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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逆流(1 / 1)

<>“你冷血得让杀手都害怕,朋友。”

背后突然响起掌声。或许是还没缓过神来,应雁书不慌不忙地回过身来,冰冷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一个身穿蓝衣的男人正靠在门框上鼓掌,脚边躺着一具无头尸体,正是刚才被应雁书杀死的侍卫。屋内烛火昏暗,男人的脸被阴影遮住,看不清相貌。

“你是谁。”

“我更想知道你是谁?”男人的语气似乎是在称赞,“你本可以直接杀了他,却不动手。直到他打算反抗,你才将他的希望捏碎。你没有砍下他的头,而是选择了割断气管这种残忍的死法。你看你现在,冷静得像条蛇。你是哪个佣兵团放出来的变态?戢炎?”

男人完全误解了应雁书,但他看到的,确实是真相,应雁书确实是怎么做的。只能说相由心生,他这种人只会这样去理解。至于个中缘由,应雁书当然不会解释,解释了他不会相信。

“我哪个佣兵团都不是。”应雁书剑指前方,剑刃映着摇曳的烛火,“我最后问一遍,你是谁?”

“年轻人火气真大啊。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自从上次惨败给那个小变态后,我真是怕了你们这些后辈了。”男人从阴影中走出,面色沧桑,胡茬灰白,只有一只左眼,“不过你吓不倒我,比起那个家伙,你还差得远。”

应雁书不置可否。确实,对于一些顶尖高手来说,他的实力确实不够看。

“你说是孙三娘付给你报酬,那么他一定是死了。”

“你说那个傻大个。”

“你都说他是傻大个了,看来他果然死了。对了,尸体还完整吗?”

“少了一只手,算完整吗?”和这样的人聊天让应雁书并不舒服。他的独眼,既无情又乖张,自己感觉被草原上的孤狼盯着,而且是受了伤的老狼。从气息上来看,此人实力不弱,但不算是高手,比起应雁书似乎稍强一些,放在魅将中应该也是中等,但对曦来说则不是一合之将。

“少一只手是吗?这个标准很模糊啊。姑且就算是不完整吧,不然我还要把他的尸体带回去。”男人的话冷漠至极。

“你到底是谁?”

“那傻大个临死前没有用逆流吓唬你吗?”

“你是逆流的人?逆流什么时候这么团结了?”

“不不不,逆流一项自由。而且,他不是逆流的人,他是我的人,而逆流是我的,所以他总说自己是逆流的人。”

“你是鸣寂!”看着男人的瞎眼,应雁书终于想了起来。

“鸣寂,这个名字很熟悉,好久没人叫了。不嫌弃的话,你可以叫我鸣老,我五十出头,不算占你便宜吧。”

“你要为你的人报仇?”

“当然不会,那个家伙是我老婆的侄子。学了点三脚猫功夫就在外面嚣张,而且还总是打着逆流的旗号。这次他又以逆流的名义在外面私自接活,我老婆担心出意外,催我来看看,我也想趁机教训一下这个蠢材。现在他死了,以后既不会有意外,也不会惹麻烦,皆大欢喜。”鸣寂伸出手掌,一层蓝焰突然冒出,将手掌包裹。鸣寂手掌轻舞,蓝焰随之跳跃,时而成花,时而成蛇。火焰舞蹈持续了一会后,鸣寂的神情暗淡下来,一挥手,不舍地将它散掉。

“而且,即使我想报仇也没有这个能力。我当年输给炎洪时立过誓言,此生再不出手,我不能违背它。”

“那,你留在这干什么?只是为了和我聊个天吗?”

“呵呵,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加入逆流。”

“什么?”应雁书以为自己听错了。自己杀了他的亲人,他却邀请自己加入他的组织。

“不用想太多,你比那个只会惹事的傻子更招我喜欢。你如果加入逆流,任务由组织招揽,统一向成员公示,接不接随你,更不会有上级从你的报酬中刮油水,怎么样?”

应雁书想了一会,道:“我有个条件,鸣老。”

应雁书的称呼让鸣寂眉头一挑,笑道:“说来听听。”

应雁书低语,鸣寂听完笑了:“果然是个有个性的杀手,老夫对你越来越有兴趣了。放心,逆流不像戢炎,它是个很自由的地方,没人会强迫你去做事。”

······

一年后,夕陵帝国南部,琅春城。老漆匠正在往布告栏上贴布告,一个路过的青年驻足观望。老漆匠走后,青年上前,仔细地阅读着《诸国商货兑换率》的文件。这是一家比较权威的无国籍组织发行在各国的商贸文件,详细地记述了各国间商品的差价与差价的变化。

这是众人所熟知的《诸国商货兑换率》,不为人知的是,发行它的商业组织正是逆流佣兵团的一个下属机构。逆流佣兵团的任务信息正是通过它,在世人眼皮底下传达给暗处的杀手。阅读文件的青年,正是一年前加入逆流的应雁书。

戢炎与逆流,同样强大又截然不同。戢炎的辉煌源于首领的强大实力,佣兵第一人的名头即使是逆流也无力抗争,因此炎洪与末兵决裂之后,首领光环不再,王朝的崩溃也在意料之中。而逆流的成功在于完善的雇佣体系,它宛如一个没有实体的马蜂窝,除非将数以千万计的马蜂一只只捏死,否则它就一直存在,可将所有马蜂捏死是不可能做到的。

布告栏很大,贴着很多布告,看不高的人不少。应雁书不知道周围的人群中有没有自己的同伴。

“夕陵对靖川,麻布二比三,丝缎二比七,玄铁三比一······茶叶一比四。”

“夕陵对流泽,陶器四比五,馗木五比一,青瓷一比六······茶叶三比二。”

“······”

这是常人看到的商贸信息,但逆流的佣兵们会仔细留意其中的数字,有的数字笔划会浅一些。应雁书和其他来到这里的商队小伙计一样,取出一个小本子记起来,但他记下的是那些颜色略浅的数字。一旦看到了颜色较浅的标点,应雁书便留出一小段间隔,再接着记。

应雁书回到一栋竹楼,这是他在琅春城的家。琅春城气候温暖湿润,人们都住着双层竹楼,还有自家的院子,房租也便宜。应雁书加入逆流之后收入不算少,如果不是因为应钊的话,他真想把这竹楼买下来,定居在琅春城。文文正在院子里抓蝴蝶。这个小姑娘的适应力似乎比应雁书还强,来到一个城市才两三天就能生活得和本地人一模一样,玩的比谁都开心。当然,他没有告诉文文自己做佣兵的事,每次出任务都是称自己替镖局跑腿,当临时镖师。

回到房间,应雁书翻出一本小说来,与刚才的记事本放在一起,又抽出一张稿纸。一会翻翻小说,一会看看记事本,嘴里念叨着:“一五,一八,七。十五页十八行七列,杀。三九,一,二······”

应雁书将找到的字记在稿纸上,结束后将小说收了起来,撕下记事本记着数字的一页烧掉。

“杀死凌珂城杨家长子,不得伤害二公子,一千五百金币,八月既望之前,驰县引流。”

“于季火镖局到达晨县之前,劫下护送的百苍瓷,两千三百金币,晨县引流。”

“······”

引流是逆流佣兵团交付佣兵报酬的地方。那本小说也是逆流佣兵团的下属组织发行的,没半年会更换一次。见不得人的雇佣任务就这么流转于光天化日之下,如果没有什么独到之处,逆流佣兵团怎能组织起如此庞大而又如此分散的佣兵?

就在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文文在门外喊道:“小叔!有个独眼大伯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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