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王麻子将计划全部告诉了弟弟王矮子,王矮子本就脑子迟钝,平日里唯哥哥马首是瞻,既然哥哥已经做出了决定,当然举双手双脚同意。
腊月二十三的这天深夜,王麻子和王矮子按照和神秘人事先商量好的步骤先杀了两头大肥猪,将骨肉分离之后就在屠宰室等着。
腊月二十四日凌晨时分,神秘人物果然赶到,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同样也带着面具看不清长相。
两人是推着一部板车来的,车上放着两具尸体,一男一女,王麻子和王矮子用最快速度将两具尸体肢解分尸,并将肉全部剔下混入猪肉之中,替换出来的那百斤猪肉就交给了神秘人。
神秘人倒也爽快,直接给了十枚金币,按当时的市价十枚金币足够换两三头肥猪了。
但王麻子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十枚金币居然全部都是假的!
谢警官冷笑道:“十斤猪肉换一枚金币,大手笔啊,难道你没问过他有这钱为什么不去市场上直接换,偏偏要大费周章来你这里换贵的?”
(当时金银之类不允许流通,只允许用人民币购买商品,但还是有些人暗地里用金银换物,所以谢警官这里用“换”字而不用“买”字。)
王麻子忙道:“他说自己是地主家的后代,土改运动中家产都被抄没了,这些金币原本应该全部没收,是他偷偷带出来的,所以不敢拿出去花。”
“他不敢拿出去花难道你敢?”
“可以敲成片儿啊!”王麻子忙道:“我只需要把这些金币敲成金片就行了,别人五十块钱买三十六条腿儿,我出五张金片儿不怕那些人不卖!”
谢警官闻言很是无语,心道你能敲成片儿难道神秘人就不能敲成片儿,不过当时老百姓文化程度很低,遇事脑子转不过弯来的人太多,王麻子有这样迟钝的思维并不奇怪。
在谢警官的追问下,王麻子继续讲述起后续的情节。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之后,两个神秘人推着两具尸体剩下的头颅、骨头等离开,他们离开的路线是从屠宰室的后门出去,穿过蒿草地然后再上通往村外的大路。
当时板车上有一层黑色的雨披将猪肉和人骨全部盖住,冬天气温很低,基本没有什么血腥味,就算有人起疑心不刻意揭开雨披是发现不了的。
但因为蒿草地坑洼不平,很有可能板车上的一根骨头被颠簸了下来落到蒿草地里,最后被狗剩发现,导致了事件暴露。
“那些猪肉神秘人没有说过用途,我也没有去过问。”王麻子最后补充道。
“另外那个神秘人是男是女?”谢警官询问道。
“头发是短的,脸被面具罩住,衣服穿得很多又没有开口说过话,光看外表看不出来。”
“女的!”缩在旁边始终一声不吭的王矮子突然说话了。
“你怎么知道是女的?”谢警官将头转向一旁木讷的王矮子道。
“脚!”王矮子惜字如金。
“想起来了!我弟弟说得没错!”王麻子恍然道,“那个神秘人虽然穿着正常大小的鞋子但走路不是很稳,一看就是小脚!我娘就是小脚,平常也是那样走路的。”
谢警官点了点头,当时有很多女子都是小脚,平常走路不是很方便,有的为了掩饰会穿上正常的鞋子,但走路的姿势形成习惯很难更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因为后续案件侦破的过程会涉及到缠小脚的女子,所以这里稍微费点笔墨解释一下:
从唐代开始中国妇女就有缠足的风气,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
所以我们经常在历史书中看到“三寸金莲”一说。
女子缠足以后,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绝不可让陌生男子看见。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是万万不行的。中国古代有许多春宫画,有的画是男女双方全裸交合,身体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从未见到女子裸露双足的,即使在云雨时也穿着三寸金莲鞋。
《金瓶梅》中描写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王婆说:“她有没有这个心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来吃饭,我请她也来,吃饭时你可以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如果她发作开来,老身也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言语,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此去做,结果成了。由此可见三寸金莲是女子最大的隐私。
这种缠足的不良风气延续了上千年,解放后仍有很大一批“小脚女人”,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才消失匿迹。)
谢警官继续询问道:“那两具尸体呢,是什么样的人,年纪多大?”
“尸体是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被送来的时候都没穿衣服。”
“二十多岁的年轻乞丐?”
“是……”王麻子回答的时候明显有点迟疑,眼睛都不敢和谢警官对视。
“王麻子,都到这个时候你还在和我瞎扯淡!”谢警官厉声道:“两个黄皮寡瘦的乞丐身上能割下上百斤肉?你在和我说笑话吧!”
王麻子闻言冷汗直冒,眼睛却不由自主瞄向一旁又重新陷入沉默的弟弟王矮子。
谢警官几步上前,抓起王矮子的右手将棉袄袖子捋起来,指着他手腕处的伤口道:“既然你们兄弟俩没有遇到野狗,那这个伤口是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