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重回夜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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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无言以对,心都缩成了一团。

他哪里来的钱?他连自己去圣依丝比赛的费用,都要靠着打工来赚。之前一个多月,他没日没夜地在夜魅跳舞,连轴转得大病了一场,也不过攒够了曲比赛的钱。他愿意都拿出来给小美治病,甚至不还给他也没关系——可是整整六十万!他能去哪里弄?

萍姐眼巴巴看着他,林鹿却说不出话。终于,萍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真相。她的手慢慢松开了林鹿,垂下头去。

“对不起,是我犯蠢了……我,我突然太激动了。是啊,你哪来的钱啊?你是好心,是为了给我解围,骗那群杀千刀的坏胚呢。”

“萍姐,你先起来好不好?”

林鹿不忍心。他去扶萍姐,这一次,萍姐就麻木地起了身。她那双亮得吓人的眼睛也熄灭了。她整个人都像是失去了希望,枯槁得像是一块朽木。

“对不起啊林鹿,吓到你了吧。是我犯蠢,没想明白。你还要参加比赛,路费都还没着落呢……你哪里去弄六十万,又买那个破房子做什么?”

我就是……我……我要真的二十万把旅馆卖给他们,那连小美的手术费都不够啊!小美她才八岁……她的命是他爹和他哥两个人换回来的……她哥哥咽气前还叫我治好小美!我的儿子啊,他那年也才十六啊!”

林鹿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的那碗面。想起了萍姐嘴里那个猴子一样淘气,却特别疼爱妹妹的大男孩。为了救小女儿的命,却失去了两个至亲。现如今,眼看连最后的亲人的性命都留不住……萍姐的心里,该有多苦?

林鹿忍不住抱住萍姐,

“萍姐,你别这样。一定会有办法的,我会想办法……”

萍姐摇了摇头。

“林鹿,你回去吧。这事儿和你没关系,你回去歇着吧……刚才谢谢你了。没关系的,小美是命不好。投胎进我肚子里,那都是她的命苦啊。她要是去了,我们一家人也可以团圆……”

林鹿脑子嗡地一声。

“萍姐,你干什么!你怎么能这样想!小美还在病床上,她自己还没放弃,你就要放弃她了?小美爸爸和哥哥用性命换了小美平安,难道就是叫你现在放弃她,甚至放弃你自己,想着一家人一起去死吗?”

他用力摇晃着萍姐的肩膀,想把这可怕的念头从萍姐脑子里赶走。可萍姐却迟钝地摇了摇头。

“我没有放弃小美。我会陪着她。不管最后怎么样,我是她妈妈,我都会陪着她的。二十万,还可以保守治疗。我带她出去看看,她总想着跳舞,可她还没在剧场里看过一场跳舞演出。以前没钱,我总想着吃喝拉撒,舍不得花在这上面,我对不起孩子,她这辈子,我总得叫她真的去看看……”

“够了!萍姐,你给我醒醒!”

林鹿忍不住了,将萍姐按到长椅上坐下。他两手撑在萍姐肩膀上,盯着萍姐的眼睛。

“小旅馆,我买了。”

萍姐愣了片刻。她眼里涌起泪花,苦笑着摇摇头。

“谢谢你小鹿,你是个好孩子。可萍姐不能拖累你。这事情和你没关系啊。你自己已经够难了。”

“萍姐你别说了,我真心买!我也有钱!萍姐,你等着,我这就去取钱……你等我,我马上就回来!”

……

林鹿一口气跑出了医院。

他脑子里什么都想不了,打着转的都是小美的笑脸。

原本漂亮又听话的小女孩,会甜甜笑着叫他“小鹿哥哥”,会笨拙地端来牛奶说“哥哥和我一起喝”。听说自己答应教她舞蹈的时候,那股子惊喜几乎从她脸上淌了出来……

可现在,她困在病床上,剃光了头发,生命一点一滴地从她身上流失。她还那么小,还没有来得及长大成人,就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了。

她一直想要跳舞。可林鹿他才教了她几个基础动作,还没来得及带她领略舞蹈真正的美好。

小美那么善良。林鹿想起自己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又落魄又狼狈。她不但不嫌弃,还偷偷牵着自己的衣角,递过来一张纸巾,邀请他到自己家的旅馆住下。还有萍姐,嘴上说得严厉,每一顿饭却都挑着林鹿爱吃的菜来做,像个妈妈一样唠叨着叫他早点睡,多吃饭,加衣服,带雨伞……半夜里,她会在灯下戴着眼镜,替林鹿缝上松动的扣子,更会在林鹿晚归的时候,在饭锅里留下一碗热腾腾的夜宵。

跟着徐秋君,林鹿辗转在那些有钱男人豪华的房子间,却从没能得到过家的温暖。可在这寒酸的旅馆,在素昧平生的萍姐母女身边,他却有了家的感觉。

凭什么厄运一定要找上她们?凭什么这样好的人,却必须经受这样的磨难!

愤怒在林鹿胸膛里横冲直撞。他不知该去怪谁,可他不甘心!他两眼通红,心脏狂跳——他要救小美,他不能让小美死,不能让萍姐家破人亡,不能让好人没有好报!凭什么,他绝不同意!就算是死,他也一定要救小美的命!

一直跑出几条街区去,林鹿才慢慢停了脚步。他两只手撑着膝盖,呼呼喘气。大滴汗水从额头滑落。

他抬起头,微长发梢下,一双清澈的眼睛定定看向前方——那里,两栋高耸入云的建筑,屹立在一片摩登现代的高楼大厦之间。

其中一栋是帝国学院的钢铁花塔。另一栋,却是宁氏集团的总部大楼。

宁致远的办公室,就在摩天楼的顶端。

从宽大的落地窗看出去,就能看到对面帝国学院钢铁花塔的四瓣“花瓣”。更能俯瞰脚下,为了生存而日日挣扎的庸碌苍生。

——区区六十万。对于宁致远来说,不过是他一套西服的价钱。可有的人就要为了这六十万放弃活命的机会,在病床上等死。

这念头突然闯入林鹿脑海中。他眼眸一颤,忙低下头。想起这些,心脏依然是阵阵刺痛。就连宁氏集团总部大楼,林鹿都不想再多看一眼。

他向右拐,沿着一条笔直的马路往前走。连公交车都没有坐,就这么一路走到了夜魅的大门口。

站在门外抬起头,依旧是金碧辉煌,依旧是纸醉金迷。这里是有钱人醉生梦死的销金窟,却是林鹿的伤心处。

林鹿知道,踏进这扇门,他一定会被往死里刁难。

但除了那九百九十九束玫瑰该分给他的三十万,他也想不到别的办法,能尽快筹足小美的医疗费了。

他不能不去。

紧张得手都出汗了。林鹿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进去。

……

夜魅俱乐部,老板办公室。

“还没找到林鹿?你们这群废物!”

夜魅老板两手撑着桌子,脑门上青筋暴起。他大声咆哮着,

“今天就是周六了,晚上庄大少就要过来了!他亲口说了要林鹿来陪,你们到现在都没能找到他的人!他到底去哪里了?啊?你们这群废物,废物!”

“老板,我尽力了呀!我给他打电话他一直没接,住的那个什么旅馆,这几天也一直关着门!”

对面,张经理捂着漏风的门牙,急赤白脸地给自己辩解。那天,阿程才出现在现场时,他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出言不逊。结果才说了半句话,就被阿程一脚踢在脸上,整个人都倒飞了出去。嘴里崩掉了两颗牙,腮帮子肿得像个皮球。

到今天,他脸上还一大块淤血没消呢,看着可笑极了。

“而且老板,林鹿背后那个金主,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玫瑰一送就是三百万,手下的打手也那么凶悍!咱们随便叫他来陪酒,不会得罪人吧?”

“得罪什么人?这一亩三分地,哪儿还能有比庄大少更牛逼的人?”

夜魅老板恨铁不成钢地指着张经理,

“我看你就是被揍了一顿,吓破了胆子!你要记得,我们背后站的可是庄大少——庄家是百年名门,一等一的豪门!谁敢得罪他们家?除非是宁氏集团那位神仙下凡了!”

说到这里,他自己都呵呵冷笑了几声。宁氏集团,那对他们来说真的就和天上的神仙一样,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能到他们夜魅这样的地方来?还为了林鹿出头?怎么可能!

“你别缩手缩脚的了,林鹿那种货色,就是个大蠢货,到手的钱都不会赚!这次肯定是踩了狗屎运钓到个土大款,脑子坏掉了才花三百万捧他。若说有钱有势,肯定比不过庄大少。你就放心地去找林鹿吧,他要是不从,你就绑上他丢到庄大少包厢里去!还不从,灌药也行,打断腿也行,随便你!总之就要把他扒光了给我丢到庄大少床上去!你放心,没人会给他出头的,谁见了庄大少,那不得躲着走啊?”

“这……”

张经理还有些犹豫。他可是见到了那个阿程的身手,还有他手下那些人的排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土大款能养得起的。

可眼看得对面的老板脸色更难看了,他不敢再多说,赶紧点头如捣蒜。

“是是是,老板,我这就去办!”

一边说,他一边往外退。心里想的却是,这祸害无穷的事儿,他可不敢去办。万一到时候真有人替出头,查出来是他把林鹿打包送到庄大少床上,他不是死定了?

剩下那几颗牙,他还想留着呢!可不想再被一脚给踹飞了!

要不然,就消极怠工吧……反正拖过了今天,庄大少发火也是对着老板。和他没什么关系,最多被老板骂一顿……

正想着呢,就听到外面乱哄哄的。几个脱衣舞演员叽叽喳喳议论声传来。

“哎呀,那不是林鹿吗?”

“真的是他啊!几天没来了,我还以为他再不过来了!胆子还真大啊,惹了那么大的事情,还敢再露面?”

什么?张经理大吃一惊,赶紧抬头。果然,门口那个清秀出众的身影,不是林鹿,又是哪个?author_say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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