,走出去之后,又找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条小路。这条小路很少有人行走,至少大半天的时间,王换都没有遇到一个人。
他连着赶了三天的路,不能不说,老汉临死那一招,真的让王换心神不宁。一路上疑神疑鬼,总是在观察,四周到底有没有狗的踪影。
他有些惋惜,道人是养狗的好手,跟狗似乎天生就亲近,不管什么样的狗,只要遇见道人,就和见了亲人一样。可惜,道人死了,否则,现在有道人在身边的话,就不用畏惧什么哮天犬了。
走陆路很慢,找不到车马,只能靠两条腿赶路,而且还要挑着平时没人走的路去走。就这样磨蹭了几天,身上的干粮消耗殆尽,没有吃的,就无法保证体力,王换需要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说起来很巧,在干粮吃完后的第二天,王换找到了一个镇子。镇子很小,不在卫八和王换来时的那条路线上。王换想到镇子上买点东西,然后迅速离开。
小镇虽然小,但是看起来很繁华,越是这种荒僻的地方,只要有村镇,就一定有不少人烟。王换抱着来去匆匆的念头,然而等他走到小镇附近的时候,脑袋一下就晕了。
他听到了狗叫的声音,而且不止一条狗,似乎镇子里有成千上万的狗在一起吼叫。王换这一路一直都在全力提防,却没想到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一下子就听到了这么多杂乱的狗吠。
他觉得有一点心慌,想要赶紧离开,透过进入镇子的那条小路,依稀可以看到里面有很多商贩在兜售食物,王换不知道朝前再走多远才能遇见别的村镇,他犹豫了一会儿,这时候,一个推着小车的贩子,从后面走过来,看样子是要到镇子里去。
小车上挂着陇西腊肉的招牌,还有面饼,用来夹腊肉。王换拦住小贩,问好了腊肉和面饼的价钱,腊肉肯定买不完,但面饼却只有十几个,王换包圆了面饼,又要了十五斤腊肉。
小贩遇到了大主顾,眉飞色舞,手脚麻利的替王换把肉和饼都包起来。
“人家都说,卖什么的就不吃什么,今天,我请你吃腊肉。”王换把自己买下的腊肉拿了些出来,给小贩吃,小贩受宠若惊,连声道谢。
小贩吃了腊肉,王换也跟着吃,腊肉滋味不错,只是太咸。趁着小贩喝水的机会,王换问道:“这镇子里怎么这么多狗在叫唤?”
“外地的贵客,是不知道这个镇子的规矩的。”小贩喝了水,抹了抹嘴巴,说道:“双月的十五,镇子要斗狗,每年六次,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王换觉得这个小镇名不见经传,但是在方圆百里之内,小镇却是闻名遐迩,小镇出名,就是因为有斗狗。
小镇的狗场,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续到月底。这半个月时间,小镇里热闹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从赤贫暴富,也有人从小康落到倾家荡产。最早的斗狗,只论输赢,至多狗主人之间会有赌注,但是小镇的狗场,见者有份,都可以参与下注。一群关中的刀客在这里作盘,盘做的很大,而且讲信誉,不会赖账,所以双月的十五,甚至有人从几百里之外赶过来。
除了刀客的狗场,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个小狗场,都有人下注赌输赢。
在狗场斗赢了十场的狗,会在脖子上挂上红花,然后离场,不再参与争斗。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个人手里。
“送给谁?”王换最后捏了片腊肉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问道:“连赢的狗,狗主人会舍得送人?”
“不舍得,却没法子。”小贩摸了摸自己那张冻的通红的脸,哈着气说道:“马王爷喜欢狗,爱狗如命,这些狗,都要送给马王爷。”
“马王爷?马王爷是谁?”
“是个还俗的道士。”小贩说道:“七星滩的头把子。”
一听到七星滩,王换就觉得暗自头晕,他就是在七星滩遇到了那个老汉。如今走出来这么远,已经离开了七星滩的地头,但是听见七星滩,他还是觉得有点心惊肉跳。
老汉临死之前挂在脸上的诡异笑容,王换至今记忆犹新。
七星滩虽然很荒凉,但是扼守着水路和陆路两条要道,作为七星滩的头把子,马王爷是这方圆二三百里跺跺脚地皮都会抖三抖的人物。尽管小镇距离七星滩还远,尽管在小镇做盘的刀客们势力也很雄厚,但马王爷的面子,必须要给,否则以后一定会有什么麻烦。所以,每次开狗场,有出色的斗狗,都要给马王爷送去。
“哎哎哎!”小贩正跟王换乱喷吐沫星子,突然就踮起脚尖,指着后方叫道:“马王爷来了!”
王换回头看了看,在身后很远的地方,驶过来几辆马车。最前面的那一辆,用的是四匹纯色白马,四马拉车,而且一水白马,在这荒僻苦寒的黄土高原上,绝对是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