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73(1 / 1)

第七十三章

[原文]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①。此两者,或利或害②。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③。天之道④,不争而善胜,不应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⑤而善谋。天网恢恢⑥,疏而不失⑦。

[译文]

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受害。天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缘故?有道的圣人也难以解说明白。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而善于安排筹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注释]

1、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勇敢、坚强;不敢,柔弱、软弱。此句意为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命。

3、是以圣人犹难之:此句已见于六十三章。

4、天之道:指自然的规律。

5、繟然:安然、坦然。

6、天网恢恢:天网指自然的范围;恢恢,广大、宽广无边。

7、疏而不失: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引语]

本章主要讲人生哲学。第一层意思是柔弱胜坚强,第二层意思是天道自然。这两层意思之间是相互沟通的。老子认为,两种不同的勇,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则遭害,一则存活。“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只要依照自然的规律变化和发展,都会有好的结果,不会有什么漏失。在这里,老子讲了自然无为的人生哲学,细细读来,颇能启迪人的心灵。

[评析]

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是柔弱不争的。他说,勇气建立在妄为蛮干的基础上,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勇气建立在谨慎的基础上,就可以活命。勇与柔相结合,人们就会得到益处,勇与妄为相结合,人们就会遭受灾祸。同样是勇,利与害大相径庭。老子的主张是很明确的,他以为自然之道,贵柔弱,不贵强悍妄为;贵卑下,不贵高上贵重。而自然之道是不可违背的。有人认为老子只注重自然规律,而忽视人的主观因素,不讲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是在宣扬退缩,胆小怕事的生活态度和命定论的思想。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老子所宣扬的是自然规律,人们立身处世不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勇而敢是不遵循自然规律的肆意妄为,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勇敢坚强的含义。勇而不敢是顺应自然规律,不以主观意志取代客观实际,并不是懦弱和软弱的代名词。我们同意老子的观点,人类的行为应该是选择后者而遗弃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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