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节目?”
曲丹妮神情有些奇怪,刚刚的事情已经够疯狂了,难道还有更疯狂的的?
今天的事情,是曲丹妮自从担任主持人以来的现场情况,唯一超出自己掌控的一次节目。
那孙马宇眼中阴郁之色越加浓烈,要看向尤队长,目露询问之色,可惜,那尤队长也只是摇头。
他现在是越来越佩服这个神秘的夜帅了,出手还真大方,转眼功夫就是300万华夏币。如果是赔款倒是没有什么,毕竟他出手打了人,这样解决是堵了媒体的嘴,可是砸车,是不是太败家了呢?
更可笑的是,他砸车的目的,竟然是为了给那小孩子卖破烂?!
一辆一百五十多万豪车,没开几天,最后只能卖个几百块钱的破烂钱,这样的事情还是他为所未闻,见所未见,今天真是开眼界长见识了。
夜帅平淡的一笑,对于众人的反映,他还算是满意的,不过,这不是目的!
“丹妮小姐,刚刚十几个人指责小弟弟碰瓷,指责我是他的同伙,本来众口铄金,无可辩驳。但是,真相就是真相,如果谣言可以诋毁,那么便不是真相。孙董事长,你说是吧?”
“呵呵,这么多证人面前,你难道还想抵赖不成?不过,你想抵赖也没有用,今天的事情,不仅电视台直播,就连报社和网络媒体也会同步播报出去,你想辩解,就去和全华夏的观众辩解吧!”
孙马宇虽然对夜帅砸车的事情有些意外,但是,对于他今天的安排,依然有绝对的信心,他可是祥华集团的董事长!
“你有证人,我也有。嘿嘿,丹妮小姐,我能让他开口说明情况吗?”
如果魏胖子在这里一定会发现,夜帅此时脸上的笑容太过纯洁,纯洁的有些让人以为这货是刚从农村出来的憨厚的娃!
“证人是随便就找的吗?证人必须在这现场,并且亲眼看到之前发生的事情才行。否则就是伪证。哼,即使你有什么背景,也不能触发华夏法律!”
孙马宇一阵慷慨激昂,围观的群众,尤其是后来的,还有被他用钱买通的,一起跟着起哄叫好。
曲丹妮此时又茫然,不过她毕竟是有丰富经验的当红主持人,很快就调整过来,她略带歉意的说道:
“不好意思,飞默先生,现在是节目录制现场,希望您拿出真正的证人,不能是场外的。”
现在的观众再次悄悄议论起来。
“这货是不是脑袋有病啊!他能有什么证人?”
“难道想让大家得罪眼前的小霸王孙天,和祥华集团的董事长吗?如果是孙董事长还没什么事情,可是得罪了那个孙天,他们还会有安稳日子过吗?”
“不会现场啥钱诱惑大家给他做假证吧?”
“嘿嘿,这人好像很有钱,这种败家的事,没准还真就做得出来!”
“靠,这家伙那么有钱,不会真的要撒钱诱惑证人吧!”
“快,赶快多叫点家里人过来,一会抢钱,我们好多抢一些啊!”
“嘘,小点声!”
……
随着大家的议论声渐渐变小,众人的目光再次落到夜帅的身上,虽然很多事情时猜测,但是如果那个撒钱诱惑证人的点子真实现了,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捡钱的。
对于天上掉钱的事情,最近新闻报道过好几次,听说一次女人早上起来在楼上晾被子抖灰尘,结果不小心将丈夫藏的钱,全部抖向了楼下,使得迎亲的人误以为是同一栋楼女子娘家人搞得活动,结果没过三分钟,就被抢光了。
如果今天能真正来一次这样的撒钱活动,现场一定会火爆起来的,收视率不会比刚刚砸车啐头低吧!
然而,夜帅接下来的回答,却让大家大失所望。
“当然丹妮小姐,我保证,我的的证人就在现场,不过,他不是围观的群众,他是……”
“哈哈,别告诉我,这人就是你和那女子!我说年轻人,没文化真可怕,你觉得这样的证人也叫证人吗?”
孙马宇仰面大笑起来。
他一向谨慎,思维严谨,本来听到夜帅还有第二个手段的时候,他心中可是生起不小的紧张。
可是随着夜帅的话,证人必须是在现场的目击者,还不是围观的群众,那么场上的人就只有夜帅和范晓曼了。
因此,他忍不住大笑起来,那样的证人也能叫证人?
此时,摄像头正对着夜帅,电视机前一直关注今天事情的人,全都忍不住摇了摇头。本来事情以为会有什么转折,因为很多人还是不相信那么淳朴的小男孩会做那种事情。
然而,夜帅却要说自己和那女子是证人,那么下面的事情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因为不论是观众还是现场围观的人,都不会相信自己当自己证人的证词的。
可是,就在围观的人想要离席,电视机前的观众想要关掉电视的时候,现场突然传来一阵哭声。
“咦?怎么回事?”
“难道是那小孩被吓哭了?”
“不对啊!这不是下男孩的声音啊!”
“他好像是……”
……
就在围观的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寻找声音的时候,夜帅说话了。
“呵呵,孙董事长真应该回家补补常识了,我们自己怎么可以当自己的证人呢!我所说的证人,是您的儿子,孙天!”
他的最后的一句话,说的很缓慢,但是声调却是异常的高昂、清晰!
“什么?怎么可能,你疯了吗?”
孙马宇的目光,立刻如毒蛇一般,死死盯着夜帅。
围观的群众本来迈开了欲要离开的脚步,此时却转身回头,目光落向夜帅所指向的那个人——土霸王孙天。
那电视机前的观众将欲要关机的手停了下来,目光紧紧锁在了电视屏幕上,今天的365实时观察还真是有意思啊!
“呵呵,不信,大家自己去问他吧。”
夜帅嘴角噙着微笑,向前踱步了两步,目光同样落在孙天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