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这个套路相当眼熟(1 / 1)

华志鹏和江达被狱警教育了一番,交过罚款,灰溜溜地走了。然而让华志鹏反省是不可能的,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有打爽。

江达问道:“墨哥找你说什么了?”

华志鹏如实回答:“我也很懵啊,他让我把他以前做的软件卖了,偷偷送给景琳的母亲。而且墨哥也太客气了,都用到求了,他这是为什么啊?”

江达望着少女离去的纤细身影。春天到了,枝头抽出新芽,景琳路过的地方,野花一路盛开。

江达又问:“你见过墨哥求过谁吗?”

“那倒没有。”

认识三年,大家都知道屠墨初的骨头比谁都硬。

江达轻声说道:“他只是心疼了吧。”

华志鹏不明白,可是江达看懂了。听说景琳选择的是医学专业,学医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课业繁重。景琳这样的姑娘,本来该过最好的生活,可她穿的衣服远远没有别的女孩那样名贵漂亮。

应该好好被呵护的姑娘,死心塌地等他。墨哥有钱时,想给她不敢给,现在落魄了,一腔心疼叫嚣着却无从宣泄。

屠墨初做过的这些事,从来没有想过回报,所以也让华志鹏通过别的途径送。无论以后景琳嫁给谁,景家都不会有负担。

这个男人啊,已经心疼景琳心疼得没有办法了,才会弯下傲骨,求华志鹏想办法让她过得好些。

华志鹏颇为自信,“嘿嘿,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是江达,你说墨哥是不是最信任我啊,不然他不找你,也不找纪恒伟,为什么单单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

江达嘴角抽了抽,说实话,有些恼羞成怒。为什么不交给纪恒伟很简单,让纪恒伟想法子悄无声息地送钱,纪恒伟恐怕茫然得不知所措,没把老底给揭了都算好。

为什么不让江达去?江达咳了咳,耳根都红了。当然是因为,高二那年,他曾经……对景琳,有过点想法。墨哥虽然不动声色,可是哪个男人不介意?

然而这种事又不可能跟华志鹏明说,江达咬牙道:“这有什么信任不信任的,肯定是因为你家公司总部在N市,这事你做起来方便。”

华志鹏脑子简单,立刻接受了这个说法。

林芳菲觉得她的运气特别好,他们公司的福利也不错,曾经送过什么夏令营券就算了,现在还为了庆贺这个季度业绩顺利完成,给员工搞了一场抽奖活动。

林女士没什么野心,她心想,哪怕能抽包纸巾也挺好,于是她高高兴兴去抽奖了。

前面几个同事,或多或少都中了一些小奖品,要么是肥皂毛巾,要么是五十块钱奖金。

林芳菲心道:五十块钱,手气不错啊。结果她摸了张梅花九递过去,那头的人说:“哟,林姐,头等奖都被你抽到了!你这手气真是不错啊!”

林芳菲有点懵,“头等奖是啥啊?”

“老总亲自包的十万现金!”

林芳菲又震惊又欢喜,她这辈子死也要死在这个公司里头!

林芳菲是出了名的疼闺女。当年整个小区,只有她一个人从幼儿园开始接景琳,一直接到景琳念初中。林芬家有时候是陈美希的爸爸陈老师接送,杨军也是爸妈轮换着接孩子,只有林芳菲没有错过景琳成长的一点一滴。

她知道他们家景琳几岁换牙,知道景琳多少岁来的例假,知道女儿喜欢什么颜色,不喜欢什么食物。林芳菲那个年代,景琳的外婆偏心家里的男孩,重男轻女的思想烙印在几代人心里,林芳菲那时候就想,以后要是有个女儿,一定要好好养育,让她快快乐乐如珠似宝地长大。

林女士确实也是这样对待景琳的。

中了十万的奖金,林芳菲走路都在飘。

他们家存了这么多年,存款都没有十万,主要还是以前为了林荣那个败家子掏空了,后来景琥一年年长大,吃饭穿衣上学哪样不要钱?因此景家始终没有存下什么钱。

林芳菲晚上躺下,跟景振昊说起这件事,“我心里突突直跳,你说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我们老总以前可没有这么大方。”

“你们上个季度业绩特别好吗?”

“说好也不算,以前有过比这更好的时候,也没见那个铁公鸡给我们涨一分钱。”

景振昊想了想,看到妻子发了笔横财又窃喜又担忧的模样,只能安慰道:“放宽心,这既然是公司发的钱,总不可能是非法来源。你要说自己运气好,那中奖能中百万千万的才是真的运气好。”

林芳菲一想也对,景振昊心胸开阔,想得不多,林芳菲听了这话以后倒也想开了。

林女士乐观地说:“老公,你说我是不是特别旺夫?你看我这手气,怎么抽都能抽大奖,不如我们从明天开始买彩票吧,万一中个百万千万的,我们家琳琳的房子车子就都有了。”

景振昊一下被这话噎住了,顺了口气才回道:“芳菲,你的福气还是省着点留给女儿吧,让她以后健健康康、人生顺遂,买彩票咱们就不搞了行不行?”

提到景琳,林芳菲果然偃旗息鼓,“对对,留给琳琳。你看我们公司福利这么好,要不然你也来我们公司吧?”

没福利的景振昊,蒙头睡了。

林芳菲虽然平时省吃俭用,但是对自己孩子从不小气,当即给景琳卡上打了一笔钱过去,又怕女儿舍不得花,亲自买了好多衣服,忙着给景琳寄去。

这一年林女士还不会网上购物,衣服只能打包好,里面还附了小景琥用汉字夹杂拼音写的信,给景琳一起邮过去。

景琳几天后收到漂亮的新衣服,又听林芳菲说了抽奖的事,她心里觉得奇怪,夏令营券、奥运会门票,现在干脆是十万现金?这个套路相当眼熟,景琳下意识就想到了牢里的男朋友。

可是又不该是他,毕竟当初屠墨初房子被查封,什么都没有留下,那个夏天她去了好几次他的公寓,都没能等到他回来。

他理应没钱了,她手里的钻石和杨军那张卡,应该就是他最后的积蓄,再说屠墨初还在牢里关着呢。那么就是她妈妈林女士运气真的特别好?

她又拆开弟弟写的那封信,小景琥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大意就是说想姐姐,姐姐快点回家。她心里特别温暖。

慕晓柔羡慕地看着景琳。她也有个弟弟,但是在家里,永远是弟弟最有地位。小时候弟弟一哭,妈妈就要打她,长大了不管弟弟提多么过分的要求,妈妈都会满足。

慕晓柔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就像弟弟的佣人。自从弟弟出生,她整个生活都毁了,就连辛辛苦苦考上大学,都得因为弟弟身体不好来学医。她晕血、胆小,一点也不想学医。

梁乾拍拍慕晓柔肩膀,笑着说:“晓柔,别羡慕,我们这些人,以后永远都是你姐妹!”

慕晓柔感动,用力点点头。

夏天,景琳步入大三上学期。

大学每个专业必不可少要学的,其中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给景琳他们上马哲的老师特别喜欢谈人生。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两个词语,“职业”、“未来”。

本来就业不该他讲,可是但凡教这些课程的老师都比较感性。他举了世界级大富豪的发家史,念起那位厉害人物的资料,“这位伟大的先生上完大二之后辍学,创立微软成为全球首富。他的成功之路在我们看来,充满传奇。他拥有聪明的头脑,也有那个时代最顶级的编程水平……”

老师感叹道:“聪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技术,不仅推动时代进步,创造了我们今天的生活,他本人还成了世界首富。”

下面有同学笑嘻嘻道:“老师,我们是医学院,不是计算机学院。”

老师愣了半拍,“哦哦,你们是医学院的啊。”这就尴尬了,马哲每个专业都要上,他看错课程表了。

老师连忙补救道:“医学那就更伟大了,救死扶伤,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会落伍的行业。”

有同学嘀咕道:“可是又累又穷啊。”

这个小意外,让下面议论纷纷。吴茉雨啧了一声,“我看新闻里说,一个厉害的程序可以卖好几百万上千万,真是厉害。再看看我们专业,累死累活一辈子都挣不到人家卖一个程序的钱。”

虽然吴茉雨这样说,但是梁乾无所谓,“反正我就喜欢医学专业,将来在我的手术刀下能抢救病人的生命,我肯定特别满足。”

慕晓柔闷闷不乐,她不喜欢这个专业,她觉得能做个资料员就挺好的。

吴茉雨转头问景琳,“琳琳,你怎么想的?”

大家都看向景琳,毕竟琳琳的情况,她们宿舍都清楚。有个还在坐牢的男朋友,出来估计就是社会无业人士。学医这么辛苦,也很难暴富,以后难不成琳琳养着那个“无业青年”吗?

景琳有些茫然,“我想什么?”

“学医来钱慢啊,又辛苦。”

景琳说:“我知道,可是也很稳定。”医生老师永不失业嘛。

她笑道:“我赞同乾儿的,治病救人,生活很充实。何况之前你们提到的甄博士也很厉害,不管每行每业,总有顶尖人才。我觉得这个专业挺好的。”

吴茉雨泄气。他们专业五年制,走到第三年,也算走完一半了。

夏天炎热,林芳菲之前寄来的新衣服里有条牛仔短裤,景琳穿上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可是她一出现在教室,立刻引起一阵骚动。

景校花那双腿特别美,又长又直,骨肉匀称,莹白如玉。

梁乾看见感叹一声,恨不得上去摸摸。

景琳坐下后,还有无数人盯着她发呆。

梁乾说:“琳啊,商量个事呗,给我摸一把。”她说完就偷袭了一下,哟,又软又嫩,梁乾拍着自己结实的粗壮大腿,开始怀疑人生。

景琳哭笑不得,有些羞涩。他的旧衣服比较保守,小时候是穿灯芯绒裤子的。乍一换成短裤,别说班上男的,周围的女生都变得躁动起来。

梁乾摸完吴茉雨也非要摸,慕晓柔羡慕地看了眼,好吧她不敢摸。

女孩子们打打闹闹,吴茉雨悄悄问道:“琳琳,你的那个我们都没见过的男朋友爱死你了吧?”吴茉雨心想,她没琳琳这么漂亮,可是她男朋友都特别喜欢亲亲抱抱她。景琳那个男朋友多有“福气”啊。

景琳满脸通红,用书挡住脸,生无可恋,“在上课呢,你们正经点。”

吴茉雨笑得不行,“你这么害羞,他肯定还没见过,下次见他穿这个去呗?”

景琳不说话了,耳朵都染上红晕。

这么久了,室友们也渐渐接受了景琳有个还在“蹲大牢”的男朋友。说实在的,甚至有点好奇,可以让景琳大美女死心塌地,到底是帅到炸裂,还是有别的优点呢?

景琳每个季度只能见他一次。室友们打闹过后,其实也心疼她,后来不再说劝他们分手的话了。毕竟遇见爱情不容易,坚守爱情更加不容易。

这次探监的时间在九月初,刚好还可以穿夏装。景琳很犹豫,她穿了条长裤,又换上短裤,又穿回长裤……好吧,最后还是换成短裤。

她见屠墨初一面太难了,像吴茉雨说的,女孩子都喜欢她这样,屠墨初也、也应该喜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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